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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管护工作意见

农村环境管护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全镇上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人到位、经费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

二、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水平

严格对照农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标准,不断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镇、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的整治改造力度,打造村(社区)村庄环境精品线路,进一步巩固长效管护成果,打造更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1、河道管护:围绕“水清、水畅、水美”六字方针要求,做到河道沟塘水面无恶性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障碍物;河坡无垃圾、无粪便及超标污水直排入河;河岸青坎无违章搭建,无肆意取土、乱占河道等现象。

2、垃圾处理:深入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集中处理”的模式,按照标准配置必要的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及运输车辆等,确保做到无暴露垃圾,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集中收集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3、农路管护:道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无暴露垃圾;路肩边坡排水沟整理到位;路面(桥面)干净整洁,无堆积和抛洒物,用地范围内无摊晒农作物,桥下无堆积物,无住人、停泊船只等现象;路口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无占道、损坏绿化等现象。

4、绿化管护:河坡、道路绿化到位,林带整洁,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5%以上,无秸秆等焚烧,无明显病虫害。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管护队伍建设

各村(区)要进一步优化管护队伍人员结构,按照800-1000名农村人口配备1名管护人员(原则上一个小村1人),结合管护范围和工作量,配齐管护队伍。为保证保洁工作质量和管护员人身安全,不得招聘不适应管护工作的管护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者一律不以聘用)。要进一步细化管护员工作时间、区域、标准,做到职责明确。要加强管护员的日常考核,平时考核由镇和村(社区)共同负责。管护员报酬实行基本报酬与考核报酬相结合的模式,基本报酬每月标准为400元,由镇按季按考核打卡发放到人。考核报酬按每1000人600元每月为标准,每季按镇村考核结算考核报酬统一打卡到村,由村按考核实绩到人。

四、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责任要求

1、镇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管护资金的组织发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和督查镇域范围各村(社区)及企业部门环境打造和维护。

镇长效管护办公室人员按分工区域定期巡查考核打分,每周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每季一公布。市长效办逐月巡查情况公布到村,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2、各村居负责本村居范围内的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及长效管护,每日督查各管护人员保洁效果每日记载作为月度考核依椐。

3、生活垃圾按“组保洁、村收集、镇运送、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各村(社区)全力做好本村(社区)范围生活垃圾的集中运送,镇按每村(社区)距中转站平均运距补助标准为40元每吨,基本补助加4元吨公里,按镇中转站实收量为准,日产垃圾低于考核任务50%以下的村(社区)运费不补助。

4、镇区保洁由所在村(社区)负责,镇另补助保洁费。

5、各村(社区)交镇保证金6000元,镇配套6000元作为镇对村专项考核费用(每月1000元),凡镇考核记分在95分以下村(社区)和连续两次考核倒数后三名,当月考核费1000元扣除(市逐月考核发现问题另行扣分到各具体村、社区)。

五、加大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各村(社区)要按管护要求增加相关配套设施,原则上每一个小村设一个垃圾集中存放点(20平方米左右),增设好垃圾房、垃圾池,落实好运送车辆,镇给予一定的补助。加大中转站设施更新改造力度,确保垃圾收得进送得出,统一购买管护员意外伤害保险。补齐管护员服饰、公示牌,保证办公费用(台帐、办工、巡查、抽调专业人员的每人每天补助交通通讯费等1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