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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难点村整治工作意见

民主管理难点村整治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治理“难点村”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村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治理“难点村”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民主法制素质。干部群众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认识得到有效提高,对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对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要求认识明确,基层干部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健全并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自觉将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凡是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坚持由村民群众民主决策,不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得到落实。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发挥,村委会能够履行法定职责,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积极协助街办开展工作。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建立健全,发挥作用。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活动规范化、经常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依据。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治理方法,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搞一刀切,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尊重村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治理“难点村”的成功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加强“难点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形成带有普遍规律性和指导性的措施,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解决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的问题。制度建设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17号)和《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以财务公开为重点,不断丰富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巩固村务公开栏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村民点题公开(村民明确提出要求公开的)、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等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审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财街管制度,实行村务公开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村务公开及时便捷、全面真实。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严肃查处违法征占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经济补偿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清理整顿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村,查处村干部等侵占村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给集体造成损失等问题。

(四)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消除可能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是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条件。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局面。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做好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把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治理工作的要求上,把村民群众动员、凝聚到治理工作的实践上。

(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各街办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难点村”的具体情况,包括“难点村”的数量、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等,并对本地区“难点村”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

(三)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难点村”治理整顿工作。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将采用现场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治理经验,对参与治理工作的有关干部通过培训班、学习班等进行政策、业务方面的培训,努力推进治理工作健康发展。

(四)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街办要根据“难点村”的实际,一村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报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六、组织领导

“难点村”治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区上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难点村”治理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区监察局、新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农水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民政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民政局副局长同志兼任。各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难点村”治理工作抓紧抓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