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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意见

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意见

一是落实工业项目用地调研任务。

深入开展保障发展工业项目用地大调研活动,研究全市工业用地需求及发展趋势,提出进一步保障服务工业项目用地的对策措施。

二是落实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机制。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落实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联审联办机制,重点保障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和新兴产业项目用地。

三是落实用地计划指标争取目标。

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建立报批“绿色”通道,疑难项目及时组织会审,专人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最短时间落地。

四是落实土地管理创新要求。

在推进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地票交易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公开交易。

五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推进土地“三清”,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加强用地预审,完善“节约集约依法用地”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督查。

推进省级开发区建设四层以上标准厂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释放用地空间。

六是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

强化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引导社会营造依法管地用地良好秩序;

确保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确保土地卫片执法继续实现“双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