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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代会意见

乡镇党代会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联合调研,提高党代会报告决议质量;开设党群论坛,提高党委决策执行水平;规范非代表建议权,拓宽党内民主渠道;督查评议作风建设,加大党代表监督力度;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合理组建联合视察团、围绕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结果及时向党委反馈、有的放矢,确保参与对象的代表性、紧扣主题,突出论坛方式的灵活性、紧扣主题,突出论坛方式的灵活性、归纳总结,保证论坛结果的实效性、明确非代表建议原则、积极引导非代表提出建议、妥善处置非代表建议案、规范督查评议职责范围、灵活采取督查评议方式、重视督查评议结果运用等,具体材料详见:

**区积极稳妥推进党代会年会形式改革,全面推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进一步增强党代会年会功能和质量。今年3月,该区**镇等3个乡镇党代会年会在常规环节的基础上,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联合调研等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联合调研,提高党代会报告决议质量。各试点乡镇以更加民主、更加开放的作风,积极听取党内外的主张意愿,通过会前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联合视察,提高会前调研效率,增强党代表话语权和主动权。一是合理组建联合视察团。会前,年会试点单位制订联合调研视察方案,邀请部分市区、乡镇“两代表一委员”组成考察团,分成3-4个调研小组,由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活动前,视察团听取党委工作报告和有关决议内容的介绍,增强调研视察的有效性和目的性。二是围绕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在各乡镇党委提出调研视察重点方案的基础上,各联合调研组分别选取有关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视察,市、区级党代表对乡镇如何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及重大决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开展调研、进行指导。三是视察结果及时向党委反馈。实地调研结束后,各调研组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各乡镇及时召开调研视察情况交流会,听取联合考察团调研情况和讨论结果的汇报,梳理汇总关于党代会报告或决议案初稿的修改意见建议,促进党委决策科学化。

二、开设党群论坛,提高党委决策执行水平。在党代会年会上开设“党群论坛”,搭建党群参政议政沟通共话平台,为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充分的宣传铺垫。一是有的放矢,确保参与对象的代表性。除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外,重点邀请辖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派出所、行政执法、规划、土地、工商等部门站所负责人,农村干部、企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参加党群论坛。此次**镇年会“党群论坛”共邀请了13名各界人士,其他会议代表、列席人员参加旁听,确保论坛参与对象具有代表性。二是紧扣主题,突出论坛方式的灵活性。**镇年会以“聚集党建,共话发展”为主题,围绕贯彻党代会决策部署,推进城镇化、工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打造宜居宜商的乡镇等话题开展讨论。论坛内容包括各界代表的主题发言、部门站所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党代会决议的意见建议;政府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这种党群对话方式有利于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三是归纳总结,保证论坛结果的实效性。对论坛发言情况及时提炼归类,进一步分析研究,及时融入党委报告和有关决议决策内容。**镇党代会党群论坛共有15人发表讲话,共提出20条意见或建议,这些具有较高质量发言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党委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非代表建议权,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年会赋予非代表建议权,拓宽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进一步扩大了党代会年会影响力。一是明确非代表建议原则。党代会对与会非代表的义务权利未作明确规定。本着主动接受监督和维护群众利益原则,从更深层次提高与会非代表的作用,各试点乡镇探索性地赋予各类列席人员和旁听党员建议权,引导与会非代表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重要事项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进一步提高与会非代表的参会积极性。二是积极引导非代表提出建议。乡镇党委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帮助非代表建议工作,安排专门讨论场所,提供会议资料,指派党员联络员,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和结果。对于他们要求向大会反映的一些问题,记录在案。年会期间,各试点都收到了来自非代表的涉及多个方面的建议件,产生了良好影响。三是妥善处置非代表建议案。制订《党代会非代表建议处理办法》,明确非代表建议的操作流程,列席人员所提建议需经所在代表团半数以上代表同意,旁听党员所提建议需经临时支部大会半数以上党员通过,凡经一定程序提出的建议,经审查后列入党委交办事项。根据所提建议的内容,予以分类处理。如建议案与大会提案相同或类似,则并入提案一同办理。如果需单独办理的,经分管领导批示转交至有关单位或内设机构办理,3-6个月内予以答复。

四、督查评议作风建设,加大党代表监督力度。组织党代表开展作风建设督查评议,落实党代会作为同级党的最高监督机关职能,强化了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职能和作用。一是规范督查评议职责范围。由乡镇纪委、党代表联络办牵头聘任全体党代表担任乡镇机关(包括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部门站所、企事业单位作风建设的督查评议员,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能、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实施监督,拓宽党代表参政议政的方式和途径。二是灵活采取督查评议方式。出台《党代表作风建设督查评议实施办法》,明确督评行动方式和要求。乡镇党委、纪委制订年度党代表督查评议计划,每次督查采取随机抽取代表组成督评组,或以代表团、代表小组等组织形式,对办事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并定期随机征求群众意见。日常工作中通过设立党代表接待室,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每年党代会年会上对乡镇班子、内设机构、部门站所作风建设满意度情况进行评议。三是重视督查评议结果运用。对年度督查评议结果通过多种途径加以运用。当年督查评议情况于下一次年会上通报;部门站所的评议结果报送其主管部门和作风建设上级主管单位如区纪委、监察局等;对于乡镇机关人员的督评结果由党委、纪委负责处置。此外,每次督查行动重点和结果定点定时公开,提高督评影响力,促进当地政风行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