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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村民管理意见

农村干部村民管理意见

一、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村民小组长任职条件

1、居住在本村民小组的,任期内有较多时间为村民小组工作,年龄一般应为18-60周岁,有一定文化基础、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有一定的致富带富能力。

3、有一定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热心于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群众基础较为扎实,能发扬民主,体察民情,善于沟通交流,能准确传达执行村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二)村民小组长产生方式

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一半以上户代表参加,提倡从已当选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推选时,可采取有候选人的推选方式,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推选方式。采取有候选人的推选方式,由村党支部提名村民村民小组长候选人,通过户代表大会或上门投票等方式,正式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或由户代表直接提名村民小组长候选人,通过户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候选人或其他村民应获得参加投票的户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并以得票多的当选。采取无候选人的推选方式,由户代表直接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以得赞成票最多的当选。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备案,村民委员会应张榜公布小组长名单。

根据实际,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可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之前或之后进行,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小组长任期内一般不进行改选,因特殊原因造成缺额或需更换的,应及时按村民小组长的推选方式进行补选。

(三)村民小组长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做好本组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组织好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5、维护好村民小组的集体利益,管理好本组村民的公共财产;

6、协助村民委员会调解村民间的矛盾和纠纷。

(四)村民小组长的权限

1、财务审批权。全面实行组帐村,各村民小组财务一律由所属村经济合作社代管,设立统一帐号,分村民小组设置专帐。财务实行报帐制,村民小组不再设立财务人员,统一由村经济合作社聘任人员兼任,负责村民小组日常财务收支核算。村民小组可根据实际领取适量备用金用于周转。各项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字,方可报销入帐。支出在200元以下的,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200-5000元的,报村经济合作社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重大开支(5000元以上)应先报村经济合作社审核,再提交村民小组会议公决,同意后由村民小组长签字批准。组级财务每年公布一次以上,可采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2、事务决策权。日常事务由村民小组长负责处理,一般事务由村民小组长征求本组党员、骨干意见后决定,重大事务要提请本组村民会议公决。重大事务包括:(1)组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2)兴办、维护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和建设承包;(3)组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4)本组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5)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6)村民小组会议认为应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公决一般由户代表参加,可采用会议集中公决或分散公决的形式进行。公决程序:(1)提出议题。由村民小组长或1/3户代表联名提出议题。(2)拟定方案。召开本组骨干会议拟定初步公决方案。(3)审核方案。村民小组将初步公决方案报村民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对公决方案进行修改完善。(4)讨论表决。对公决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采用举手、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的过半数为通过,作出决议后要形成书面记录。

(五)村民小组长工作考评和报酬

村民小组长的考评办法,由各村因村制宜自行制订。考评内容主要有:一是履行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的情况;二是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三是本村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对村民小组长的考评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制,每年制定一次。

村民小组长的年工作报酬可由岗位补贴、规模补贴、误工补贴、奖金等部分组成。根据本村实际,村民小组长的报酬原则上不少于300元,具体由村两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村民小组的设置、调整以及村民小组长的选配、管理、培训等各项工作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有序地进行。二是坚持依法自治的原则。发挥村民小组长在村民自治

中的作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和引导本组村民有序地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以《村民自治章程》约束村民的社会行为,建设和谐新农村。三是坚持扩大民主的原则。规范村民小组长的权力行使,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办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本组村民有机会参与组务的决策和管理。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村民小组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三、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建立以党支部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具体抓落实的工作小组。要结合村民小组长的工作实绩,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大力营造重视、关心、爱护村民小组长的良好氛围,真正把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成为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得力助手和依靠力量。

(二)合理设置,增强活力。各村按照一组一长的原则设置村民小组长,对交通偏僻、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民小组,经本组村民同意,可以以自然村为主设置联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组村民同意,也可以增设一名村民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要注重加强村民小组长的培养,努力把村民小组长培养成党员或村干部,建立起“把党员推选为村民小组长、把村民小组长培养成党员或村干部”的机制,提倡推行“村民小组长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与党员”、“村民小组长与村民代表”一肩挑的做法,明确职责要求,加强考核管理,真正把村民小组长这支队伍培养成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三)注重培训,强化管理。各村要克服对小组长队伍“重使用、轻管理”的错误倾向,注重对这支队伍的教育和培训,镇里每年对村民小组长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村党支部每年也要安排出一定时间对村民小组长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政策和农村工作方法等,具体由镇党校和各村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要建立村民小组长例会制度,加强村民小组长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四)完善制度,落实待遇。明确职责,确定标准,规范考评,落实待遇,是抓好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关键。健全制度,兑现政策是加强建设的重点。全镇每年要开展一次优秀村民小组长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树立正气,推动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