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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善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民政局完善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各(科)室、直属单位:

一、工作内容

“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是“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整改、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阶段。这个阶段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深化理论武装。要把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改进学风切实贯穿“作风建设年”活动全过程。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今年7月在浙江视察期间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密切联系实际,切实抓紧抓好。二要积极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推进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业创新、创新强区”的实践中来,进一步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热潮,不断解放思想中转变作风,在转变作风中创新。三要继续开展读好书活动,提高干部读书的趣味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创新意识,提高执行力。四要继续开展、参与文娱体育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的高雅情趣。

(二)、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要对第二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梳理,重点检查问题查找是否深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巩固,防止反弹;对正在落实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查,使其切实解决;对虽有措施,但群众意见仍较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进一步的整改措施;对尚未落实的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工作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向干部职工作出解释。对局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分工,尽快落实措施,确保11月底完成。

(三)开展专题活动,加强干部教育。第三阶段要重点搞好三项专题活动:一是开展“走进矛盾,解决难题,增强感情,服务群众”活动。中层干部要结合“一企一科长”百名科长服务基层活动,带头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展示良好作风,提高执政能力。要按照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梳理影响质监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研究落实解决措施,使质监发展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二是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发现和树立身边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感染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抓好警示教育,以陈良宇、郑筱萸等反面典型为案例,以及《全省质监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要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宣传中央纪委的“八项禁令”,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椒江区行政执法人员入企“十不准”的规定,不得利用各种名义,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认真搞好总结,促进工作提高。年底前,各科室、直属单位对一年来“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要认真回顾总结,检查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公布“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展示成果,取信于民。

(五)、着眼经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后,必须抓好作风建设经常性的工作。要认真总结“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以制度规定的形式坚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

二、工作目标

继续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各项重点任务尤其是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认真总结前阶段“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和与时俱进改进作风结合起来,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继续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坚持常抓不懈,做到善始善终。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方案,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在解决问题,立足长远上下功夫,取得作风建设的实效。

(二)、注重结合,统筹安排。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促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区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通过作风建设的推进,促进质监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检查,推动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以务实的作风抓好活动开展,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使良好作风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