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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干部发展节能降耗实施意见

县委干部发展节能降耗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

按照省、市、县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做好乡镇(街道)和县级机关部门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积极营造节能降耗氛围

节约能源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推动全社会开展节能降耗,缓解瓶颈制约,建设节约型社会,机关工作人员应率先垂范,让有限的能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全县开展的作风建设活动,积极主动地做好节能降耗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杯水、每一滴油的良好习惯。要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一)科学合理使用电能

1、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养成人走灯灭的好习惯,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节约空调用电。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气温达到28℃时开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气温在低于10℃时开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在不影响制冷效果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中央空调主机冷水出水温度。推进管道改建,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3、合理使用其他用电设备。使用电脑终端、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把办公室计算机统一设置为停用15分钟后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除个别未安装空调设备的场所外,严禁使用电暖器等移动式取暖设备。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三层楼以内尽可能不乘电梯。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效设备和产品。

(二)节约自来水使用

1、加强用水设备的管理。

做好日常维护,及时更换老化供水管线,安装或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使用非感应式自来水龙头时,流量要适中,不用时要随手关紧,避免“跑冒滴漏、细水长流”的现象发生。

2、减少单位绿化用水。有绿地单位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时、科学地喷灌绿地,尽可能利用雨水、河水或地下水养护绿地,节约绿化用水。

3、节约使用清洗车辆用水。提倡驾驶员自己清洗车辆,原则上不得到有偿服务场所清洗车辆,严禁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三)减少公务车用油

1、加强车辆管理。车辆使用应由单位统一调度,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一般性公务活动或驻地公务时,尽可能不用公车。参加同一活动的人员用车尽量集中,不得分别派车。严禁私自调用公用车辆或驾驶员私自出车,未经同意,视为出私车,驾驶员负相关责任。

2、确保车况良好。车辆统一定点维修,驾驶人员要注意维护好车辆,保证行驶安全;车辆燃油,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登记备案,定期公布行驶里程和百公里耗油数。

3、严格控制使用高能耗车辆。根据车型和排气量,科学核定油耗定额。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达到报废车辆标准的,要及时报废。

(四)降低办公用品消耗

1、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申领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发放数量,尽量少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2、减少办公用品使用。坚持无纸化办公,行政文书实行网上通知,逐步减少交换箱运作,尽量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缩小纸质公文的发文范围,特别要控制会议材料的印刷数量,领导讲话会上印发材料的,会后不再印发;逐步取消非涉密的纸质公文和刊物;充分利用党政信息网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功能。

3、节约使用耗材。文印耗材定期实行政府采购或竞价购买,降低采购成本。打印机、复印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要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4、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用品。采用再生纸和双面用纸,对使用过的信封、复印纸要进行再利用。提倡使用自备茶杯,接待来客时使用配备的常用茶杯,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纸杯。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节能降耗责任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将节能降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要认真制订节能降耗计划,定期统计掌握耗电、耗水、耗油和办公用品消耗情况,不断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把资源节约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目标,统筹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