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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依法治理实施意见

司法局依法治理实施意见

(一)提高制度化含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树立起了“法治”意识

通过制度化建设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完整、规范的规章制度,并与严格的奖惩挂钩,把各项工作限定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操作运行,避免和杜绝领导以“一言堂”或“家长制”的工作方式操纵单位事务;二是建立并落实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把部门的一切事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政议政,让群众说话;三是建立并落实了任前公示、离任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建立并落实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近三年来,对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和离任审计,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的制度化管理,各级干部逐步克服了重经济轻法制、重政策轻法律、重“人治”轻“法治”的倾向,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从政府各部门抓起,落实依法行政这个关键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区的关键环节,我区在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坚持“五化”,即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具体化,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执法队伍和执法机关。

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查制度。三年来,政府出台的文件全部经法制办把关,并进行清理,发现与宪法相悖的内容,立即责令停止执行或根据权限上报有关机关修改。同时,成立政府法律顾问组,各街道也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

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追究制和赔偿制。结合具体执法活动,把执法行为纳入有效的制约机制下,建立起一整套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决定处罚、执行等连环制度,严格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罚”的原则,杜绝了执法随意性,同时落实行政法机关罚款收支两条线,从根本上解决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利益驱动问题。三是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一府两院”及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实行领导轮流接待日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对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有关执法情况的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近三年来,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虽有所增加,但政府无一例败诉案件。

(三)建立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制,维护司法公正

为了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建立起院长、检察长轮流接待日和公安分局长接访制度,设置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箱,每年由区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进行公开评议,聘请了行风评议监督员,对审判、公诉、警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20*年,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列入审判队伍中;形成了面向基层的服务网络,司法人员上门服务,巡回办案,及时开庭,突出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从基层抓起,夯实依法治区基础

20*年以来,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广“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得到推广,为了提高全区基层民主政治的整体建设水平,20*年开始在全区普遍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按照“五化”(即“四民主”、“两公开”规范化,组织化管理制度化,村规民约普及化,村务活动正规化,村集体经济超前化)的标准,全区共建起2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居)”。

三、主要成效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三个明显提高”上:

(一)全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20余年普法教育,使全区公民由原来的被动学法转变为主动学法,由过去的单纯学法转变为运用法律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真正实现了“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一是公民遇事凭主观意志蛮干冲动的人少了,找法律依据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人多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少了主观臆断,多了依法决策。三是党群干部关系少了对立、抵触、多了沟通、融洽。

(二)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政府各部门普遍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理顺了执法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关系,使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办事流程均进行了公示,执法权限明确,执法案卷规范。

(三)三个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物质文明显著提高。“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使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全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三年来,全区治安案件呈下降趋势,黄、赌、毒、黑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社会稳定程度得到了明显改善。切实推进了信访社会稳定工作,群众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明显提高。20*年以来我区未发生一起上访群众围堵党政机关和集体进京等事件。

政治文明稳步发展。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开展,政治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在“5.12”四川汶川大地震赈灾活动中,社会各界倾力捐款捐物,特别是广大共产党员真正体现了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做出表率。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化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发展,使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并普遍树立起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广大群众把基层党组织当作可信赖的“领路人”、“当家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全区上下步调一致,构建和谐社会的氛围更加浓厚。

近三年来,我区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倾心关注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区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通过中期自查自验,也凸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整体发展不平衡、部分干部群众学法积极性不够高,个别行政执法人员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这些工作我们将结合本区实际继续抓好落实,通过树典型、树新点、促亮点,为迎接“五五”普法期末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