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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企业标本兼治意见

民政局企业标本兼治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60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努力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好发展的态势,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增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部署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一)充分认识“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区经济发展总体平稳,但面临形势较为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运行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中小企业亏损面有所扩大。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就业和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和金融风险的防范,事关今年全区各项经济社会指标任务的完成。全区上下要深化认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市关于“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做好服务企业的发展工作,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转型发展和提升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部署上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保稳促调、治标治本两手抓,以稳定企业发展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和稳定发展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区情,突出重点,创新服务,攻难克坚,全力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增加信贷资金供应。试行金融机构贷款月报和考核制度,引导和鼓励区内各银行分支机构向上级银行争取对我区企业的信贷支持额度,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鼓励银行积极发展承兑、保函、信用证等表外授信业务,通过资产转让、证券化、信托理财产品等方式,引入区外民间资金,放大银行信用。充分利用市政府新近出台的扶持政策,结合我区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建立企业股权出资和股权质押专项通道,便捷办理手续,引导企业以股权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加强与市内外投资公司和创投基金的合作,推进企业私募股权投资。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今明两年,区财政及时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对银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部分给予风险补偿,鼓励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规模。对大市内担保公司为我区企业提供担保的,按日担保平均余额1%给予补助。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制订完善区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监管措施,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五)建立银企合作平台。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促进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互通和业务合作。引导银行提供专项服务,推动银行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扶持,帮助缓解项目融资困难。

(六)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加强工作协调,对困难企业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积极稳妥地予以帮助。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允许范围内降低贷款利率,让利于企业。加强金融监管,及时提供拆迁信息,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七)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认真梳理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学习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及时向企业发放政策汇编册,以专场讲座、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提高企业运用政策的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已有的区级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全面、及时兑现各项政策。

(八)实施土地使用税补助政策。今明两年,以20*年为基数,对骨干工业企业,给予新增的土地使用税区所得部分50%的补助;对基地在外的企业,全额补助新增的土地使用税区所得部分。

(九)规范和减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深入贯彻《关于公布本市停止征收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甬政发〔20*〕65号)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文件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减免项目,落实减免政策。

(十)减轻企业出口税收负担。按照市外经贸、财政、经委、国税部门公布的商品目录,适当增加出口退税补贴,通过退税的渠道直接支付给企业予以奖励。对符合政策扶持要求且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贸企业,实行减征或免征水利基金。

(十一)加快办理出口退税。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涉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减少出口退税环节,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开具权退还书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提高税务部门的退税效率。

四、加强发展要素保障

(十二)科学安排生产要素供给。建立各类预警和应急机制,指导企业科学有序用电,保障骨干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楼宇等生产经营用电。加快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重点功能性项目的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节能产品。

(十三)加强人才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引才平台,优化人才公共服务。加快培育相关中介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信誉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人才猎头和人才培训中介机构。创新人才培训运作机制,完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组织多种形式的用工招聘活动。推进与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人才技能培训网络。加大对大学生、失业人员和新市民的创业培训力度,强化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加快省内外劳务合作基地建设,在省内外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务合作基地。

五、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四)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快推动我区从“服务立区”向“服务强区”转变。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会展、物流、金融、中介、信息、创意等“六大经济”发展。全力以赴推进东部新城和五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百强企业。积极改造“低产田”、种好“高产田”,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建设大型商圈,推进传统市场升级,做大做强餐饮特色产业。

(十五)积极发展都市工业。盘活区域内闲置厂房和场地,制定工业小区改造扶持政策,拓展工业经济发展新空间。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基地外迁后,利用原厂房建设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对适合中心城区发展的工业设计、广告印刷包装业等都市产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快推进工业总部大楼建设,吸引企业入驻。积极协调解决生产基地在外企业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心、真实支持,提高服务水平。

(十六)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制订扶持总部经济政策,创新发展模式,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培育本地企业总部;加强特色楼宇的培育和管理,加快实施楼宇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吸引区外优质企业到江东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总部。

(十七)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重点排摸,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涉及各项矛盾和困难。缩短政策兑现时限,切实减少企业上市成本。

(十八)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宁波市确认并报国家备案的企业,暂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年终再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结算。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明确研发项目费用,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大力实施品牌、专利和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企业争创部级名牌产品,推动企业主持或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充分发挥科技三项经费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创建工程技术中心。

(十九)引导企业转变贸易方式。指导企业实现由出口贸易带动向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方式的转变,扩大关键设备、高新技术的进口。加快出台服务外包政策,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支持,积极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鼓励外贸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积极注册国际商标。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和亚非拉等新兴市场,化解单一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引发的风险。

六、进一步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当前工作大局出发,加强对“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要紧密结合江东实际,深化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加以完善。要加强督查力度,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二十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围绕中心和大局关心企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大力表彰在“标本兼治、保稳促调”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经验交流。组织发动企业员工立足本职,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充分调动职工、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企业发展多做贡献,群策群力,共克时艰。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营造文明稳定的司法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十二)广泛开展服务企业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的部署要求,在全区各级机关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拆迁的“三服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帮助企业、服务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主动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环节,形成工作合力,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与企业一起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