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纠风办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意见

纠风办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意见

中共*县委八届四次全会根据新阶段全县各级机关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涉及面广,针对性强,任务重,难度大。要紧紧围绕“严谨、高效、团结、务实、廉政”的主题,针对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强化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加强思想建设与推进作风建设相结合,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习,通过加强学习,强化教育,增强纪律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明生活纪律,加强道德修养,廉洁从政,勤政为民。

(二)加强领导,实行层级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力戒走过场和流于形式,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成立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宣传部、政府办、公安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委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领导组,设办公室在县纪委,负责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组,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参与,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强化督查,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年底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成绩作为评先创优的依据。

二、强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当前,全县各级机关的作风总体情况是好的。多年来,历届县委、政府十分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许多符合县情和体现人民利益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按照县委的要求,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必须看到,机关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学习问题。不注重学习,不研究工作,不钻研政策,盲目乐观和自卑问题同时存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强。二是团结协作问题。少数部门之间、少数班子成员之间、少数干部职工之间全局观念、组织观念和协作意识淡薄。三是工作纪律问题。想干事、敢干事的创业精神不足,纪律松弛,作风不实,责任心和事业心差。四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好,不思进取,等待观望或不按客观规律和制度办事。五是用公款大肆吃喝玩乐问题。少数干部职工“两个务必”树得不牢。六是有的干部参与问题。七是驾公车和公车私用问题。这些问题若得不到解决,就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机关形象。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学习问题。重点解决学习兴趣不浓,掌握知识不深、不透、不够全面,业务不精的问题。各级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把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学,使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掌握市场经济、法律、现代管理、科学技术、历史、文学艺术等各种知识,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精通业务,成为行家里手。县委不定期组织领导干部知识考试;各党委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委每年指定学习篇目指导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必须认真研读指定篇目,做好读书笔记;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撰写理论文章不低于两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提交调研报告不低于一篇;领导干部要亲自拟写重要文件材料,不能一切由工作人员代劳。要把学习情况作为一项硬指标进行定期考核,对学习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对学习制度不完善,不注重干部职工学习、业务不精的单位,将提出整改意见,屡教不改者,进行组织处理。

(二)团结协作问题。重点解决全局观念淡薄,团结协作性差的问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有全局观念、组织观念、集体观念,要顾全大局,服从群体,按原则、规章办事。对团结协作差的班子以及干部职工由组织直接找主要领导谈话,并给予批评教育;因不团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纪律问题。重点解决“工作为谁干、工作怎么干”,“重过程、轻结果”,“不拘小节、不犯大错”,“工作拖着干”等问题。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着走、工作不扎实、组织纪律性差,作风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办事拖拖拉拉、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同时,也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通报批评。

(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解决失职渎职的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违背工作原则,乱开口子、乱许诺、越职越位乱作为的,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利用公款吃喝玩乐问题。重点解决讲排场、比阔气,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公款赊帐吃喝、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对机关或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上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依照党纪国法给予责任人处分,给予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问题。重点解决用麻将、扑克牌等形式的行为。严禁各级干部职工参与,各单位要把禁止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亲自抓,并将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作为社会义务监督员。今后,凡参与活动的干部职工一经核实,依法惩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领导干部参与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警示教育党员和干部。具体为:若被公安机关查获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干部职工参与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经常参与,且参与人数较多的单位,对主要领导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虽然未被公安机关查获,但平时社会反映较大的,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也要进行组织处理。

(七)驾公车和公车私用问题。重点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以各种形式和借口的驾公车行为。禁止干部职工驾驶公车(有规定准驾驶除外)。对违反规定,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写出书面检查交县纪委监察局,二次以上含两次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公车私用,对使用公车私自做客、上坟、接送子女上学等情况,给予公开曝光,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交通肇事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赔偿损失外,根据违纪情节进行组织谈话、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健全制度,建立保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与时俱进和适用管用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努力实现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各级机关要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用制度管人。要把近几年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制度,使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日臻完善,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巩固建设成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善于学习先进的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培养诚信理念,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收费公示等各项制度建设。三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从制度上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与单位评选先进挂钩,提高机关整体效能,保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发挥职能,搞好服务。四是健全和完善热情、文明、节俭的公务接待制度。村级实行“零”接待,乡镇原则上自办食堂接待,县级部门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非相关人员禁止作陪,不得出现赊账吃喝,禁止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完善公安、纪检监察机关信息通报制度,严厉打击干部职工参与行为。六是完善用车制度。

各级机关要牢记“两个务必”,突出发展第一要务,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目标,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解放思想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的成绩,在依法行政水平上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