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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学习认识科学发展观实施意见县

县委学习认识科学发展观实施意见县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县委决定,从2009年3月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党员中分两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14号)、《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皖发〔*〕15号)、《中共阜阳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阜发〔200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当前正是我县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在全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应对挑战;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利于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完善发展措施,提高领导和推进科学发展的本领;有利于进一步集中民智民力,坚定发展信心,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关注改善民生,把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活动成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把加强作风建设贯彻始终,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全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全县干部群众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领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各个方面。

学习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规划未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在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方向和方法,完善科学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治生态;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机制,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领导机关着重建立健全推进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基层单位着重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促进工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努力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促进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努力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经济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应对危机上提高新本领,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再认识、形成新共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

(二)突出实践特色。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发展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突出实践特色,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视察安徽、阜阳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皖北三市六县发展政策相结合,与落实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任务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县人大十五届三次、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加强作风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相结合,与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建立城乡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机制相结合,与总结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典型经验相结合,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认真总结推进科学发展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总结宣传推进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1、着力解决信心不足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抢抓新机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坚定迎难而上、战胜困难的决心。

2、着力解决形象不佳的问题。要加快发展步伐,努力缩小差距,实现争先进位。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树立*良好形象。

3、着力解决环境不优的问题。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权力行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为科学发展配强班子、选好干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4、着力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纪单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查找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加强效能建设;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存在的厌学、走读、吃喝、、浮躁等问题,强基固本,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5、着力解决机制不活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重点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作风和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县域经济发展机制、金融服务保障机制、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社会稳定保障机制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

四、学习实践活动的批次安排和步骤

全县学习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每批时间半年左右。

第一批: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包括:县直党政机关;县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县属国有企业;县直属单位。

第二批: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完成。包括:乡、镇;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

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时,县委确定十八里铺镇为试点单位。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重点学习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精读重点篇目。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着重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水平、着力改善民生、改进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精心选择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进行剖析,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有效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讨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在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学习调研、开展讨论2个环节。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领导班子要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撰写发言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派人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各级领导班子要紧密联系实际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回顾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充分征求基层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分析检查报告,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2个环节。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做到责任、措施、时限明确,注重可操作性。方案制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对于查找出来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协调各方,形成合力,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形成一批实践成果。领导机关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借鉴学习调研成果,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充分征求广大党员意见,扎实开展废、改、立工作。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这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2个环节。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把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解决。

五、切实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典型示范贯穿始终,做到进度服从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各参学单位的派出机构、所属二级机构,原则上比照内设机构,同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央、省、市垂直管理单位,除本系统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全县学习实践活动。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要全面负责本地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县委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县委及各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派出若干指导检查组,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

(二)实行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乡镇、部门、单位、行业,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对新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

(三)坚持求实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情,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实践平台,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积极开展“自选动作”,增强学习实践活动效果。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探索有效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四)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要求和主要原则,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及成效,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尊重宣传规律,突出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掌握节奏,注重效果。

(五)注重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各单位的活动安排,做到有机衔接、上下互动。注重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做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参学单位党组(党委)要向县委报送总结报告。

各乡镇、各单位和试点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