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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

农业局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

关于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加快实施“率先对接长珠闽,争创*崛起示范县”的步伐,现就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义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土地综合产出率,降低劳动强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不仅可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还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发展农业机械化既是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现实要求。为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从实践“三个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二、明确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基本目标和重点

基本目标是:至*年,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7.81万千瓦,年均增长15%,水稻的耕、插(抛)、收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75%、30%、60%,农业生产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到*年,全县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装备柜架,基本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多样性需求。

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点是抓好“五大工程”的实施:

一是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程,重点攻克水稻生产中的“机械栽种”难题,稳步发展“机械烘干”技术,引进优质的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着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

二是果业生产机械化工程,以机械化开发、管理为起点,积极引进推广果园节水灌溉、植保、采摘,分级包装、保鲜、深加工机械化技术;

三是养殖业生产机械化工程,以牧草收获、粉碎、青贮和饲料加工拌和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推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机械化,加快畜禽、水产等机械化发展,促进我县灰鹅、生猪、水产的品质、规模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农产品加工机械化工程,重点发展果蔬、畜禽和水产等农产品保鲜、干燥、储运、精(深)加工等产后处理机械化关键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五是生态环保机械化工程,按照“绿色、安全、无公害”的环保要求,大力发展高性能植保机械、新型节水灌溉等机具和设备,抓好农作物桔杆综合利用等适用技术的推广。

三、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实施“科教兴机”战略。以实施绿色证书和农民机手培训工程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全面开展农机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农机大户的技术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机化学校作用,大力培训农机专业化人才。现有在职农机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定向培训、职业教育等各种途径,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善管理的农机干部队伍,专业精、业务强的技术骨干队伍,懂技能、善经营的农机操作手队伍。

二是加强农机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创新农机服务模式。要大力扶持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促进农机股份制公司、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户的发展,着力培育农机作业、销售、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市场。积极发展农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利益,要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整合农机资源,组合农机作业项目,优化农机资源、盘活农机存量、充分发挥农机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农机依法行政工作。要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县农机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做好对各类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耕整机、挖掘机、推土机以及各类固定作业机械等的注册登记,并做好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核发驾驶(操作)证和年度审验工作,实施对农业机械的全面监督管理,大力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农机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加大扶持力度,创优农机化发展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机推广投入。要稳定和增加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体系经费投入,保护乡镇农机推广服务机构资产,保障和提高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机推广政策扶持。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及市政府一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适当补贴,以扶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创优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环境。各乡镇要把农业机械化纳入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基本建设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力量,确保农业机械管理机构职能到位,确保乡镇农机机构、人员的稳定和必需经费,财政、发展计划、农业、经贸、物价、金融、公安、交通、科技、教育、工商、税务、质监、安监、司法、人事劳动等部门要支持配合,加强扶持,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优环境,努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