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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科学发展规划意见

民政局加强科学发展规划意见

各镇区社会事务办、局直属各单位:

*年是我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民政事业在新的平台上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起步之年。做好*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对我市今后几年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东莞民政事业“*”规划的全面落实,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和我市民政工作的实际出发,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第一要务,抓牢“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促进和谐”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继承、创新、发展、提高”的指导方针,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推动民政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实现民政事业持续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努力开创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努力争当全省民政工作排头兵,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围绕这一整体要求,*年我市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落实一项制度(社会救助制度)、深化两项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突破三项难点(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拥军工作)、推进四项工作(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地名管理工作、殡葬管理工作、“村改居”工作)。

一、落实一项制度:落实好社会救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结合省、市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和做好“一保五难”工作的要求,在巩固现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全力维护困难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权益。要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通过调查摸底,既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保起来,又防止出现把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尤其是要杜绝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保障金落实到位,并继续采取有效形式,保证保障金按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医疗、住房、子女读书等困难,保障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要逐步拓展低保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大对低保对象的关怀和教育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力更生,靠勤劳脱贫,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同时尽可能地在其他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如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在税收等方面适当给予减免等等,切实将低保工作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要积极关心帮助低保“边缘户”,确保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要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契机,狠抓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要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使优抚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依法优抚。要按照抚恤、优待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提高抚恤、优待标准,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本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要持续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积极推进“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制度化和社会化,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好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让广大优抚对象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要加强对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把光荣院建成集养老、娱乐、健身、休闲于一体的园林式休养场所,使在院孤老优抚对象安度晚年。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细致地做好复退军人信访工作,抓好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进一步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并做好五保供养工作。谢岗、石排两镇要加快敬老院建设进度,力争*年上半年通过省级敬老院评审,全面实现“两年内把全市的敬老院都办成省级敬老院”目标。其他镇区要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要加强内部管理,扎实推进敬老院的全面建设。要选配好敬老院院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在院老人与工作人员人数要达到7:1的比例要求),并适时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其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保证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力争全市五保户集中供养达到80%以上。要想方设法提高敬老院的“利用率”,在保证五保老人入住的同时,将敬老院逐步向社会开放,接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以此促进敬老院以院养院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抓好慈善和扶贫救济工作。市慈善会要尽早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各镇区要尽快成立慈善分会。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慈善政策法规,建立慈善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统一、公正、合理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蓄养慈善资源,使我市慈善事业走上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要加快“慈善超市”建设力度,在总结莞城、石龙“慈善超市”经验的基础上,在符合条件的镇区筹建“慈善超市”。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各镇区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受灾情况,并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要合理安排好救灾款,进一步规范救灾款的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认真做好春夏荒救济、冬令救济、休渔期渔民救济等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工作,解决好困难市民的燃眉之急。要抓好镇区捐助接收站建设,确保经常性社会捐助款物接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继续做好对外扶贫济困捐赠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捐赠,确保对外扶贫济困任务圆满完成。

(五)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老龄工作是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在年底前完成修改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工作,逐步扩大敬老优待范围,同时争取调整提高优待标准。要认真开展第十八届“老人节”和“敬老月”活动,进一步扩大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的社会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老龄工作,营造尊老、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继续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认真组织筹办市第八届老年人运动会,举办全市老年人粤曲、器乐单项比赛,积极组团参加省第六届老龄人运动会和首届广东省老年书画大赛,及早准备参加第二届广东老龄问题论坛,把我市创办老年文体活动的优秀品牌继续发扬光大。要继续开展敬老“东莞一日游”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我市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要加强老年人信访和维权工作,健全市、镇区涉老信访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抓好救助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加强救助管理设施、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规范服务管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形成热情支持救助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让流浪乞讨人员知道如何寻求救助。要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在学习先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大胆地进行创新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二、深化两项改革:对民政工作进行改革,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前迫切的任务。今年,我们要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要全面展开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探索以国有社会福利机构为龙头、“星光老年之家”和敬老院为主体、其他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新格局

(一)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我市被省确定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试点市之一,要求我市要加快探索步伐,让农村退役士兵享受城镇退役士兵领取自谋职业补助金、接受职业培训、推荐就业服务和享受优惠政策等安置待遇,为全省提供经验。*年,要继续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兵役法》及有关政策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理解和支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的良好氛围。要采用个别多次谈话、座谈会等形式,针对退役士兵思想实际,积极宣传安置政策,让退伍兵了解我市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新形势,帮助他们树立适应市场经济择业观念。要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切实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完善以市财政支持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保障机制。一次性补助金要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在岗职工工资收入增加而增长,按时足额一次性发放,全力确保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要达到95%以上。要完善职业培训机制。把职业培训工作纳入市镇(区)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层次,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率要达到70%以上。要进一步完善推荐就业机制,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全市退役士兵推荐就业率要达到60%以上。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退役士兵的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形成一整套完善的优惠政策配套体系。要抓好常平新军供站的建设,确保各项军供保障任务圆满完成。要积极探索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具有东莞特色的、国家保障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障体制,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军休服务管理体系。

(二)逐步展开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以“公办民助”、“公办民营”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改革,发动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支持和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设施,积极扶持非营利性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工作,形成以国有社会福利机构为龙头、“星光老年之家”和敬老院为主体、其他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新格局,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要充分合理地利用敬老院资源,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要不断加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力度,制定创建标准,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要继续抓好“星光计划”工作,充分利用好现有“星光计划”项目,不断拓宽服务内容,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实行多样化、多元化管理,使“星光老年之家”立得住、管得好、不变味,在此基础上加快“星光计划”全面覆盖目标的实现。要抓好“明天计划”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投入,精心组织残疾孤儿手术康复计划,确保手术成功率。要加强市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采取社会收养、集中供养、公民助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残儿童,提高在院儿童养育水平。

三、突破三项难点:当前我市的社区建设是民政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今年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突破。村民自治工作存在一个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因此在全面提高自治水平方面要有新的突破。双拥方面虽然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形势和内容还是老一套。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开展双拥工作,以新的举措、新的成绩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评选活动,也需要有新的突破。

(一)社区建设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重点抓好“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创建。要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抓好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强化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不断提高我市居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社区建设内动力。要积极推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打牢社区建设的基础。要不断拓宽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居生活、法律咨询、消费投诉、再就业等全方位的服务。要充分发挥社区建设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共同推进社区建设。要制定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工作规划和量化考评标准,全面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创建活动”。要加强调查研究,抓住、抓好万江拔蛟窝、莞城北隅、长安乌沙社区等一批典型社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村民自治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点抓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全面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要强化村民自治功能,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协调好村委会和村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的精神,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对近年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回顾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清理。要把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作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切入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加以解决,从而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体水平,开创我市村民自治工作新局面。

(三)双拥工作要有新的突破。要按照“与时俱进、突出特色、求真务实、全面提高”的双拥工作思路,以第6次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评选命名为契机,围绕提高部队战斗力、增强军民凝聚力,不断拓宽拥军工作思路,不断赋予拥军工作新的内涵。要按照“继承传统,融入时代”的要求,积极探索完善符合东莞实际,与市场经济相接轨、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优良传统相承接的拥军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思想观念、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与时代同步。要在双拥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寻求突破。一方面,要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等传媒的作用,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双拥工作的政策法规和部署要求,努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组织好“东莞舰”回娘家和英模事迹报告会等系列活动,使广大市民真真切切地受到感染,实实在在地受到教育,进一步激发爱国拥军、自觉参与拥军活动的热情,使拥军活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在双拥的形式和内容上寻求突破。一方面,要认真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等工作,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以及行业拥军、社区拥军活动。另一方面,要在继续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拥军牵头作用并巩固好民营企业拥军局面的同时,花大气力,出新举措,积极引导外资企业等经济组织和外来工等社会阶层拥军,不断拓宽拥军工作的领域和范围。要在军民共建方面求突破。要深入开展军地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以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带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推进双拥连片创建,把军民共建活动同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不断促进拥军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在抓典型、树样板上寻求突破。要在拥军活动中发现、树立和宣传一批过得硬、叫得响、具有时代和地区特色的拥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效应。此外,*年的双拥工作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扎实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和自查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四、推进四项工作:在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年还要花大气力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东莞实际,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民间组织管理、殡葬改革、“村改居”等项工作,全面开创我市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不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要全面加大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力度,围绕建立“四个一”(即一套适应时代要求的地名管理服务法规和工作规范;一套实用、美观的城乡系列标准地名标志;一套适应城市化建设要求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市、镇(街道)地名规划;一套便民利民的地名信息化服务项目)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目标,下大力抓好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及数字地名四项专项业务工作。一是抓好地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待国家和省新的地名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出台后,及时制订我市地名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并进一步理顺我市地名管理编制体制和门牌管理关系。二是全面开展地名设标工作,完成城乡地名设标任务。*年未完成地名设标任务及*年度有地名设标任务的镇区,要尽快完成地名设标,力争*年全面完成我市镇区地名设标工作任务。三是认真编制东莞市地名规划,加强地名规划管理。要按照国家、省民政部门和建设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地名规划工作的编制,*年启动实施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和市中心区地名规划工作,*年完成。四是切实抓好地名数据库建设,打好数字化地名服务工作基础。要继续开展地名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地名信息属性,各镇区地名调查工作要在今年8月份前完成。要不断完善我市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民政部的要求,建立全市地名属性、地名地图数据库。同时尽快开展数字地名服务工作,不断满足公众对地名信息的需求。年内筹建并开通东莞市地名查询系统,逐步开展网上地名查询服务;今年开始着手筹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手机短信问路服务项目;从*年开始,逐年在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地名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问路等等,力争在2009年把我市建设成为数字地名城市。

(二)切实抓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要按照“完善机制、依法行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使其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要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把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即将出台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广大民间组织准确把握上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中央、省的战略决策,深刻认识民间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政府与企业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加强管理机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民间组织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对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力度。选定几个社区作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的试点单位,在社区民间组织的建设方面探索出新路子。要在依法的前提下,简化手续、加强引导、大力扶持,明确其地位、权利,指导社区民间组织在慈善、再就业、社会保障、丰富市民精神生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专项批拨民间非营利组织专项审计经费,按上级要求委托中介组织有计划对民间组织进行审计。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进行清理,切实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进行清理的文件要求,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配合组织部制定清理整顿方案,并按要求加以落实。要做好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工作,理解透彻文件精神,定准变更对象,协调好有关部门,按省民政厅要求制定方案,把工作做细、做实,同时还要做好解释和善后工作。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各项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配套政策和措施并抓好落实,继续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民间组织社会公信力。要加强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继续加大殡葬管理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殡改宣传力度,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在巩固火化率100%的同时,重点解决遗体火化后骨灰存放问题,大力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规范管理,严禁随意改变公益性公墓性质。要继续做好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规范群众的殡葬行为,切实破除封建迷信。要切实抓好遗体火化的属地管理,杜绝异地火化现象。要建立健全农村殡葬信息联络员制度,使殡葬改革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要加强殡葬服务单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殡仪行业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镇级殡葬服务队进行整顿,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改正。要坚决贯彻省政府规定,镇级殡葬服务队不能收取各种费用,由市殡仪馆按规定的标准代收,然后返拨给有关单位。要通过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促进殡葬工作深入健康地发展,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窗口。

(四)稳妥推进“村改居”、“居改社区”工作。要围绕我市“一城三创五争先”战略和城市化建设工作,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的要求,严格依据“村改居”、“居改社区”的条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把条件成熟的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同时把剩下的少数居委会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并逐步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设立社区居委会。要切实转变社区居委会职能,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社区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社区居委会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

此外,*年还要进一步做好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争取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3.9亿元的销售任务。同时,要严格依法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工作,继续做好信息化、信访、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