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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意见

经贸局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支持金融发展的通知》(*政发〔20*〕23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金融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市金融生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改善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内生机制和外部环境,积极打造“诚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我市金融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

(一)社会信用状况良好。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高,辖区内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无金融“三乱”现象,信用县(市、区)、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企业覆盖面广。

(二)金融执法环境优化。尊重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支持金融改革和创新,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办理涉及金融的案件严肃公正,无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金融纠纷案件审结和执结率高,金融债权得到有效保护。金融监管有力,金融风险预警及时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金融运行质量提高。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到位,无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发生。金融竞争公平有序,无违法违规违纪经营行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低,经营效益好,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信贷资金供求关系协调。银行和客户关系融洽,双方的信息能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相互传递。信贷市场有效需求充足,信贷投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金融生态建设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善金融生态,打造“诚信*”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加快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切实抓出成效。

(二)努力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1、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加快业务发展。人民银行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状况,指导金融机构继续增加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国家重点扶持领域和企业产品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放。保险公司要调整险种结构,积极拓展农村保险市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抓好不良贷款“双降”工作,努力提高金融资产质量,金融机构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出现新的不良资产和风险隐患;要积极抓紧核销不良资产,增加自身盈利能力。农村信用社要借助各方力量,大力清收不良贷款。

(三)加强和完善政银企协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经济金融信息共享与决策机制,成立经济决策金融专业咨询委员会,政府在作经济决策时应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民间闲散资金进入产业。认真组织银企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优质信贷项目推介会议制度,每年举行项目洽谈会,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提高金融资本的使用效率。

(四)切实优化金融执法环境

1、加大维护金融债权工作力度。司法部门要切实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在审理与企业改制有关的案件时,要注意防止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要努力探索金融债权维护新方式,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对确属恶意悬空、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采取联合制裁、集中清收、强制执行等手段进行打击。各级政府对部门拖欠的不良贷款要加大清查力度,制定还款计划,按期还款。

2、打击金融“三乱”,规范民间借贷。司法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金融“三乱”行为,依法取缔的“地下钱庄”。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推广企业理财和个人理财业务,并适时推出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为民间资金提供投资渠道。

(五)营造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政策环境

各级政府要强化信用意识,带头建立和遵守信用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信用意识,加强公务员失信违约行为的查处工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发展,把金融业作为地方的一个优势产业,把支持金融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制定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建设的考核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来*设立分支机构或投放贷款。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金融生态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全市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抓好金融生态建设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金融生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人民银行要发挥金融生态建设的主抓作用,积极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金融生态宣传工作,指导金融机构认真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金融监管部门要有效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防范金融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健全内控机制,依法合规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公、检、法、司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坚决打击侵害金融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金融机构保驾护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经济发展变化的研究和产业信息,促进银企合作。财政部门要组织民营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加强对民营企业会计财务信息报表真实性的检查。税务部门要强化各经济实体和个人纳税意识,严厉打击逃税行为。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和土地的的管理,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支持金融机构维护资产安全。物价部门要制定适合本市实际的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确定合理浮动幅度,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各中介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促进中介机构提升审计报告和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公信力,规范服务行为。各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的诚信教育,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宣传部门要把握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加大金融生态建设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守信典型,对逃废债严重的案例要暴光,为金融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干部信用档案,把干部的守信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三)完善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金融生态建设的考核机制,从各地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变化、企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金融风险、偿还中央银行贷款、金融部门独立性、金融法治环境等方面考核区域金融生态建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向金融机构通报。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舆论工具,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普及金融基本知识,开展金融法制教育,增强社会各界的金融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每年5月定为金融生态建设宣传月,金融机构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要建立新闻会制度,及时金融业的改革、创新、发展的最新动态,营造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