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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发展粮食仓储实施意见

粮食局发展粮食仓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年,全市粮食仓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购销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服务“三农”为重点,不断创新仓储工作,继续推进仓储设施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工作目标:

1、安全粮和“一符四无”常年不低于95%,科学储粮常年不低于80%;

2、中央、地方储备粮管理百分考核不低于90分;

3、因地制宜加强仓储基础设施建设,使存粮的仓储设施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

4、抓好粮食物流项目基础工作,努力服务项目建设;

5、全年无仓储安全责任事故。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适应企业改革的新形势,创新仓储工作制度

针对粮食收购时间延长,储存周期缩短的情况,要更加注重收管结合,边收边管,逐步探索形成边收边管的运行制度,从源头上确保库存安全。针对企业改革逐步深入,购销企业开展租赁经营的情况,下大气力研究仓储安全的联责管理。把实行仓储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制与企业法人问责制有机结合,把收购、存储和销售环节责任有机结合,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储粮联责合同,实行“双合同”管理。企业内部要层层签订《安全储粮责任状》,全面推行仓储工作“五联”分项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联质、联量、联费、联效、联酬)和粮油仓储安全管理风险金抵押制度,把工作成效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要根据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适应改革的形势,完善《荆门市粮食仓储工作百分考核标准》、《荆门市地方储备粮管理考核办法》等仓储管理制度。

(二)适应宏观调控的新要求,完善仓储工作体系

1、抓好培训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要根据全国粮食行业鉴定和培训重点要求,积极组织在岗保化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三年努力,使所有的保化人员都具有上岗执业资质,逐步形成以国有购销企业为主,覆盖全社会粮食企业的新型保化队伍。要根据《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对全市危化品上岗操作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年审培训、发证换证工作。要定期组织仓储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粮食局和中国粮油学会等有关部门主办的粮食储藏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2、加强仓储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要按照省粮食局的有关规定,加强仓储设施管理,严格控制仓储设施随意处置变卖和变更用途,确保粮食收购和储存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抓好仓储设施维护与保养,促进仓储设施达标。

3、开展技术创新,推广科学储粮。要继续抓好机械通风、薄膜密闭、环流熏蒸、防护剂拌粮以及粮面实仓压盖隔热保冷、屋面喷水降温、微电脑自动控制排气散热等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努力降低储粮成本;要鼓励保化人员开展科学储粮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活动,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全市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试验报告和学术论文20篇以上;要继续加强全市储粮粮情安全信息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仓库要进一步改进粮情电子检测技术,努力提高对库存粮食品质变化的监测能力和安全预警能力,指导企业做好安全储粮工作。

4、加强储粮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冬两季储粮安全普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储粮安全隐患,确保库存粮食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荆门市粮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试行),严防粮食熏蒸药品中毒、被盗、泄漏、失火和污染等事故的发生;要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变化情况,适时研究、指导仓储管理工作。

(三)适应流通现代化的新趋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突出重点,调整布局。要按照“粮源充足,设施完好,交通便利,保证需要”的原则,对仓储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储存。可将现有的网点分为三类,即:一类为长期收购储存的粮站,仓容规模在本县市区中等偏上(一般仓容在5000t以上),仓储设施完好,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每个基层国有收储公司可确定1~2个中心站。二类为仓储规模较小,仓储设施一般,不能长期储存粮食的收购点,收购粮食可集并到中心粮站。三类为非粮食主产区及地处偏远地区的粮食购销站点,对此类型的仓库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也可进行评估,按程序报批,进行转卖或改变用途。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按照城乡发展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现有仓储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维修改造,确保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要按照《国家粮食仓库设施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今年仓储维修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确定维修项目;要加强仓库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立足配套,完善功能。对已确定为一类收购储存站点的仓储设施要逐步改造升级,配备电子测温、机械通风等科学储粮设施和防鼠防雀防虫等三防设施及检化验仪器;要多方筹资配备必要的粮食出入库机械设备,重点是输送机、电子磅、净粮机等;要加大道路硬面场地的修复改造和粮站环境建设,使运输车辆进出道路通畅,环境卫生整洁;市局和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为基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在完善仓储功能方面争政策、创环境。

4、加强粮食物流项目的基础工作,努力服务项目建设。全力抓好现代粮食物流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推动以湖北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和京山粮食物流工业园为龙头,以区域范围内国家粮食储备库、购销公司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的跨省粮食物流节点建设,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与全国粮食物流项目对接。

(四)适应职能转变的新情况,加强社会粮食仓储监管和服务

1、认真履行社会职能,规范社会粮油企业的储存行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社会粮油仓储统计工作,加强粮油仓储设施和粮油储存情况的检查,加强粮油运输工具、包装器材和熏蒸药品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做好仓储工作。对检查不合格的粮油仓储设施,限期整改达标。

2、积极引导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开展社会化仓储业服务。以各级粮食部门仓储管理系统为主导,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为依托,逐步构建社会化仓储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人员和技术优势,组织开展仓储技术、机械设备租赁等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

3、坚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户储粮。继续开展“农户储粮装具和农村小粮仓建设工程”,引导和带动农户科学储粮。一是搞好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科技三下乡”活动以及发放农户科学储粮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科学储粮的重大意义,传播科学储粮的先进技术。二是开展培训。以粮食主产乡镇为主,进行科学储粮技术培训,介绍最新农村粮食储藏及害虫防治等安全保障技术和储粮药剂安全使用方法。逐步形成较为固定的管理技术骨干队伍,为农户科学储粮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示范与辐射并重。利用沙洋县、京山县已纳入湖北省农村储粮示范点建设,建立200个农户储粮示范点,改进和完善农村储粮装具和设施,减少各种有害生物对存粮的危害,逐步实现储粮装具的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满足农户对科学储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