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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文明城市科普实施意见

科技局文明城市科普实施意见

为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议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意见》,根据县科协、县科技局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街道科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完成县上交办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结合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为内容,以增强社区科普工作服务能力为支撑,以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群众性科普活动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目标任务

完善和发挥城区科普画廊和社区科普宣传栏等科普设施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以“科技之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建设高科技成都全民科普行动”等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以“安全、健康、节约、科学、文明”为主题的科普进社区活动,同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科普资料的整理工作,使科普工作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满分标准。

三、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科普设施建设

1、科普活动场所:街道应有一处科普活动室,由街道科协和科技办负责,选择好地点,名称根据当地街道名挂牌为“中和街道科普活动中心”。科普活动室应开展科普培训、科普阅览、科技作品制作、咨询、影视播映等活动,科普工作安排、科普干部工作职责上墙。建立科普活动室的档案资料,对科普活动内容进行登记,收集科普活动的计划、信息、图片、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

2、科普宣传栏:每个社区应有一处科普宣传栏,科普宣传栏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损,日常管理维护由社区落实专人负责。如发现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并修复。科普宣传栏的内容要贴近居民,宣传党的政策,为辖区居民提供科普知识,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社区建立科普档案(包括*年以来的科普宣传栏更换记录、更换图片、社区科普志愿者名册、科普活动材料以及相关照片)。

(二)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街道、各社区利用辖区单位的资源优势、挖掘和发现辖区内人才,将热心科普工作的人员组织和团结起来,分级成立科普志愿者队伍。社区科普志愿者不少于5人,街道科协科普志愿者不少于20人,各级科普志愿者队伍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名册、有活动、有考核,建立相应的吸纳机制和奖励表彰机制,完善科普志愿者工作档案。

(三)科普活动及宣传

结合3月“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5月“全国科技活动周”、9月“全国科普日”、“建设高科技成都全民科普行动”等大型科普活动主题,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科普志愿者在每个社区各开展一次科普宣传活动,同时,针对社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科普活动。街道组织3场次科普巡展进社区,开展社区科普报告、讲座6场次。开展社区科普文艺创作汇演活动,培训社区科普文艺骨干,提供科普文艺作品,组织科普文艺节目创作、排演,以街道为单位汇演,广泛宣传。各种社区科普活动统一标识为“‘四进社区’—科普××活动”。编印科普资料,为社区科普活动、宣传栏提供科普资源,编印适合社区群众的科普资料分送社区每个家庭。

四、保障措施

1、成立“中和街道科协、科技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街道科协、科技办创全国文明城市联络员。街道机关联络员:成立芳、刘威,各社区联络员:各社区分管科技的两委人员。

2、加强工作安排。将落实完成创建文明城市指标作为各社区、各部门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

3、加强工作督查。街道办成立督查组,按时间节点深入社区进行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