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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民政纠风实施意见

县委民政纠风实施意见

根据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次全会以及州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州纠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纠风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年全县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国务院和省纪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在专项治理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和顺利实施“*”规划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学杂费政策,继续做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和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工作;认真落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等政策,切实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对各类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全面推进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实施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继续纠正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等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

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认真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行为。继续开展在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积极推行网上评标和采购办法,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加大对中标合同签订后续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合同严格履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进医务公开,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药品审评审批,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强化药品价格监管,对政府定价范围内重点类别的药品实行分期分批降价,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干预,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医保定点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审计局、县广播电视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免征农业税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报刊征订“限额制”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伤农坑农行为,避免坑农害农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完善监管和处置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群众对政策实施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纠正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以及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加强基层农村组织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少数干部工作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正之风。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四)巩固公路“三乱”治理工作的成果。以解决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执法为名谋取私利等问题为重点,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严禁在公路上设置除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以外的各类站卡,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公路上设卡拦车检查、收费和罚款;严格规范交通、*、林业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确保公路畅通;严格公路临时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为农民增收、企业减负创造条件。

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县*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财政局、县交通稽征所等部门配合。

(五)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订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促使评比达标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其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

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县纠风办牵头,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经济局(减负办)、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

(六)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基层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坚决纠正。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坚持全面评议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实际,把评议工作与纠风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对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评议。

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县纠风办牵头,县级其他行政局配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对纠风工作的考核。各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订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抓紧抓好,务求实效。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落实全部免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学生学杂费等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履行投入责任的落实情况;招标采购中标药品让利患者、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情况;企业违法排污及治理情况;有关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以及农民工工资等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情况;可能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

(三)坚决查处纠正不正之风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案件要坚决查处,限时解决;对挪用、克扣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侵吞、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费,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蔓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特别是要坚持以改革统揽纠风工作,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在教育方面,要按照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加紧推行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步伐,逐步缩小区域内办学差距;对违反国家和省上规定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方面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医疗卫生方面,积极推进降低药品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降低医院药品的差价率和提高技术劳务价格的试点工作,改革“以药养医”的机制。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都要通过深化改革破解治理难题,靠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