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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辣椒标准化生产意见

农业局辣椒标准化生产意见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省、市属驻和有关单位:

为推动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生产过程的源头控制、示范基地建设和品牌建设为重点,以质量监控为手段,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民增收和消费者吃上放心菜为目的,建立辣椒生产安全体系,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全面解决农产品(辣椒)污染超标问题,按照“政府推动、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基地建设,通过努力,全县实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3万亩。

二、发展规划

(一)标准化生产。2009年6月至20*年5月,在*、*桥2个镇建成绿色食品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3万亩。生产基地全面执行绿色食品(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实行“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购”等“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

(二)绿色食品品牌销售。鼓励辣椒销售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产品认证,产品获证后,全部贴标上市。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农委、发改委、质监、环保、工商、水务、财政、科技、广电及基地所在镇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和进行宣传指导、环境监测、产品检验、市场管理等工作。县农委、质监局负责做好辣椒生产、销售标准的制定、、管理和服务工作;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保护工作;工商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市场准入和农药化肥安全使用执法管理工作;财政局、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及经费的筹措、扶持等工作;广电局负责对基地建设进行宣传报道。生产基地所在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我县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广播、电视、会议、标牌、举办培训班及印发材料等多种途径,加大对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干群对绿色食品、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了解和认识,增强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品牌意识。

(三)制定标准,加强指导。坚持“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的原则,立足适用性、先进性、指导性和规范性,制定辣椒地方标准,切实加强技术标准的宣传和指导。

(四)创建品牌,培育“龙头”。要加强对辣椒经营企业的扶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创建企业品牌,强力推动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的龙头企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绿色食品使用标志。

(五)健全体系,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生产管理体系、营销网络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实施生产基地、销售市场两大标准化工程。有关部门要把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管理作为农业执法的重要内容来抓,在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管理上,采取抓源头、重过程、保质量的生产全过程技术和质量监督措施,严禁在基地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基地要少施无机肥,增施有机肥,对违规经营农药、化肥的经营网点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加强销售市场管理,建立多层次检测网络,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严禁农产品农残超标上市。

(六)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的手段,加强引导、协调和指导,积极为实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服务。县农委、工商、质监、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确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提高服务水平入手,加强产前信息、产中技术和产后销售服务。通过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化服务网络,培育农村经纪人营销队伍,做好农产品开发和销售,帮助农民解决农业标准化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七)加大投入,严格奖惩。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指导、抓点建片、表彰奖励等。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农业产业化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对完成较好的基地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不好的基地镇,给予通报批评。各基地镇也应采取相应措施,努力把我县建成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