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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民政局纠风廉政意见

县委民政局纠风廉政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第十届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案件查处,突出制度建设,更加有效地推进纠风工作,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物价局)

(二)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严查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量监督管理局)

(三)以全面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深入推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纠风工作。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全县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挂网阳光采购工作。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统一定价、集中配送、保证使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牵头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四)以落实燃油税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继续抓好巩固和提高工作,监督公路检查(检测)站点的规范化管理与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积极开展公路限速标准研究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子眼”的设置和执法。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县县法制局)

(五)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深入开展清理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工作,清理工业园区收费项目,坚决调整不合理加价或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制度,推进收费管理改革,清理整顿代收代扣行为。坚决纠正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三乱”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强制性的培训活动并收费。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规定和收费项目,落实中央和省对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物价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六)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问题,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纠风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严肃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公积金监管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纠风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督。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扶贫、救灾资金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纠风办,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七)以规范基础教育收费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按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问题,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

(八)以转变窗口部门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开展基层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省、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在规划建设系统和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民主评议,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县文广新局、*中学、*中学实验学校、县二小、县富士康希望小学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回头查”。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3、进一步清理规范考核评比活动。全面完成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三、工作要求

2009年全县纠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部门、各系统的责任范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纠风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里各项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确保政令畅通。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纠风工作的始终。纠风办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配合部门要按照分工搞好专项检查。讲究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善于抓住典型,对存在问题的要整改到位,对作风良好的要及时总结,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三)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有力手段,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通过查处案件,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大胆探索,把纠风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不断破解阻碍纠风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