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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强消防安全意见市

政府加强消防安全意见市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反复性、艰巨性、突发性、风险性、基础性等特点的社会管理工作,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近两年下决心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大宣传大培训、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迅速扩大,安全责任主体日益复杂,监管巡查任务愈加繁重,加上许多新的不确定因素,各类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实际发生火灾事故仍处于高位平台。同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发展步伐,整个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还不够强,消防安全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从近期开展的消防安全督导中发现,一些干部和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存在思想麻痹和工作疲态,个别地方日常消防监管有所放松,已经建立的长效机制未能得到坚决执行,部分突出问题屡经整治后出现反弹,必须引起高度警觉。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创造稳定平安环境,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市将以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为契机,以完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切入口,以彻底整治“三小”场所、出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为重点,充分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持久仗的准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一)制定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要求;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镇(街)领导包片挂村(社区)督导消防工作制度;强化公安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经常性监管防范水平。

(二)充分发挥市和镇(街)两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形成固定的季度例会制度,协调工作,分解任务,督促落实,促进部门和基层各方联动、齐抓共管。

(三)在年度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评价体系中增加消防安全工作内容与分值,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考核,推动各镇(街)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全面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二、狠抓基础,提升能力

(一)加强消防规划制定修编和组织实施工作,尚未编制消防规划的镇(街)于年内完成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已完成规划编制的镇(街)要落实消防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市规划、消防部门要共同做好消防规划实施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推进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市政消火栓达标率和完好率,完成全部村(社区)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任务,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年内组织中心镇和其他镇中心区市政消火栓达标以及村(社区)专兼职消防队组建考核验收。

(三)结合我市实际,在改革消防监管模式、引入中介组织加强消防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组织开展村(社区)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推动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常性消防安全巡查指导服务的试点工作。

三、攻坚克难,重点整治

(一)巩固落实“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监管网络,健全巡查档案,落实整改职责。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动,严格依法整治,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电线乱拉乱接、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阻塞、装修装饰材料不合格等多发性火灾隐患,从法定手续、建筑安全、消防措施、安全设备、责任主体、管理制度等项目着手,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查漏补缺。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抓好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隐患整改和挂牌销案工作,明确进度要求,确保整改实效。

四、创新宣传,加强培训

(一)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消防法》专场报告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新《消防法》宣传活动。

(二)创新发展多层次社会化消防培训,抓好消防公益宣传和消防培训市场化服务采购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以“一畅两会”为重点,组织消防疏散演练,普及报警、逃生、自救等基本常识,切实提高市民消防应急能力。

(三)建立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企业经营者深入学、企业员工全面学、广大群众普及学。

五、整合力量,规范管理

(一)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公安警力与消防现役部队力量整合,理顺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完善消防管理体制,实现一个窗口办事、一支队伍管理和一个主体履责,并确保在权责移交过渡期内双方紧密配合,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继续保留和充实镇(街)消防安全整治办力量,发挥村(社区)安全办作用,加强消防大队对专职消防队的指导和管理,提高整体火灾防范和扑救能力。

(三)加强消防部队规范化建设,开展大走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改进执法监管和服务,密切联系基层、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