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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见

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见

为扎实推进局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根据《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合司党〔2009〕8号)要求,现就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和市局党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提高科学发展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从2009年3月开始,到5月下旬结束。要完成以下主要任务:

(一)做好准备工作

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全局学习实践活动。成立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组织,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委动员大会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开展学习培训

1、组织学习活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交流、网络论坛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学习中央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学书记两次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安徽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全省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精神和王金山同志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市委九届七全会精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同志在今年初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除原每周三安排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外,应根据工作实际增加集中学习次数,确保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党员在平时要注重加强自学,保质保量地完成党支部布置的自学任务。此外,局活动办还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里举办的各类学习和活动,并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征文活动和科学发展观知识测试。

2、加强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党委理论中心组安排3次学习会。

3、举办专题报告会。聘请专家举办改革开放与科学发展、解放思想与科学发展、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等内容的专题报告会。通过学习培训,在什么是科学发展、怎样才能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

学习培训结束后(4月15日),各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联系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三)开展调查研究

1、参加市里组织的“共建新滨湖,齐心谋跨越——我为合肥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

2、做好专题调研。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以及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等主题,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3、交流调研成果。在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思考总结,梳理、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市局活动办选出优秀调研文章参加市里组织的调研成果交流会。

(四)开展解放思想讨论

1、解放思想讨论的主题。以“千方百计谋发展,万众一心图跨越”为主题,重点围绕“发展理念、发展主体、发展路径、发展动力、发展环境、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体制机制、服务群众、社会稳定、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讨论,进一步把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开辟解放思想的新境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论坛。局活动办将在政法专网上开设论坛,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讨论,并及时总结、梳理讨论交流成果,将科学发展的好思路、好建议及时报市活动办。

3、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解放思想讨论会,及时整理讨论会的内容,报局活动办。

第一阶段结束后,各支部向局活动办报送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学习调研阶段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局系统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热情参与,务必打好学习调研阶段这个基础,使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有一个良好开局。

(一)加强组织监督

学习活动以党支部为主体单位组织开展。各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学习活动计划推进表,组织党员全员全程参加活动,做到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学习、讨论会议记录要完整、准确,记录本必须使用局政治部年初下发的会议记录本。第一阶段结束后,局活动办将对会议记录情况做专项检查。

(二)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工作,扎实开展学习调研,确保学习调研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及时挖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创新,加强交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