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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方略意见

宏观经济方略意见

中国宏观经济走到今天,短期来说对策是"调力度";从长期和深层来说,重点在"紧改制、重结构、转方式",这恐怕是解决长远问题和深层问题的一个根本出路,也是三个值得重点研究的着力点

“新一轮宏观调控”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下一步”的路如何走法?目前各方面都很关注。笔者认为,研究下一步走向,视野必须开阔。要把握当今中国,什么是国家的主流?什么是次主流?这是我们讨论问题的一个前提。在笔者看来,改革和发展是中国的主流,"宏观紧缩"是次主流或称支流,历史的方位要摆清楚。前不久有人讲"改革要服从于调控",笔者不赞成提此类口号.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度曾有过"改革服从于治理整顿",其后果和教训难道不足以让几代人刻骨铭心吗?笔者在前一段的一篇论文中,讲"要慎提'改革服从于调控'等短视性口号,切实摆正两者关系"。对下一步,笔者讲下列12字方针建议:

一、松力度:适度调整宏观调控的力度

现在宏观经济决策,笔者感觉颇有些左右为难。如果放松前一段比较凌厉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反弹的问题;但如果继续实行过紧的政策,则可能对地方经济和民营企业造成困难,甚至使改革受到挫折。因此,现在的焦点是,怎么从两难选择当中进行比较,慎重出招。从实际出发,权衡利弊,笔者认为需要放松紧缩力度。理由如下:

第一,目前宏观领域人们所担心的突出问题已明显缓和。目前投资规模增长过快的势头已经明显下降,二季度回落16.8个百分点;货币信贷增幅已经回落,据调查,有些企业流动资金难以为继,有的地方民间借贷利率高出银行利率二三倍;价格特别是基础产品的价格已经开始回落,如钢材价格比4月份下跌700元;一些热点行业增长过猛的问题已经平缓。总之,前一段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已取得明显效果,当前的情况与4月份、3月份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

第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防止异常性下滑的需要。对*上半年局势的判断,笔者认为是包括了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其一是中国经济总体发展态势是好的;其二,在好的形势下存在一些问题。前者是主要方面,后者是次要方面。但是在前一段讨论中,有的论者对上述主要方面"虚晃一枪",而在"但是"后面大作文章,只讲"紧"而不提"松",只讲"收"而不提"放",这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尽管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不健康的因素,但是中国经济并没有失控,而且处在新一轮经济增长期。这样的判断并不是"不到位",而是恰到其位。问题是有些"信号员"给的信号似乎是"失控"的信号,这与经济现实是有差距的。正是此类"失控"的信号使有关方面对形势做出比较严峻的判断。下一步如果不对调控力度进行调整,极有可能造成"为调控而调控"、不计成本、不计长远影响的局面。继续下去,可能导致经济出现异常性下滑。这对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增长是不利的。

第三,有一些宏观问题,固然与运行有关,但更深层的是结构问题和制度问题。比如说煤油电运的问题、土地违法开发的问题,到今天没有解决好,这类问题未必都揽在短期调控任务上。煤油电运的问题主要是一个结构性问题,短期的宏观调控可能会使之有所缓和,但是难以根本解决。至于土地违法开发问题,情况更为复杂。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资料,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4.69万件,涉及耕地面积15318公顷,其中,立案查处3.39万件,涉及耕地面积13583公顷。目前已经结案2.79万件,收回耕地950公顷。笔者计算了一下,结案率已达82.3%,但回收率还不到7%。这样的问题不是单靠短期宏观调控就能解决的,除依法行政和制度变革外,别无他途。总之,这些问题可以结合下一步调整结构和体制改革予以解决。

第四,要充分考虑宏观调控的成本和新的情况。前一段的紧缩政策成效是有的,但也付出相应的成本,例如对地方经济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一些困难,地方、民营企业及其投资者对此有些反应。如果不调整紧缩力度,将会给改革带来一些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考虑,下一步要在调控力度上做些适度调整,包括对前一段的强硬手段相应放缓。这对统筹短期与长远、整体与局部以及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有利的。

二、紧改制:根据宏观调控的最新态势,抓紧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宏观经济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运行问题,而且涉及发展模式的转换和体制模式的转换问题。从表面看,中国经济患的"冷热病",但从深层来看,它患的"体制病"、"结构病"和"增长方式病",尤其是"体制病"相当严重。因此,要解决中国经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深化改革。去年中共*届三中全会决定里面有很多闪光点,比如说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以人为本的新的改革观、发展观等。要以此作为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现在的问题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宏观调控大的格局之下,改革怎么推进?改革的战车怎么开?

第一,瞄准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暴露出的一些缺口和问题,乘势而上,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结构的调整和产权制度的改革。比如面对煤、油、电、运的短缺情况,以去年中共*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基础领域的精神,向煤炭、铁路运输、电力这传统的垄断性或支柱行业推进。这就要"倒逼"打破垄断,放宽产业准入。除"增量革命"的思路外,还要考虑"存量革命",打破国有的存量格局。要抓住几个重点行业,例如钢铁、电解铝等,推动这几个行业的重组,出售这些领域国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推动民企参与重组,以减少"绿地投资"。无论从增量革命上还是存量革命上都有可以作很多文章。

第二,抓住当前的机会,推动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中心的农村制度改革。农村改革里面有很多机会。例如土地的问题,现在不是清理土地吗?可以借此机会深入农村,推动农村的,重点是产权保护制度、流转制度、补偿制度等。除此之外,还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这都有新的机遇。改革的结果一定要城乡协调发展,现在农村这块发展比较滞后,可以借整顿土地把这条腿补上来。

第三,抓住当前宏观经济调控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动政府体制的改革。所谓调控中出现的新问题,笔者认为是两类,一类是作为调控对象、客体出现的问题;还有一类是作为调控主体,调控者自身出现的问题。现在加强宏观调控,在这个过程当中暴露了政府管理体制中的一些深层问题,比如政府对微观经济过多干预的问题、权力失去制衡问题等。应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

第四,在经济领域改革的同时,开辟"第二战场",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控制投资规模并不妨碍对社会事业项目的投资。但是这个领域计划经济的影响根深蒂固,市场化的程度很不高,在转轨中制度性腐败相当严重。哪里矛盾突出,哪里就是改革的重点。可以因势利导,推进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制度改革。使改革保持一个很好的势头。

除上述四方面改革以外,还特别需要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解决金融领域的一些深层问题,为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目前金融领域潜伏的危机是严峻的,必须抓紧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用加快改革来化解潜伏的危机。

三、重结构:结合宏观调控,着重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经济结构失衡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痼疾"。从结构调整的角度看,目前有三个方面需要着力推进。

一是产业结构调整。当前中国产业发展中固然有一些产业投资偏旺,但是还有不少产业并不过旺,甚至是偏冷的。前一段的调控措施重点在于抑制部分行业的投资,下一步在"抑"的同时要考虑"扬"的问题,重点强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比如说煤、油、电、运这些基础产业现在是短缺的,是瓶颈部门;与生产和人民消费有关的服务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和水利建设等还是需要加强的;资源和环保类产业是需要开拓的;至于与人民群众生活有关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更需要大力的发展。应该说,需要"扬"的领域相当广阔,为什么只盯住少数几个需要"抑"的产业呢?要有"抑"有"扬",有"压"有"保"。在这个基点上,建立我们的产业结构调整方略。

二是区域结构调整。此次宏观调控的实践检验,使人们对区域不平衡性看的更加明显。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由于基础不一样,在发展中呈现不同的投资增长率是可以理解的。加上市场化进程不一样,改革和发展动作有快有慢。如果实施"一刀切"的宏观调控政策,就很可能出现"先行者切尾巴,后行者切脑袋"的状况。因此要讲区别对待,特别重视西部等不发达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发展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避免"一家感冒、大家吃药"的现象发生。

三是城乡结构调整。中国经济发展中最根本的结构调整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的第一次革命不同于俄国的"城市中心爆破"的道路,走的是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如今推进的"第二次革命"也遇到"城市中心论"与"城乡协调论"的道路选择问题。中国属于发展中的国家,城乡差别很大,二元经济结构相当严重。因此,必须把解决城乡发展的严重失衡问题作为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而要解决城乡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制度创新。从现实情况看,主要涉及农村土地制度、劳动力流动制度、农村税费制度以及农村金融制度等。只有在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协调发展的结构性问题。

四、转方式:针对宏观调控中的问题,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即讲"经济建设的新路子";后又明确讲"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现在需要深思的是,多年来一再讲的这种理念为什么一直没有实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什么没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一是与投资决策的失误有关,有些低效率的项目本身就是政府投资失误导致的,再加上现行的审批经济未予根本改变,也妨碍了经济效率的提高。二是体制的原因。例如,"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市场化投资体制一直没有建立起来;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机制也很不完备,民营企业反映"进入时在后,退出时在先",这就很不公平。如果能够使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经济效益就会得到很大的提升。三是结构的偏差。由于结构的失衡和低级化,这些问题也对增长方式产生影响。笔者认为,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国家来说,不要一般地批判"高投入",只能批判"低效率的高投入",增长中主要的问题不在于投资规模的大小,而在于投资效益的高低。如果不能打破"高投入和高消耗而同时低效率"这样一个"怪圈",即使降低投资规模,依然解决不了效率的问题。

总之,中国宏观经济走到今天,短期来说对策是"调力度";从长期和深层来说,重点在"紧改制、重结构、转方式",这恐怕是解决长远问题和深层问题的一个根本出路,也是三个值得重点研究的着力点。

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68号)下发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资本市场初具规模,市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市场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有企业、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现讲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对我国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二是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三是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

我国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资本市场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是资本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只有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党的*大讲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资本市场发展作出了部署,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创造和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作用,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坚持服务于国民经济全局,实现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依法治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资本市场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处理好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与防范市场风险的关系;坚持循序渐进,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任务是:以扩大直接融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建设透明高效、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的资本市场。要围绕这一目标,建立有利于各类企业筹集资金、满足多种投资需求和富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产品创新机制,形成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并举、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培育诚实守信、运作规范、治理机制健全的上市公司和市场中介群体,强化市场主体约束和优胜劣汰机制;健全职责定位明确、风险控制有效、协调配合到位的市场监管体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需要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证券发行上市核准制度。健全有利于各类优质企业平等利用资本市场的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

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继续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要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完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及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办法,制定证券公司收购兼并和证券承销业务贷款的审核标准,在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为证券公司使用贷款融通资金创造有利条件。稳步开展基金管理公司融资试点。

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完善证券、期货公司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具备条件的证券、期货公司实行所得税集中征管。

四、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研究讲相应的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并建立配套的公司选择机制。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结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

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制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偿债保障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

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

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

五、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把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管理体制,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支持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公司发行上市,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已上市公司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进一步完善再融资政策,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优做强。

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在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同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把证券、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健全证券、期货公司的市场准入制度。督促证券、期货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其股东行为,强化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诚信责任。改革证券、期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健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机制。严禁挪用客户资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期货公司要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督促证券、期货公司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鼓励证券、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做强。建立健全证券、期货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加强对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发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七、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水平

健全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加强诚信建设。按照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总体部署,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要清理阻碍市场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按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维护诚信秩序,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个人坚决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资源,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系统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发挥行业自律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发挥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期货业协会、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要引导和加强新闻媒体对证券期货市场的宣传和监督。

八、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资本市场的风险防范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关心和支持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在出台涉及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并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职责明确的协调配合机制,为市场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共同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及时纠正发起人虚假出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各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退市公司的管理,确保退市工作平稳顺利。对有重大经营风险必须退出资本市场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的证券、期货公司,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建立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活动。各地区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精神,严格禁止本地区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法证券期货买卖、非法或变相设立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及其他证券期货违法活动。财政、公安、审计、工商等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九、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

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关于证券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证券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继续试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

积极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机构和人员到境外从事与资本市场投资相关的服务业务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认真研究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

加强交流与合作。落实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合作安排。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及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共同为资本市场发展创造条件,积极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