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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处:
为认真实施和落实《上海市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规划》(沪司发公管[20*]13号),积极推进全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争取用2-3年时间,将公证行业建成上海市文明行业,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意义
公证行业是法律服务的窗口行业,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具有很强的服务性、社会性和群众性。本市公证行业历来重视创建工作,尤其是自1999年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开拓有了长足发展,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公证行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窗口服务中态度冷淡、推诿及不按规定收费的现象还有发生;涉及公证质量的投诉与申诉案件有一定数量;公证人员的结构不尽合理,人才储备不足,法律素养和办证能力需要提高;受市场经济和利益驱动的影响,行业内还存在一定范围内的不良竞争行为,等等。这些问题影响着本市公证行业的拓展与规范,也影响到公证行业的社会形象。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克服。
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是公证行业自我加压,在规范服务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的具体表现,也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一是要在全行业中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教育,使广大公证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养爱岗敬业精神,提高增强自身业务素质的自觉性,积极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公证服务,形成良好风尚;二是要广泛宣传公证制度和公证行业,增强公众对公证工作的了解与关心,加强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切实解决行业内的不良风气,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三是要加强管理,搞好质量,不断提高公证书的公信力和公证行业的社会信誉度,促进公证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更充分地发挥公证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等方面的作用;四是
要促进司法行政部门、公证行业协会、公证机构加强公证工作管理,探索能发挥多方面积极性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公证管理制度,为公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证。全体公证工作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
二、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公证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8月):学习动员,统一思想。各单位要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证行业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要求,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组织全体公证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规定和精神,以及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对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树立公证工作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增强全体公证工作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的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搞好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促进公证工作健康发展。市司法局还将适时召开誓师大会,向社会宣布公证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20*年9月):自查自纠,制定计划。各区(县)司法局和各公证处发动全体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人员,针对公证行业规范服务达标以来本公证处在发展、管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查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照《上海市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规划》和《创建文明行业公证机构考核标准》,制定本公证处的具体创建工作计划,并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相关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
第三阶段(20*年10月—20*年7月):开展创建,落实计划。全体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对照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要求和创建措施,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努力把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跨入市文明行业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公证处对照《创建文明行业公证机构考核标准》逐条落实,尤其要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各种便民服务措施,如延长接待时间、缩短办证期限、杜绝推诿现象、严格收费标准、扩充咨询渠道等,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公证质量控制和规范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形成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20*年8月以后):检查整改,推进深化。市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将会同区县司法局,分三批对各公证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其中,第一批为司法部文明公证处(全国文明公证处)和市文明单位;第二批为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公证处;第三批为其它公证处。市司法局将成立创建检查组分别对各公证处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公证处根据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抓紧整改,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迎接市文明办组织的考评验收,直至公证行业跨入文明行业。
三、加强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要充分认识在公证行业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是贯彻依法管理、从严要求的方针,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近期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工作的一件大事,层层抓落实,求真务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进行,取得实效。
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监督,认真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典型,适时予以指导。要通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使本市公证队伍和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规范,使社会各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创建活动的成效。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脚踏实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将建立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政领导担任,下设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部署创建战略和总体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区(县)司法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本局主管的公证处的创建工作。各公证处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处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市司法局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会议(扩大会议),统一思想,协调步伐,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工作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地检查考核,分片组织工作例会,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对区(县)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公证处的工作提出要求,充分发挥区(县)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作用。工作小组要详细记录对各公证处检查考核的情况,作为评选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公证处的重要依据。各公证处要定期向工作小组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公证员协会根据情况,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选择典型案例和经验,适时进行交流,以开拓工作思路,推广好的做法,促进全行业共同进步。
(三)大力加强公证制度和公证工作的宣传
要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按照“贴进事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宣传公证制度和基本知识,宣传公证工作为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稳定的社会经济和民事秩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的积极作用,宣传公证工作为企业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的好人好事,树立和表彰典型。要通过加强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公证工作,改善社会舆论环境,为更好地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要建立定期开会和沟通制度,对公证工作情况、公证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情况以及当前的重要工作、新的举措及时通报,争取舆论支持,同时也通过新闻媒体架起公证行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加强沟通监督,接受社会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