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狂犬病防制意见

狂犬病防制意见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镇属(辖)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狂犬病防制工作,彻底消除狂犬病疫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特对*年全镇狂犬病防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防制工作目标

1、村、社区犬只的审批办证(准养证)率100%。

2、辖区内犬只全部登记造册,按犬类分别统计,建档率100%。

3、犬只免疫率、犬只拴养(圈养)率100%。

4、犬伤人登记,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和全程免疫率100%。

5、各学校狂防知识开课率100%。各村、社区加强对狂防知识的宣传,村居民受教育面达95%以上。

6、第二人民医院对村卫生站、个体医生进行狂犬病技术知识培训率达100%。

二、主要防制措施

1、强化认识,统一思想。当前,我镇有些地方犬只敞放现象较为突出,游荡犬、野犬、恶犬肆虐,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此,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狂犬病防制工作的艰巨性,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狂犬病防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好遏制狂犬病疫情的阻击战、歼灭战,真正做到领导、机构、措施、经费“四到位”,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狂防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防制、社会监督”的狂防工作方针,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杨登伦担任组长,副镇长吴华、三汇派出所所长胡成良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狂犬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由副镇长吴华担任队长的常年灭犬队。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组建常年灭犬队。各村、社区党政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亲自发动和参与狂犬病防制工作,要从“组织、计划、责任、保障”四落实入手,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狂防工作抓早、抓紧、抓实、抓好。

3、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镇属(辖)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分工负责,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狂防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各村、社区:抓好犬只摸底调查登记,组织动员对犬只进行免疫,督促犬主对犬只拴养或圈养,对未免疫、未拴(圈)养的犬只组织人力捕杀。加强对广大群众及养犬户的宣传教育。

三汇派出所:加强对社区犬只的审批、办证和管理,协助村、社区对违章犬、野犬的捕杀,对违章犬主、伤人犬主和阻扰狂防工作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镇畜牧站:指导捕杀犬只的无害化处理和出现疫区的消毒工作,负责犬只免疫标识、疫苗、准养证的组织供应,协助村、社区开展免疫工作。

第二人民医院: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和狂免抗体的储备,加强对村卫生站、个体医生的狂防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每个基层医务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犬伤患者伤口的正确处理和免疫规程,建立一支技术精、作风硬的的犬伤救治队伍。

各学校:要把狂防知识宣传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开学必讲,利用学生向家长和社会辐射。

三汇广播电视站:要发挥大众新闻媒体作用,开设狂防专题栏目,宣传狂防法规和狂防知识,通报狂防典型案例。

三汇工商所:要加强犬市管理,坚决取缔违规犬只交易,禁止犬肉上市。

4、强化宣传,群防群控。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会议和采取编印资料发放、播放光盘、张贴通告、书写板报、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普及狂防法规和科学防疫知识,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狂防工作,让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5、科学防控,保障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把“管、免、灭、测”综合防制措施落到实处。

⑴强化管理,责任到人。狂防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社区党政负责人和联系村、社区的镇干部为狂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镇实施“镇领导干部包片区,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

⑵禁限结合,总量控制。坚持“严格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总量控制”的原则,各社区限养观赏犬,各村院落准养1-2只犬,较偏僻的单家独户可养1只犬,各村养犬总数不得超过总户数的30%,狂犬病疫点周围3公里以内,三年内严禁养犬。对经审核准养的犬只发放准养证,登记造册,建立犬只户籍,对转移、死亡犬只要在当月注销其户口,并更新新户口、更换准养证,及时免疫,严格限制犬只密度,强力压缩养犬数量。

⑶精心组织,强力灭犬。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大灭犬力度,以灭促免,以灭促拴。对未经批准饲养的犬只、未拴养犬只、不按规定免疫犬只,责令犬主自行灭杀,在限期内不履行的,各村、社区组织捕杀,对拒不执行的责任人按《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其责任,切实保障狂防工作的正确开展。

⑷关注疫情,果断处置。卫生部门要密切关注人的狂犬病疫情,对犬伤人的伤口处理、免疫接种、免疫后的抗体水平进行跟踪调查和检测,畜牧站要设立动物疫情监测,掌握犬只带毒比率,凡发生狂犬病或疑似狂犬咬伤人畜,报告要及时,处置要果断,措施要严厉,对疫点3公里范围内的犬只扑杀要坚决,凡发生狂犬病例或疑似狂犬病例以及犬伤人畜群体(2人以上),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镇狂防办。各村、社区每月24-26日向镇狂防办填报狂防工作报告表,报告及时率100%,不得迟到、漏报、瞒报。

⑸集中整治,常年巩固。各村、社区要抓住春季狂防工作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并坚持常年工作开展,巩固和完善防制成效。

⑹工作进度安排:①*年3月31日前,对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切实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②*年4月1日-4月30日,开展犬只免疫注射工作和违章养犬的捕杀工作。③*年5月以后抓巩固提高,捕杀违章犬。

三、考核办法

1、督导检查,严肃问责。镇狂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室将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任务落实的村、社区、单位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行动迟缓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防制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人患狂犬病疫情的要追究村、社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2、严格考核,综合评分。*年12月,镇政府对19个村、社区的狂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实行100分制,综合考核评定。考核内容:①狂防领导机构、灭犬队组建、责任制落实(20分);②辖区内犬只审批办证率100%,免疫率100%,拴养(圈养)率100%,并分别登记造册(40分);③及时查处违章犬,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及全和全程免疫,发生疫情及时报告(25分);④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按规定及时上报狂防工作情况和数据(15分),附加分和附减分:受到省、市、县、镇通报表彰或批评的每次分别加或减5、4、3、2分,发生疑似狂犬伤人畜群众的每次减5分,发生人患狂犬病例的每例减20分(不得参加评奖)。

3、设奖表彰,逗硬奖惩。镇政府将在年底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分别奖现金500、400、300元。同时对狂防工作开展较差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予以通报,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