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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防控紧急通知

狂犬病防控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鉴于近期我市先后发生4人被本地犬只咬伤患狂犬病死亡的病例,为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镇(街、场,下同)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迅速开展行动,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狂犬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宣传部门要针对我市近期发生4宗狂犬病疫情,迅速开展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在最近两个星期内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站、手机短信等途径开展密集式宣传后,再开展常规性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狂犬病的危害性,提高狂犬病防控意识。

三、市农业部门做好犬只登记工作,全面摸清全市现有犬只数量。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犬只注射免疫工作,对在限期内不进行免疫的犬只,要强制扑杀。

四、市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管,严禁被扑杀的犬只外卖和转移,并在一年内全市禁止引进外地犬只。

五、市财政和各镇要确保狂犬病防控工作经费到位,保障犬只免疫注射以及强制扑杀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市政府将于近期内再次对各镇防控狂犬病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全市通报。

七、对狂犬病防控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导致我市狂犬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的单位,市监察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