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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预防控制意见

狂犬病预防控制意见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狂犬病防制工作,有效遏制狂犬病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要求,现就*年全乡狂犬病防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严格做到全乡犬只的审批办证(准养证)率100%;犬只免疫率100%;犬只拴(圈)养率100%;乡卫生院、村卫生站、个体医生进行狂犬病技术知识的培训率达100%;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和全程免疫率100%;一小、二小及各村小狂防知识开课率100%;发生狂犬病疫点3公里范围内犬只全部捕杀,3年内禁止养犬。

二、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当前,我乡一些地方犬只数量大,敞放现象十分严重,游荡犬、野犬、恶犬肆虐,犬伤人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此,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狂犬病疫情的严重性、防制任务的艰巨性,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现实,克服困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狂犬病防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好遏制狂犬病疫情的阻击战、歼灭战,真正做到“人员、责任、工作、检查”四落实,确保狂防工作有效开展。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预防和控制狂犬病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必须始终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防制、社会监督”的狂防工作方针,强化职能,明确责任,要建立健全狂防领导机构和常年有人负责的狂防办公室,要成立以政府牵头、综治、人武、畜牧、卫生、文教、村社干部和基层民兵参与的常年灭犬队、免疫队和疫情处置预备队,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狂防工作长效机制。要从“组织、计划、责任、保障”四落实入手,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切实把狂防工作抓早、抓紧、抓实、抓好。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条例》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狂防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狂犬病防制指挥部要加强对犬只的审批、办证和管理,以及违章犬、野犬的捕杀,并对违章犬主、伤人犬主和阻挠狂防工作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畜牧站要抓好狂只的摸底调查、指导被捕杀狂只的无害化处理和疫区的消毒工作,负责狂只免疫标识、疫苗、准养证的组织供应、犬只免疫必须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犬、犬不漏针”,并建卡造册;卫生院要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和狂免抗体的储备,并加强对村卫生站、个体医生的狂防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每个医务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犬伤患者伤口的正确处理和免疫规程,建立起一支技术精、作风硬的犬伤救治队伍;乡属各学校要把狂防知识宣传纳入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开课必讲,要利用学生向家长和社会辐射;广播电视站要发挥大众媒体作用,开设狂防专题栏目,宣传狂防法规和防制知识,通报狂防典型事例。狂防指挥部要协助、配合工商部门、药监部门严格查处无资质经销疫苗和非法进行免疫接种的单位和个人。

4、强化宣传,群防群控。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进行广泛宣传,还要采取发放资料、张贴通告、书写板报、墙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普及狂防法规和科学防病知识,积极参与和配合狂防工作。让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5、科学防控,保障落实。各村、各部门一定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把“管、免、灭、测”犬综合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1)、强化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狂防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户,严格实行乡包村、村包社、社包户的狂防工作责任制。

(2)、禁限结合,总量控制。社区街道、交通要道只能饲养微量观赏犬;狂犬病疫点周围三公里内,三年内禁止养犬;农村一院落准养1?D2只犬;较偏僻的单家独院可养1只犬。对经审核准养的犬只发给准养证、登记造册、建立犬只户籍,对转移、死亡犬只要在当月注销其户口,并更新户口、更新准养证、及时免疫,要严格限制犬只密度,强力压缩犬只数量。

(3)精心组织,强力灭犬。各村要加大灭犬力度,以灭促免,以灭促拴。对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拴养犬只、不按规定免疫犬只,责令犬主自行灭杀,在限期内不履行的,由政府组织强行捕杀。并对拒不执行的责任人按《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其责任,切实保障狂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4)、关注疫情,果断处置。卫生院要密切关注人的狂犬病疫情,对犬伤人的伤口处理、免疫接种、免疫效价和免疫后的抗体水平进行跟踪调查和检测;畜牧站要设立动物疫情监测,掌握犬只带毒比率;凡发生狂犬病或疑似狂犬咬伤人畜,报告要及时,处置要果断,措施要严厉,对疫点3公里范围内的犬只捕杀要坚决;凡发生狂犬病例或疑似狂犬病例以及犬伤人畜群体(2人以上),必须立即报告乡狂防指挥部办公室,各村每月28?D30日向乡狂防指挥部例行报告狂防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率100%。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5)、集中整治,常年巩固。各村要抓住春季狂防工作的有利时机,组织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并坚持常年工作开展,巩固和完善防制成效。

(6)、工作进度安排:①、*年2月至*年3月,摸底清查养犬数,切实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同时开展犬只免疫注射工作和违章养犬的捕杀工作。②、*年4月至7月实施免疫、拴养、捕杀违章犬;③、*年8月,各村组织自查。④、*年9月乡狂防指挥部组织人员对各村狂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⑤、*年10月,全面做好迎接市、县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三、考核办法

1、督导检查,严肃问责。乡狂防指挥部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任务落实的村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防制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狂犬病疫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2、严格考核,综合评分。*年9月,乡政府将对15个村、社区的狂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实行100分制,综合考核评定:①、狂防领导机构、任务、措施、经费落实(20分);②、辖区内犬只审批办证率100%,免疫率100%,拴(圈)养率100%,并分别登记造册(40分);③、及时查处违章养犬,犬伤患者伤口正确处理及全程免疫,发生疫情及时报告(25分);④、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按规定及时上报狂防工作情况和数据(15分);受到省、市、县、乡通报表彰或批评的每次分别中增或减5、3、2分,发生疑似狂犬咬伤人畜群体的每次减5分,发生人患狂犬病例的每例减20分(不得参加评奖)。乡政府将在年底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