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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意见

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县直部门及有关驻陇单位的优势,凝聚部门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县委决定,继续在全县开展第四轮机关与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开展共建活动的意义

开展机关与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体现,对于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三年来的共建活动证明,开展机关与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利于把党的建设同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实现城乡优势互补、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开展共建活动双方职责

机关的职责:一是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要帮助农村支部立足本村实际,理清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二是搞好政策法规宣传。要定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共建村,广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的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三是加强科技知识培训。要围绕农村支柱产业的开发、“十强百富”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科技知识的培训,使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都能够掌握1-2门实用技术。四是开展结对帮建。要以增强共建村阵地服务功能为重点,切实解决共建村办公条件差和办公设施简陋的问题,按任务要求为共建村购置规范实用、美观大方的椭圆形会议桌一套,为部分条件较好的村配置电脑1台,真正把共建村建设成为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示范村。

农村党组织的职责:各乡镇党委和相关村党组织要主动热情地为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开展社会实践提供场所,搞好服务。配合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培养群众观点,增强宗旨意识,增强他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三、开展共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县委将继续把机关与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纳入部门党建和乡镇党委目标考核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第四轮机关与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定得力措施,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共建任务。各乡镇党委要加强与共建单位的衔接,主动争取共建单位的支持,要坚持原则,共建帮扶设备和帮扶资金要全部用到共建村,严禁将帮扶设备或帮扶资金挪作它用。要如实统计上报共建任务完成情况,杜绝以少报多、以次充好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县委组织部要对全县开展第四轮机关与农村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七月份组织人员进行全面验收,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严格兑现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