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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生产总结

市农业局生产总结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惠民66条”,加强职能转变,努力拓宽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持续增效、农村社会稳定的良好发展势头。现将我局*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年,全市农业总产值预计达280.8亿元(现行价)、同比增长4.1%,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8613元、增长10.6%,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全面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六大体系”建设和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目标。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快农田、鱼塘标准化建设。*年我局投入1.92亿元(含*年结转资金),对12.69万亩农田(鱼塘)实施标准化建设,加上市水利局以及各区(县级市)和其他单位的配套投入,可以完成17.7万亩农田(鱼塘)标准化建设,累计可以完成110.1万亩农田和9.2万亩鱼塘建设,分别占规划目标任务(到2010年完成146万亩农田和15万亩鱼塘标准化建设)的75.4%和61.3%。同时,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田、鱼塘标准化建设情况调查,组织编制*~2010年全市现代化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加强规划信息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农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电子地图制作主体工作。

二是加强农业(海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继续实施“沃土工程”,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完成涉及16个镇(街)共65万亩耕地的野外调查采样与数据整理工作,实施了2650亩的配方施肥大田示范;扩大冬种绿肥面积,冬种紫云英、油菜花总面积超过1万亩。强化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继续实施伏季休渔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完成编制《*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南沙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分别在花都、从化成立了桃花水母自然保护区和唐鱼自然保护区。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有23项农业关键共性技术得到突破,获得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成果35项;加强农业科技资源整合,主动开展了与省农科院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工作,全市有13个农业单位与省农科院签约建立合作关系。深入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示范推广新优品种88个、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16项,推广面积42万亩;举办技术培训班105期,培训农民技术骨干18822人次;“农业通”免费为7000多位农民发送农技手机短信40多万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荣获广东省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荣誉称号。此外,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区成功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预计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良种覆盖率可分别达到55%、73%和91%。

(二)农业生产经营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快优势产业发展。畜牧、水产等产业稳步发展,预计全年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约2个百分点;农产品初加工、种子种苗等产业蓬勃发展,预计全年农业服务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接近9%;观光休闲农业加快发展,“*宝趣玫瑰世界”等新的农业景点建设已初具规模并陆续开业迎客。农业区域布局不断优化,10个蔬菜基地和20个蔬菜专业村、10个水果基地和20个水果专业村以及一批水产养殖基地、规模畜牧养殖小区和花卉标准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组团式、网络化、多板块”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区域布局渐具雏形。其中,10个蔬菜生产基地经过三年的建设,规模化生产面积、产量、产值分别占全市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产值的1/4、1/3、1/3,共辐射带动农民10.5万户,带动种植蔬菜面积达25.9万亩;*区海鸥岛被农业部评定为全国首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之一。

二是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市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8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78个,会员11022人,带动农户6.5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8.8%;其中*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依法登记成立了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完成我市中心城区现有10个禽畜批发市场和4个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新建的江村家禽中心批发市场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并开业运营;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及其他地区的农业合作交流加强,全年共签订合同金额3.14亿元,并开展了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农业主管部门共建信息交流网络平台的工作。

(三)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成功处置了*区发生的局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大力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目前全市免疫合格率保持达到国家标准;完善了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防控机制,基本完成市级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此外,继续加强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了疫情的扩散蔓延和危害;农作物病虫鼠害预报及指导防治效果显著,挽回各类经济作物产值损失折合人民币约7.9亿元。

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共建立了3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有7家被选定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家被选定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被选定为省级首批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示范点;共有903个生产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有188个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97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有136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有63个产品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实施了“农产品标识计划”,启动了食用农产品(蔬菜)溯源标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实现了“一个100%和三个量化指标”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全国第三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专项检查。据农业部*年第三次例行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的水平,畜禽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为100%;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为96%,位于全国前列;水产品药物残留合格率为90%。

三是加强农资打假和渔业行政执法。我局共开展农资打假执法行动267次,检查企业6480个次,整顿农资市场239个次,检查农资产品达1000多种,查处不合格化肥400多吨、没收假冒伪劣农药40多吨,没收假劣及高毒农药共16吨,无害化处理销毁假冒农资产品40多吨。同时,开展“护渔*”等专项执法行动14次,检查渔船5089艘,查处违规捕捞作业案件531件;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行动164次,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800余家,立案处理12件;检验渔业船舶3140多艘,完成3800多艘农自用船、渔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用海单位和用海项目的全面检查,查办违法用海案件15件。

(四)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健全。

一是全面落实已有各项农业补贴政策。继续加大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渔船柴油补贴等原有对农民直接补贴的力度,全市各级财政共补贴7794.2万元,其中种粮补贴1510.6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306.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50万元,渔船柴油补贴3127.4万元。

二是着力拓宽农业补贴种类。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生猪补贴政策,共对16万多头能繁母猪实施了补贴,补贴资金超过800万元,惠及9808农户;实施农业良种补贴,农户购买列入农业补贴目录的良种可获得三分之一价格的补贴,共发放良种补贴250万元;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通过给予每人600元的补助,对6150名农民进行了培训。

(五)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进。

一是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我局牵头制定了《农村居住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100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选定村民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领导班子团结的55条村作为新农村建设重点扶持村,给予10~3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合共补助资金900万元。据初步统计,*年我市各级投入资金近6亿元,对730条村(包括自然村)开展了村容村貌整治,共惠及农户14.7万户、67万人;共清理卫生死角108万平方米,清理沟渠池塘137万平方米,清理乱搭乱建及破旧房屋54.18万平方米;改厕6.84万户,改排水系统51.42万米,改巷道47.68万平方米;建成了阅报栏、生态小公园、文化小广场、垃圾中转屋、篮球场等一大批设施,广大农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二是积极做好中心镇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目前全市17个省级中心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查基本完成,其中江高镇等15个镇的总体规划通过了市政府审批,12个镇的用地规模报经省建设厅等部门核准,石楼镇莲花山工业园等38个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已获审查通过。中心镇的投资环境明显改善,产业聚集能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卓有成效。*年1~10月,我市17个中心镇工农业总产值1273.14亿元,同比增长13.44%;实现两税收入57.88亿元,同比增长34.03%;引进投资项目230个,合同总投资达32.61亿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0.22亿元。

三是加快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对北部山区镇的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安排用于加快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达4.5亿元。其中,我局在安排山区镇专项资金1500万元的基础上,再安排4300万元用于山区镇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利用以及农田标准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年我市6个山区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了良好局面,工农业总产值预计达65亿元,同比增长12%;两税收入约4亿元,同比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50元,增长8%。

四是大力抓好帮扶贫困村工作。我局会同有关单位,从*年起提高贫困村的财政补贴,对每个贫困村的补贴由补足6万元提高到补足7万元。*年全市需补足至7万元的贫困村共337条,市本级财政共需补贴的834.425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

五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基本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的扫尾工作,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及其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和涉农信访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出嫁女权益保障工作稳步推进,至11月底,全市已经解决了93.2%的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必须90%以上基本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