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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企业培育发展计划

科技局企业培育发展计划

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县城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全省自主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和浙江省科技强县建设,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绍市委发[20*]99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原则,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县城工作,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县和科技强县的带动效应,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营造全社会崇尚科技、追求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打造新型的工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成为科技型企业,科技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具体指标:

1、全县16个镇乡、街道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5%以上的企业建成为科技型企业。

2、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家,其中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家;省级农业科技企业达到5家;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达到15家。

3、县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3.5%以上,R&D总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2%以上。

三、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年度计划

全县现有21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达到300家左右。具体年度计划是:20*年全县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49家,20*年40家以上,20*年42家,2009年45家,2010年40家以上。各镇乡、街道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年度计划,见附表。

四、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具体措施

1、着力推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建设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和浙江省科技强县为抓手,重点发展新型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及节能降耗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整合创新资源,提高高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大力发展一批优势特色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知识密集型产品,全县每年申报省级以上新产品80项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35%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8%。

2、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发展,作为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基础工作和主要途径,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择一批成长性科技型企业进行培育和扶持,建立县领导和部门联系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度,每年确立20-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由县领导和部门负责联系,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我县科技型企业的中坚力量。

3、积极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引进创新和自主创新结合,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每年从财政科技经费中安排不低于40%的比例作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引导经费,通过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县支柱产业的技术升级。

4、不断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创建一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重点创建生物医药、制冷元器件、新型纺织机械、胶囊和长毛兔、茶叶等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启动*县精密机械及零部件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发挥轴承、水果省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为提升区域支柱产业提供公共服务。到2010年,全县培育和发展企业技术研发机构30家,科技创新服务机构10家,6家省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

5、大力促进专利事业发展。五年内全县建立8家省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培训500名合格的企业专利工作者,累计专利授权量超过1500件,其中发明专利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6、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技管理和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科技人才,到2010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4.52万人,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000名以上。

7、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管理。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年度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和督促检查。以保障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