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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

民政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及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题,推进“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的建立,努力实现人口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0%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下;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全面普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基层计划生育干部基础知识知晓率达100%,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争创计划生育优胜乡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着手,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抓重点。继续抓好中央《决定》精神及省、嘉兴市和海宁市《实施意见》的学习和宣传,抓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家庭,把学习宣传活动落实到村、到户,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创载体。抓好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教育和重点内容的宣传,对35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面对面”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知识、优先优惠政策的教育培训;深化校外青少年特别是未婚同居青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培训。并建立服务记录卡和信息档案。实行分类教育、分类服务,跟踪服务;2009年计划出刊《*计生园地》,分发到村组,使计生政策、计生动态更加深入人心;三是抓活动。加强多样化、社会化、个性化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以生育文明活动为载体,开展生育文化进企业、进村(社区)活动,大力推进新农村生育文化园建设,2009年计划选定2至3个村首先开展生育文化园建设,以后将逐渐推广。在规模企业利用中午、晚上职工休息时间,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和有奖竞答活动,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结合对人口计生工作有意义的日子,做好咨询、广场文艺汇演、培训班等宣传活动,传播生殖健康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科学、和谐的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四是强阵地。利用村(社区)人口学校,有计划地举办好各类培训班,利用村(社区)卫生服务室把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进行张贴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二)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以去年成功创建嘉兴市“服务民生满意站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对象,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办公室人员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日记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二级随访服务,根据新的随访要求和对象,做好分级随访服务。增加重点对象的跟踪随访,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的动态管理,加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及时掌握动态;三是稳定并努力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指导和引导已生育一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不断提高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四是继续实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意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控制计划外出生

我们要继续把稳步提高计划生育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全镇计划生育率达标。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对稳定计划生育率重要性的认识,从各村社区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措施。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分类指导。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努力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加大关口前移力度。新出台重点对象村级组级月报告制度,并进行跟踪随访,坚决制止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生育、超生等现象的出现。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综合决策,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一是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二是抓协调,积极与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使其支持并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三是重实效。健全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市、镇、村三级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和措施,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生活上有保障,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

(五)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积极加强与新居民事务管理所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办法,力争使流动人口管理这一难点有新的突破。一是继续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推行市民化服务,实行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二是建立健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健全管理网络,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督查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做好每月信息的采集核实工作,不断提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户籍地联系,对政策外怀孕、生育及时进行通报;五是强化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年活动,以“关怀关爱和谐*”为主题,综合开展避孕节育知识教育、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四项手术、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六是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与现居住地建立定期信息交换机制,及时掌握生、孕、育等信息,做好相关宣传服务工作。

(六)深化管理服务措施,夯实基层基础

进一步深化各项管理服务措施,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重网络。配足配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员和计生协管员,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强协会。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发挥协会的独特作用。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进一步规范村(居)民自治。开展争创“优秀会员之家”活动,拓展“少生快富”项目工程,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三是抓督促。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发挥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作用,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四是求质量。加强基础信息排摸,实施基础信息变动月报告制度,及时正确掌握婚育信息,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实施重点对象月报告单制度,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对象的动态管理,加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2009年全面实行五级联网,实现信息网上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