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司法局行政管理计划市

司法局行政管理计划市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把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既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做出新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十一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把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要在前一段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抓好经常性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研究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要抓紧成立“*市法学会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会”,加强司法行政应用对策及基础研究,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分析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进行谋划,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一轮大发展积极做好思想和理论准备。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是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所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发展观,必须坚持继续解放思想,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司法行政工作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方法、新举措。要在全系统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大讨论,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破除影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桎梏,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之路。要抓紧协调,加快做好*市属监狱的筹办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加强司法所对各级调委会的直接管理,拓宽工作职能;要总结推广“所所结对”的经验做法,探索社会律师直接深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要探索在各区、县级市设立律师协会的办事机构;要探索开展对外国人、外资企业的普法和法律服务;要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才信息资源库,促进法律职业人才进入法律职业领域;要探索建立对获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岗前培训制度,进一步发挥司考工作效能;要探索提高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技术含量。

(三)大力加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要抓好去年7月份十五个城市签订的《城际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协作框架协议》的落实。要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活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减免服务收费,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植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要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免除经济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从群体性案件、欠薪、工伤赔偿等三类扩大到医疗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六类案件;要深入调研掌握各地域农民工在穗务工情况与法律服务需求,与农民工输出地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解决农民工流动性强、异地办案难度大的困难;要引导更多的社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充分挖掘法律援助资源;进一步加强各区(县级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法律援助规范、有序发展。

积极推动律师参与调解。要引导律师为城管、工商执法、医患纠纷提供法律服务。要积极探索律师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丰富律师队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方式和手段。要创新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加大公证机构便民利民水平。要切实加大公证质量监管力度,提高公证公信力。

着力抓好司法考试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考试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争取增设2-3个新报名点。要做好司法考试各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考务人员培训制度、应急处置机制、司考信息机制等相关制度,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网站建设。

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要加强执业监督力度,开展社会监督工作,建立并公布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档案;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专家咨询组工作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要推动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要积极筹建我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开创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新局面。要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推动《*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尽快出台。

(四)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要认真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做好矛盾纠纷的经常性与专项性排查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加大行业协会和专业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要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开展在村(居)调委会建立规范化调解室工作。要注重宣传推广调解、调处工作经验,全面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与市中院签订的《关于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暂行规定》,在全市推广花都区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经验;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劳动保障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要密切关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资纠纷发展趋势,争取市局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共同调处劳资纠纷的合作协议,要进一步做好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在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司法行政部门调解医患纠纷的法律服务协作机制。要努力推动将全市各区、县级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统一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到实处,提高人民调解经费保障能力。

(五)扎实做好劳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要抓好劳教场所安全稳定。要大力加强场所安全稳定“四个机制”建设,提高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力争全市劳教场所连续七年实现“四无”。要抓好劳教系统战略性重组,着力整合资源,积极加快筹建市属监狱的建设,打造2-3个规模上品牌的劳教所,同时打造3-4个特色所,对人力资源、地域资源进行最优化的配置和整合。要全面深化三种管理模式改革,继续抓好劳教办特色工作,提高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要抓好槎头劳教所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工作;要加快启动岑村劳教所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争取*年实现收容目标。要进一步做好“”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要以依法科学管理为重点,以确保安全稳定为目标,深化教育转化质量,着力提高打击力度,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在打击邪教工作中发挥主战场作用,确保*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

(六)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为各级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着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张广宁市长召开的律师座谈会精神,积极协调市府法制办,加快在10个政府重点部门试行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以及筹建律师专业人才库工作,推动尽快出台*市加强与改进律师业发展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防范经营风险,维护交易安全。要加大为“三农”服务的力度,要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的活动。要努力为亚运会筹办、重大城市建设项目、为城市拆迁改造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要积极推动律师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加大专业法律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知识产权、金融保险、环境保护、涉外经贸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人才,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要着力推进和规范公职律师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公职律师服务政府决策的途径,努力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以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公证工作。要积极引导公证机构为大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项目、旧城危破房改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要积极协调,力争在年内全面实施完成我市公证机构的布局调整工作,实现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要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秩序,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七)切实作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非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的衔接管理,防止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全面推进在社区、居(村)委一级建立社区帮教小组,启动社会帮扶教育工作。巩固和规范安置点建设,充分调动街镇、村(居)委、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一街(镇)一安置点”的建设水平。要继续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及时总结海珠、荔湾20条街试点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在全市逐步铺开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教育矫治,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要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积极争取解决好社区矫正队伍、经费的保障问题;要采取抽调劳教干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解决社区矫正队伍力量不足问题。

(八)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要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增强针对性。要着力抓好农民工、青少年、领导干部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大农民工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探索电视普法短片、流动巡回宣传车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要积极协调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争取将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编写进中小学生课程教材中,要充分利用禁毒教育馆这一宣传平台,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不断改革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增强工作实效;要在海珠区召开现场会,大力宣传推广海珠区开展校园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系统的各项功能,确保该系统发挥实效。要整合各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讲师团、志愿者等普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实现全市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九)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切实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要全面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收尾工作,做好迎接省司法厅考评组的检查评比的各项准备。要举办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要全面深化落实全市律师所与司法所的“所所结对”工作,推动结对律师所进一步深入社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要切实加强司法所管理,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完成全市司法所统一门面外观标识、统一上墙牌工作,提高司法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和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要抓好司法所工作站点建设,做好前期规划,落实好选址。要加强司法所设施装备建设,提高物质装备水平。要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抓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要坚持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持之以恒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重点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轮训一遍。要抓好教育管理。要加强劳教警察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劳教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健全投诉制度,继续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职业行为。要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举办好党委书记工作会议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水平,落实好对区、县级市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抓好队伍的教育培训,健全完善队伍岗位、专门业务培训制度,提高司法行政教育培训工作整体水平,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强化对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

(十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组织人事纪律。继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落实好《*市司法局重大事项监督实施意见》和《*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加强对干部任命、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以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同时,要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年”活动的要求,加强效能监察,提高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