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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党风建设要点

环保局党风建设要点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更是全面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加快推进创建全国环境模范城区的重要一年。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完成全年环保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区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领会科学内涵,掌握精神实质,从党的建设“五位一体”工作布局,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内涵、新任务、新要求。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勇于实践的积极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全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应有的作用。

2、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要以推动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为重点,在*年全体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结合反面典型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珍惜权力、慎用权力,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意识,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得到深化,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在工作中得到更好地体现。

3、继续深化“环保在我心中,责任重于泰山”的主题教育活动。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继续深化“环保在我心中、责任重于泰山”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系统的社会公众满意度,推动环保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推进源头治本工作

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

1、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健全责任对象联系制度。局党政领导、基层单位和科室领导分别联系有关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出现的先进事例及时鼓励、表扬,对工作马虎,群众有意见的要及时找本人谈话指正,要求正确对待,对出现的违纪现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错误,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时改正。

(2)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党员干部家庭中购买出售住房,配偶、子女出国(境)留学定居、经商办企业和投资入股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以便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措施。

(3)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同时,加强对基层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发挥党内监督的应有作用。

(4)扎实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的聘任选拔工作。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的聘任选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

2、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部门科室、单位的监督检查。

3、切实加强公用业务费和公务车辆的管理。加强对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的监管,重点对招待费、会务费和外出考察费的管理,每年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做到“规范开支、公开透明、不超指标”,确保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同时,要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严格执行《*区环保局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重点检查公务交通费使用是否按规定执行,行政执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三、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查信办案工作

1、加大对环保项目审批、执法案件评审、排污收费,认证认可、固废监管、行政处罚等环节上环保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工作。重点查处利用职权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等案件,查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提供便利或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处在环保业务工作中违法违规、徇私舞弊、侵害群众环境权益、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

2、认真落实中央“三条高压线”、“五个不许”规定、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钱财。

3、加强对案件和群众信访的查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办信查案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区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查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对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要深入贯彻《信访条例》,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特别对涉及党员干部、环保重点项目等信访问题,要加强初查工作,加大督办力度。

四、加强政风建设,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政风建设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环保行业形象的有效手段,必须抓紧抓好。

1、健全政风建设的各项制度。一是要深入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来两次回复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化检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局政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三是进一步发挥政风监督员的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听取意见。

2、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保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包庇袒护违法违规企业的行为,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3、落实好各项为民、便民服务承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环保六项便民利民措施、环保下社区听取意见等制度,坚持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技术咨询等活动,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拉近环保与社会的距离。

4、继续加大对政风建设工作的督查。一是坚持局党风政风检查工作小组,每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坚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不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政风建设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5、加大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创造各种条件加大培训力度,采取技术练兵、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手段,不断更新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