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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要点

农村卫生要点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及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指导各市做好新增各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新农合的启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调整*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在对*年全省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新的筹资标准调整《河北省*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统一规范补偿模式和补偿方案。并指导各地完成统筹补偿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使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节余不超过15%。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根据财政部、卫生部下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完善《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严格基金划拨、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制度、审计制度和公示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4、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指导各地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落实准入、退出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积极进行付费方式的探索,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特别是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积极探索市以上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措施,减轻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

5、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研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的调查研究和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全省新农合的运行情况,指导各地研究解决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保证我省新农合工作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6、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能力建设。根据国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根据卫生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完成省级管理平台和信息数据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全省联网运行,实现网上适时监测、分析和统计信息数据的汇总、传输等,以信息化促进新农合的科学、规范管理。

7、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调查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规范新农合信息报告工作,提高基本信息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报表质量;建立新农合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制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交流各地新农合运行信息及对各市及县(市、区)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8、抓好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指导各市选择1个县进行门诊统筹试点,并在此基础上选择1-2个县作为省级试点,逐步扩大门诊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二、农村卫生工作

1、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建设项目的要求,制定河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组织完成县卫生局局长培训工作,指导各地完成乡镇卫生院中医师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及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健全培训人员登记、考核制度,开展对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保证培训质量。

2、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力争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河北省村卫生室建设计划》,力争*年底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探索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设置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准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检查督导,根据《河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做好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工作。

3、继续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在全省继续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对各市申报的省级候选示范区,根据《河北省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考核标准》,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加强对我省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第一批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监测、监督和指导。在全省开展创建标准化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活动,制定下发《河北省创建标准化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标准化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标准》。

4、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强化预防保健功能,指导各地建立城市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功能,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5、进一步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改革试点。指导各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方面的试点。

四、健康教育工作

1、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

2、根据国家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的要求,制定《河北省执行中央*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