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校园环境整治计划

校园环境整治计划

为深入开展大庙集镇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根据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制定**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是:学校周边的占路市场、商业设施、违法建设、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环境卫生。

二、工作自标

年内完成《大庙集镇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和《北京市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中确定的各项整治任务,加强整治后的建设与管理,全面实现我镇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规划。

三、整治标准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要达到“六无、四落实”标准。

(一)“六无”

l、无占路市场

撤销学校周边所有的占路市场;学校门前两侧50米内无游商摊贩。

2、无违法建设

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

3、无不利于教育、教学和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

学校周边无从事有毒、有害、有噪音、有污染和“黄、赌、毒”等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加工、经营场所。

学校门口两侧各50米内无美容美发厅、汽车(自行车)修理、机械加工等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园内无食品店。

学校门口两侧200米内无电子游艺厅、电脑屋、网吧、歌舞厅、酒吧、录像室、台球室、卡拉0K厅、洗浴中心、性保健用品商店等经营场所。

4、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隐患

清理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路口和路段,重点保障在中、小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内的交通安全与顺畅。中、小学校门前50米内无机动车集中出入、停放的场所。

5、无治安乱点

清除学校周边及校园内治安乱点,校园内房屋严禁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做到无滋扰、斗殴、抢劫、诈骗、侮辱学生的事件。

6、无环境脏乱

学校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美观,无堆物、堆料,无垃圾点。

(二)“四落实”

1、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制”

镇政府安监办、工商、公安、交通、文化、规划、等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解决影响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并加强日常管理和长效管理。

2、落实“地区责任制”

各村、各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负有管理责任,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整治并切实加强综合管理。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学校周边所有单位都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为校园周边创造良好的环境。

4、落实“校长责任制”

校长对校园内整治和管理负总责。

四、保障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专块统”的原则落实责任。

(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负责,加强领导,综合治理。

(三)校内与周边整治同步,标准相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由学校所在街乡负责,学校配合;校内环境整治由学校负责,政府部门配合。

(四)建立监督机制,将行政效能监察、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为推动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

五、工作进度

(一)六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台账中确定的任务。

(二)九月底前达到本计划中的整治标准。

(三)第四季度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