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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总结

司法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总结

20*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抓住近几年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靠实干谋发展,以作为争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动,争创一流,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我局被评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嘉兴市“文明单位”,嘉兴市“示范学习型机关”,局政工科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政工部门。被评为“平安平湖”先进单位,“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被嘉兴、平湖两级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平湖市规范化党支部,平湖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一、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

20*年是市委、市政府换届之年,是新领导、新工作的开局之年,为使各级领导对我局工作有更为全面的了解,我局及时汇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上级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主动反应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年初,我局就平湖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及时总结整理,形成《平湖市人民调解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调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认可和重视。省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后,我局结合平湖实际,及时形成贯彻意见呈送相关领导,争取支持。我局还与当湖街道协调,决定在当湖街道设立全市首家直管司法所。我局主动与镇(街道)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借助外力,努力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部分工作调整的镇(街道)领导,我局及时与新的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和工作衔接,争取支持。

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凸现和作用的发挥,市领导对我局工作越来越关注和重视,多次来我局进行调研指导,3月,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全体领导来我局调研,这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第一次调研工作。10月,平湖市政协主席郭跃荣与各副主席、“一办四委”主任及部分市十届政协领导来我局调研。今年,市长盛全生、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胡水良、副市长胡志梁、市委宣传部长马雪腾等领导也先后来我局进行工作调研,加深了对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了解,并对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给予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

二、探索人民调解“四化”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我局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平湖市人民调解现状,提出人民调解工作“四化”建议,从制度层面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网络化。建立起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四级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延伸调解组织领域,建立民营企业调委会、渔场调委会、等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今年,还在全市十家新居民事务所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人员专职化。4月,在林埭镇率先进行调解干部专职化试点,待取得成效和经验后面向全市推广实施。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村(社区)设一名,由司法所管理,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是薪金制度化。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岗位津贴制,每月按时发放,资金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解决。人员专职化和薪金制度化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调动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四是工作规范化。通过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联动,完善了三级人民调解程序。对镇(街道)、村(社区)的调解室的设立、调解工作流程进行了统一,健全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向各村、社区统一印发了人民调解格式文书,使得案卷归档更加规范。

20*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393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次,共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8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3件1*4人。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227件,调解成功1216件,调解成功率达99%。

三、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年多来,我市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矫正措施和工作方法日趋丰富和规范,围绕“四化”,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新路子,得到了省厅和嘉兴市矫正委员会、市局领导的肯定。一是队伍规范化。加强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和社区矫正管理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市、镇(街道)和村(居)的三级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和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助服务工作网络。基层司法所队伍和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建设上成效显著,21名专职社工工作主动,作用明显。二是工作制度化。建立起“司法行政为主、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注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月,我局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更加专业化、制度化。今年,我局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就“衔接、管理、期满解矫”等方面相互配合作了具体规定。各矫正办探索出社工管理、工作考评、矫正帮教对接、矫正档案管理等工作管理机制。三是管理人性化。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开展人性化管理。在个别谈话、公益劳动、集体教育等日常管理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矫正办帮困解难,帮助和关怀矫正对象。重视心理矫治,建立“心理诊所”。注重培养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为其回报社会提供机会。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还总结出“五访三谈”、“九字经”等人性化管理方法,为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四是考评科学化。强化监督考核,通过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辖区民警等对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存入矫正对象档案。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对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加以规范,保障考评科学化。

目前,平湖市共有监外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264人,并已经有116名矫正对象顺利解矫,重新回归社会,无一人重新犯罪。20*年12月,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平湖市召开,平湖工作得到了省厅领导和与会同志的高度肯定。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年是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第一年,我局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工作,推进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法律七进精品化。全面推动法律七进,同时有所侧重,力求一镇一品、一进一品。根据各镇、街道法制教育环境的基础和特点,为每一镇、街道都重点分配一项活动,要求在保证完成法律七进工作的同时,高标准完成重点项目。针对法律七进各宣传目标的特点,我局与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意见,前阶段,我局与相关局办共同制定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并与各镇、街道协调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法律进家庭”为载体加强闲散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二是基层民主法治上新台阶。做好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核命名,今年共有14个村、8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着力抓好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认真总结黄姑镇渡船桥村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经验,开展民主法治村绩效考核机制的探索。对全市调解干部进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辅导讲座。对全市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督查。今年,当湖街道如意社区被命名为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全市有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分别达到了100%和96%,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为98%和77%,民主法治村(社区)总达标率为92%。

五、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规模

我局始终以“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弱势群众解愁,为信访工作分流”为指导思想,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为领导决策服务。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时,涉及重大、紧急事项立即向领导汇报。对法律咨询的人员、内容进行分析与预测,编制专报上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二是为信访减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积极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信访交办案件,避免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在处置劳资纠纷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17件群体性纠纷案,受援人达661人。如曹桥街道水污染案件及平湖紫云服饰的劳动工资案件等。三是为弱势群体服务。通过法律咨询、诉讼援助等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为讨薪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对欠薪争议案件的处理。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援助案件中140件,占援助案件总数的38.4%。四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在所有的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村、社区联络员队伍。各工作站利用非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农村地区纠纷,目前,已办理非诉讼案件73件,占法律援助案件的21%。

今年,平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365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64件,民事援助案件3*件,比去年提高了21.3%,作到日办一案。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38*人次。

六、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扩大律师法律服务成果。每季召律师所主任会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总结、部署并传达有关精神。继续巩固和发挥查卷、听庭、询访等方法及作用,开展律协联络组、律师进社区等工作,在东港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业务电子化管理,天卓律师事务所建立嘉兴市律协律师文化建设的联系点。探索律师促进社会和谐新模式、新要求,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9月,召开律师论和谐交流会,26名律师提交文章进行交流,经专题评选后编印成书。二是规范法律服务所建设。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分阶段进行规范建设活动。针对个别所合伙人分散,服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归档难度大的情况,招聘内勤人员,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针对以往诉讼案件卷内无词、无庭审笔录、无结案报告的“三无”问题,各所统一思想,规范案卷管理,使“三无”成为历史;针对归档不及时的问题,采取归档后再提成工资的办法,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及时归档;针对潜在办案风险,制定更加具体的办案程序,如建立当事人证据材料交接手续、制作受理前与当事人谈话笔录、完善代签法律文书送达回执等,从程序上堵住漏洞。

七、推动内部管理标准化建设

我局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加强机关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完善管理体系。我局按照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现在使用的体系文件进行修改,简化运行模式,并将新增加的职能列入其中,将各项工作全面覆盖。二是实行目标管理。为使全局各项工作的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下半年,我局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将“探索设立直管司法所”等7项重点工作分解,并细化工作责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及任务内容要求。三是开展文明创建。在被评为“20*-2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20*年,我局继续高标准要求自己,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目标,并专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计划、方案,并量化考核指标,把责任目标落实室和个人,围绕创建目标,我局继续加强机关文明建设、系统联创和形象效能建设。四是深入法治理念教育。20*年,我局继续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开展教育活动。为确保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找准工作载体,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相结合,以学促干,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