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司法局加强社区普法教育总结

司法局加强社区普法教育总结

一、20*年工作简要回顾

20*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围绕一个中心,强化四个服务,抓好五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进一步深化创建“平安拱墅”,真抓实干,奋发图强,为实现“平安县(市、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深化依法治区普法教育,为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服务。

1、圆满完成“两个规划”考核验收。“二五”依法治区和“四五”普法两个五年规划考核验收是去年依普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市依普办总体要求,一是认真部署。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及实施意见,对全区“两个五年规划”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二是自查自验。由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共29个单位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三是迎检准备。围绕“五个一”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即编印一本依普工作五年巡礼专题画册--《法治拱墅》,制作一张反映我区依普工作特色DVD片--《运河普法情》,出版一期《拱墅通讯》专版、编制一本五年依普工作大事记、制作一期墙体法制宣传漫画等,同时做好各类台帐的整理和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四是考核验收。认真迎接市“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并取得优异成绩,得到了市“两个规划”考核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并作出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综合评价。

2、规范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按照全省民主法治社区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4月,区依普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文明村(社区)达标活动的通知》,对全区“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评工作进行部署。在农村,进一步规范“三权四会”制度,把农村“民主法治文明村”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在社区,进一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促进社区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5月,我们在珠儿潭社区举行京杭运河北京—杭州拱墅社区依法治理研讨会,与北京市、区依普办同行交流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经验。11月,举办了二期有400余名社区(村)干部参加的民主法治建设读书会及书记主任座谈会,为20*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经省、市、区三级审定,目前,我区共有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47个,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17个,达标面分别为69%和94.4%。

3、精心策划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通过法制文艺汇演及举办展厅展览、广场展览、法律服务、法制图板展出、法制讲座等形式,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营造声势,掀起高潮,认真开展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回顾展,充分宣传和展示我区20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平安拱墅”服务。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年来,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努力做好“五个结合”。一是调查研究和理清思路相结合。配合市人民调解立法工作,组织各基层调委会开展调研,形成了《浅谈做好调解工作的“五法”》等五篇调研文章。同时与人民法院共同研究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问题,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二是夯实基础和健全网络相结合。以“两所一庭”建设为契机,开展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目前,米市巷、半山司法所达到了省级示范司法所的标准;完成了辖区内村级调委会的换届,组建了76家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和来杭创业者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向企业、社会组织和来杭创业者延伸。三是排查纠纷与预防调处相结合。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307起,调处成功2271起,成功率98.4%;其中,排大疑难纠纷556起,化解550起,防止民转刑4起353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1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3件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起。四是学习培训与督查考核相结合。以争创市级“十佳人民调解员”和“百佳案例”评选为抓手,在全区1408名调解员中广泛开展了“比、学、赶、超”活动,其中米市巷司法所应大土同志荣获“杭州市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全区有10篇案例被评为杭州市人民调解“百佳案例”,湖墅街道仓基社区等35家调解委员会因年度调解30件以上案件被杭州市司法局通报表扬。与人民法院联合采用集中培训、审理旁听、案卷评析、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全区基层调委会业务骨干进行了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工作实务培训。结合人民调解“四有五无”考核验收,对辖区内司法所和村、社区调委会的“四有五无”创建活动进行了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五是推陈出新与建立机制相结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金点子”征集活动,在区人民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席会议的常设指导机构和全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习基地,从而把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2、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为目的,积极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目前,共创建了安置帮教基地5个,创办安置实体1个,安置归正人员49人。全区5*名归正人员,安置496人,安置率98.2%,帮教率达到了100%,重新犯罪率为0.42%,低于中央综治委8%和市综治委4%的工作要求。在全市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我区珠儿潭社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其经验材料《用爱建起的“家”》在6月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上进行了报道。

3、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依法、规范、稳妥”的原则,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抓了调查摸底、沟通衔接、建章立制、完善网络、业务培训、个案矫正等环节,并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4月底,全区矫正人员衔接工作基本完成,已进入正常的监管工作。同时,就社区前期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次赴基层调研,形成了《拱墅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的分析报告》等材料。通过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工作难点,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为推动经济建设服务。

1、创新载体,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在继续做好党员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基础上,从律师、公证队伍中选派了11名法律专家,组成了杭州市首家“平安拱墅”法律顾问团。顾问团主要职责是随同领导下访、参与信访接待、参与重大项目的讨论论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参与大规模集体上访的协调等,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服务。目前顾问团成员已在参与区信访局接待、区政府上访沟通会、纠纷调处、听证、法制讲座、企业改制论证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2、分类指导,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律师管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制度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依据《律师法》及部颁规章,对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的主体资格、收费与分配行为等七个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解决我区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公证行为。以“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载体,在公证队伍中开展“四找三查”活动。通过找差距、找缺失、找不足、找漏洞,查规范、查公信、查质量,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扩大公证工作宣传力度。三是加强指导。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保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特色和优势,重点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不同群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3、整合资源,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扩大援助宣传面。通过法律援助咨询、编发宣传资料、媒体及内部刊物宣传、知识竞赛等载体,在全区形成良好氛围。二是规范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法律援助中心承诺制度》、《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制作了从援助案件的受理到归档的流程示意图。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并在大厅的电脑指示触摸屏上公布了法律援助的条件、对象等内容,使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三是加强质量监管。采取了法律文书监督、跟踪监督、回访监督、旁听监督四种方法,不断提高援助质量。四是实行便民利民。充分发挥13个法律援助联络站作用,将法律援助向残疾人员、来杭创业者、农村贫困户和城区特困家庭延伸,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一年来,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1317人,来访1365人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02件。6月1日的《人民日报》上刊登了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位84岁老太太提供法律援助的图文报道。

(四)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1、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区委提出的“两个更好,一个示范”工作要求,以“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服务本领”为主题,着重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服务树形象上下功夫,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争当排头兵,法律服务献真情”为主题的“五个十”活动和“一名党员一面旗,一句格言表决心”为主题的格言警句征集活动等,形成了“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一般党员积极投入,退休党员踊跃参与,非党人士献计献策”的局面。上述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提升了服务意识。对来电来访做到“三有、三心”,即有情、有法、有效;耐心、诚心、贴心,让老百姓疑惑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开展了帮困活动。全局干部重点对归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及在监所的拱墅籍人员等五类特殊群体开展“2+1”帮扶结对(每2名党员干部结对1名)。采取上门看望、谈话谈心、了解回访等方式,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增强了苦干实干精神。由于业务工作繁忙,有时无法集中时间统一学习,许多同志自觉加班加点,努力克服学习紧、任务重的矛盾,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

2、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为了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加关心、了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我局多次向区人大、区政协汇报司法行政工作。一是采用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加强与我局进行定向视察的祥符镇人大代表小组沟通联系。二是利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司法局长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评议的机会,进一步汇报工作并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积极配合区人大完成人民调解和区政协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调研课题,并认真落实区人大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使议案和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都达到100%。

3、增强走在前列争创一流意识。按照区委提出“五个走在前列”要求,立足本职,以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开拓进取,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牢固的群众观,争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班子。按照“争创人民满意单位”要求,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在工作中争创一流业绩,为全区的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年,通过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齐心协力、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人民日报》及省、市新闻媒体多次作了相关报道。特别是依普“两个五年规划”考核验收结出了丰硕成果,我区被推荐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我区还荣获了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我局也先后荣获了市人民调解“四有五无”考核指导奖;《设立拱墅区人民调解窗口》获得市人民调解“金点子”奖。行风评议及机关效能建设名列全区第二;招商引资工作再次超额完成任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现有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方法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还相当薄弱,尤其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难度较大,发展不平衡;四是如何做好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还需长期探索和努力;五是法律服务工作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六是队伍建设与我们所承担的职责和形势要求,还有不少差距等。以上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