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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局发展普法教育考核总结

贸易局发展普法教育考核总结

市依普办:

根据市依普办《20*年度普法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意见》(杭依普办〔20*〕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商贸服务(粮食)行业20*年依普工作计划》(杭贸组〔20*〕38号)完成情况,现将本局20*年普法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深化教育

(一)领导高度重视,公职人员积极学法用法。

今年以来,局党委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公务员履职培训等形式开展学法用法。在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时,把学法列入重要的学习内容,安排了4次以上与法治相关的学习活动:学习了新颁布的《物权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流通领域产品生产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等,加强法制业务教育,结合商贸(粮食)实际,领会精神,指导工作;还专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对新时期下依法治国观念的认识;开展“五五”普法集中教育工作,实施*商贸“人才强商”工程,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能力,完成了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课时的要求。在做好公共服务工作中,强调依法行政同时,还在农贸市场整治、再生资源处置、特色街区建设等方面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以提高公共服务和依法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二)基层广泛参与,形成普法新格局。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物权法》颁布后,各商贸行业协会积极行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物权法》,9月中旬,我局与*商业总会共同举办了《物权法》专题讲座。部分会员企业领导,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市贸易局工作人员近120人参加了讲座。*肉类协会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两次“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武林广场进行技术咨询服务,普及肉食品安全有关知识,认真为广大市民群众解答有关肉类食品安全的专业知识,受到欢迎。

加强普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经营能力。为打造一支能干大事,会干大事的干部队伍,局党委今年专门组织了两期公务员履职培训班,重点对国家近几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分别邀请省法制办,省、市委党校教授授课,还通过案例模拟的方式开展讨论,新颖生动,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认识和能力。为提高企业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我局抓住重点行业,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培训计划。一是对全市再生物资回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安全操作等业务的培训,认真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授课人员、授课内容,今年以来举办了四期培训班,有46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再生物资回收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特别是对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和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有效遏制市政公用设施的偷盗、违法收购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对典当企业负责人和新设企业员工进行典当实务操作专题培训。共有78名典当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还邀请了浙江财经学院的教授为企业负责人举办了一期《当前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分析》的讲座,组织了民爆器材销售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省国防工办举办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班,企业反响良好。三是举办了生猪屠宰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讲了国家有关家畜检疫、检验、检测的法律规定,专门邀请肉类协会的专家讲授了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和方法,介绍了国家《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使县(市)基层的同志受到深刻的教育。

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规范粮食依法经营。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确定以粮油批发市场、超市、粮食加工企业等粮食经营者为主要宣传对象,重点宣传粮食经营法规,以增强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规范粮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活动期间向有关粮食企业发送《条例》宣传画,召开纪念《条例》实施三周年座谈会,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粮食协会还印制了近1000份竞赛题卷,发至各粮油市场及有关粮食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知识竞赛的形式,进一步向粮食经营者宣传《条例》,促进粮食经营者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扩大宣传声势,整合资源,提升宣传水平。

1、以人为本,普法宣传教育力求生动性、针对性。充分利用*商贸网、*粮网、贸易粮食简讯、信息摘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商贸、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先后举办了一系列形式生动、寓教于乐、针对性、服务性强的活动,启动新一轮普法教育的高潮。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典当企业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经过广泛发动、精心准备,9月5日成功举办了首届“*市典当行业法律知识竞赛”。全市29家典当企业有26家报名参赛,参赛企业在积极、认真组织学习《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选拔参赛选手,还落实了奖励措施,提高了企业和员工学法、守法的意识和积极性。

以“世界粮食日”宣传为载体,宣传放心粮油、健康消费的理念。在“世界粮食日”前后,我局和*粮食协会精心组织了系列活动,于10月14日在武林广场举办了“第27个‘世界粮食日’放心粮油展销会”,并专门制作了8块宣传图板向群众宣传,主要内容为:介绍“世界粮食日”的由来及*年的宣传主题、《粮食流通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粮油科普知识等,同时还向群众发放粮油科普知识宣传手册,市粮油质量检测站的专业技术人员还现场进行粮油技术咨询等,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2、创新载体,增强普法教育渗透力。一是以《汇编》为载体,增强普法教育的系统性、完整性。组织力量完成了《商贸服务业政策法规汇编》(上、下两册),下发到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商贸行业协会、有关企业,局属事业单位,广泛进行宣传和学习。二是以现代信息传媒为载体,让远程教育显亮点。将“五五”普法的信息,通过现代网络工具衍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形成一个纵横旁通、上下衔接、高透明度的网络体系,使“五五”普法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得以扩展。通过加强基层网站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如局属事业单位*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安排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民道德等方面的教学内容,其中政策法规是重点学习内容之一。*年以来,该中心先后组织学习了《法律基础》、《农村普法》、《“三农”政策》、《防腐体系》、《中共十七次代表大会》等法律法规精神及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和讨论,力求学用结合,使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管理的实际行动。使中心党员干部了解了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有关的新经验、新信息,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市委组织部、市远程教育办公室、市旅委对中心的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中心被确定为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五好”学用示范点。三是以商情、商讯为载体,加强业内互动交流。*肉类协会积极做好协会“简讯”的编印,介绍国家有关畜禽屠宰加工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肉类产业发展动态;生猪产销行情与价格趋势、疫情动态与防疫情况、肉类食品质量安全、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与进展等,并与各省、市兄弟协会交流,20*年共印发了14期,深受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二、落实规划,夯实基础

(一)计划明确,保障机制健全。按照市依普办的工作要求,根据《*市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市商贸服务(粮食)行业20*-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要求,认真制定20*年依普工作计划,将普法教育的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深入。

为了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把组织机构建设作为开展新一轮依普工作的首要任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政策法规处、组宣处、行业发展处和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设在组宣处),由纪委书记任主任,配备工作人员做好“五五”普法各项基础性工作。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也都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普法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落实人员经费,确保了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将其作为企业创建“学习型企业”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市粮食收储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用于购置学习教材、宣传费用、培训费用投入共计18490元,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教育学习培训42期,其中公司统一安排或各单位自行邀请专家讲座13期,参加人员达810人次,做到普法教育全员覆盖。为推进全市商贸(粮食)的普法教育工作,我局还下发了杭贸组[20*]38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市)商贸(粮食)主管部门建立普法领导机构、工作班子,落实有关工作制度,保障宣传教育经费,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二)信息畅通,普法阵地坚固。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载体,宣传基本法、专业法,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我局在《*商贸网》专门建立普法宣传栏目,并对现有的栏目进行了扩容增量。此外,为配合市依普办工作,按规定向市依普办报送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年终目标考核自评报告、重大普法信息、数据、报表等有关材料。并积极组织宣传力量向市《依普通讯》投稿,及时汇报工作动态等普法教育资讯,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流的畅通。

(三)台帐齐备,基础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我局十分重视日常资料的积累,局各处室指定专门人员落实收集整理依普教育工作的相关资料,做好日常的台账建设,并形成电子台账,强化了规范化操作。

三、明确责任,依法治理

(一)建章立制,依法行政。为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先后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罚没财物管理规定》、《实行错案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等10个以规范执法行为,监督制约执法主体为主要内容的制度。这些制度,比较全面地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要求,基本上形成了实现规范执法的一个多环节、多层次、多侧面监督制度的综合体系。还重新起草制定了《*市贸易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定》,将执法职责、执法目标、执法义务、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考核、执法奖惩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与责任制相结合,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汇编》,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商贸(粮食)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此外,根据市法制办、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清理,全面铺开行政许可各项清理工作,完成行政许可项目、规定、主体、收费等事项的清理任务。还着手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各类文件22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定依据、属自行设定的8件,行政许可收费事项无法定依据、属自行设定的1件,从*年7月1日起已停止执行。

(二)遵守程序,完善规范。为落实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局管理工作的内容,对各处(室)及下属单位的执法和监管职能、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收集梳理,提出了相关的责任要求。为便于执法人员更直观、更准确地学习掌握和严格执行规范的行政处罚程序,我局还绘制和公示了生猪定点屠宰的审批、执法;典当、拍卖审核;酒类流通、再生资源、外商投资等事项的备案、审查和处罚逐个事项的流程。

(三)夯实基础,加强建设。我局根据这几年来商务部、省经贸委和市政府对商贸流通依法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的新要求,重点加强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通过积极向市编委争取,将原有的生猪屠宰管理所更名为*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将生猪屠宰执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再生资源回收、酒类流通的四项执法和监督工作委托监察中心负责,该中心执法人员编制从原有的12名扩大到17人,为执法监督奠定了基础。同时抓住全市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的契机,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将我局原有的“生猪屠宰”专项执法证件换发为商贸综合执法证件,既适应近年来不断出台商贸法规的新形势,也为今后继续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还积极组织机关处室和监察中心参加省、市有关专业法规和综合法培训考核,目前机关有10余名工作人员持有专业和综合执法证。

四、强化监督,规范秩序

一是加强对外地进杭冷鲜肉的抽检工作。为确保市外进杭冷鲜肉的质量安全,下发了《关于对市外进杭冷鲜肉开展违禁药物抽检的通知》,*年2月上旬和4月中旬,分别对市外进杭鲜猪肉进行了“瘦肉精”残留抽检,检测结果为两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二是积极开展猪肉质量安全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浙江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浙江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要求,积极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动作落到实处。专项整治开展以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企业、单位7465家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105家并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出动执法人员6114人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家,缴获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2864.09公斤,销毁病害肉890公斤,确保了全市县级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以上,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整治效果明显。

三是稳步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继续贯彻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的推行工作。通过工作部署、调查摸底、市场走访、积极宣传等,今年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截至*年12月底,我市酒类经营者网上共备案登记16364家,备案登记率达65.58%,占全省备案登记的42.90%,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已提前完成了20*年目标任务。同时,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正逐步深入开展。

四是根据《*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对报废市政公用设施回收进行定点处置。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实施定点收购管理,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回收企业的名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市贸易局会同市公安局、城管办、交通局、电力局、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分公司六家单位从33家候选企业中选定了18家回收企业作为*市报废市政公用设施定点回收企业,制作了证书、铜牌颁发给定点回收企业,并且在《*日报》、《每日商报》上予以公告。

五是组织开展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重大节日前的粮食市场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市场应急周转粮存储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六是加强日常检查和节假日的监督。按照《*市家畜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积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和肉类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规范屠宰行为,净化肉品市场,同时认真做好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共组织屠宰执法检查1545次,出动人员13761人次,检查经营户(含屠宰场)58200家次,收缴违法产品8825.30公斤,销毁2847.7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