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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发展企业治乱减负总结

经贸委发展企业治乱减负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减负办、省级各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执行中央、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共有398项(其中: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253项),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14项,减轻企业负担300万元;注销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5个,减轻了企业负担38.6万元,全市共查处收费违纪案件5件;责令6家社会中介组织按规定补办《收费许可证》;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项,调整部门审批事项2项,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减轻运输企业和农村车辆客附费、养路费401万元,其中客附费231万元、养路费170万元;减免农村客运交管费11万元和出租车停车费86.3万元,减少出租车客附费447万元。

一、*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1、制定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减负办<关于*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94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并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府办函[*]46号)文件印发全市执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突出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我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分解下达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按照省、市政府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省减负办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市减负办及时以《关于分解下达*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自减负办[*]4号)将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了各区、县和30个市级政府部门,明确了今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纳入了*年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我市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富顺县分别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

3、控制对企业经济性检查。按照《四川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及市政府自府办函[*]87号文件要求,市减负办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级各部门报送计划的检查项目、范围、依据、检查次数、收费情况等逐一进行了联合核准,并以自经发[*]11号下达了市级政府部门*年对企业检查的计划。同时,要求各部门按规定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严格控制了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二)、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市政府法制办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项,调整部门审批事项2项,并向社会公布。

2、进一步落实“三取消、一不准”规定。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对清理整顿后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严格检查其落实情况,对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除中央和省规定外一律取消。截至目前,全市执行中央、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共有398项,其中: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253项。今年,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14项,减轻企业负担300万元,其中:涉及非公企业11项,减少收费88万元。结合《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注销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5个,规范了我市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38.6万元。同时,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四川省城乡优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管理收费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川民政[1993]城1号)涉及征收社会福利生产管理费的规定予以废止。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对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对口安排外全面实行了收支脱钩,按照《*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各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收入,通过银行代收制等办法,及时、足额将各项收入收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三是加强收费许可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物价局从3月5日起,对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年审,全市实际参加年审许可证2020证(正本715证,副本1305证)。在年审工作中,全市共查处收费违纪案件5件。全市注销收费许可证54个,换发445个(其中:市级单位72个)。市财政局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收支情况、解缴情况,执行中央、省、市已明文规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落实情况及单位使用各类票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审查收费(基金)收入40,847.57万元。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用票据、会计核算不真实、将政府非税收入以往来款名义缴存财政专户以及不将政府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四是加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收费审核。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自委办〔*〕43号)精神,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对65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逐项审核。五是全面推行行政许可收费公示制度。凡符合国家政策,按审批权限经财政、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必须公示,做到公示率达100%。

3、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涉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0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5号)精神,市监察局牵头,及时建立了*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自府办发〔*〕20号),明确了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于*年4月3日召开了全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了清理工作。

四区两县政府、37个市级政府部门、17个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进行了自查清理。全市各区县、市级部门自查清理项目共276项,其中:撤销项目31项、保留项目245项。

*年5月14日,召开了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对245项自查保留项目进行了审核,认为不应列为此次清理范围的项目有112项;拟保留的有64项,拟撤销的有69项(加上自查撤销的31项,共100项)。全市拟保留的64个项目中,财政拨款17.82万元,自筹资金7.42万元,共计25.24万元;全市拟撤销的100个项目中,财政拨款53.75万元,自筹资金14.65万元,其它11.8万元,共计80.2万元。

4、规范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收费和服务行为。一是深化脱钩分离,促进独立运行。*年继续深化中介机构脱钩分离工作,市中介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从事中介业务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分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应直接进行脱钩改制的2家单位,1家已经实施改制,另1家予以撤消;应脱钩分离独立运行的8家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能、人员、财务、资产等方面脱钩分离基本到位;应当剥离、停办或部分停办中介职能的5家单位进行了职能调整。二是开展中介机构执业服务和收费专项检查。今年5月29日至6月6日和7月下旬,由市中介办牵头,会同监察、工商、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和会计审计机构的资质证书、执业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收费许可证》及收费情况等进行了集中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恶意低价收费的情况。责令6家社会中介组织按规定补办《收费许可证》,纠正了一些行政主管部门为社会中介组织指定业务或划定执业范围的错误做法。三是加强社团和民间组织的管理。市民政局会同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对我市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今年,继续开展了对社会团体不规范、乱收费的专项治理。

5、创新服务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热点和难点问题。一是切实解决困难企业的实际困难。财政、税务、国资等部门积极帮助创造条件,尽快实施企业改制,努力帮助停产企业确保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为企业水、电、气工改民改造给予协调实施优惠50多万元;对改制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协调减缓、挂帐2100多万;对7户企业的生活保障给予支持保障,全年共计筹资240多万元;对部分困难企业在重大节假日给予补助80多万元。二是以“行风热线”为载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市纪委、市监察局继续开展“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截止11月20日,已经播出43期。受理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893个,其中有839个已经办结,办结率为93.95%。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市政府于*年9月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自流井区制定了一站式服务、工作测评督察等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八项制度;大安区制定了发展经济软环境投诉、集中收费管理等六项规定;市招商局、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成立了*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共处理了企业投诉30件,并已全部办结;市招商局企业发展软环境和投资软环境监督员制度;市审计局建立了企业发展环境等重点项目审计调查制度。四是强化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市交警支队建立了窗口警务公开制度,发放《便民服务指南》,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增设了导办岗、业务查询台、群众休息室等设施;开展便民服务,为企业上门服务达600余次;实行了支队及各大队领导坚持重点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定期到联系企业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和有关困难。市工商局开展了“工商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共确定了对口联系和上门服务企业60户,共现场咨询解答各类政策法规问题35项,帮助企业解决登记注册方面的问题26件;帮助2户企业申报驰名商标3件,3户企业申报著名商标,受理知名商标申报5户;帮助2户企业申报省级“守重”企业,受理2户企业市级“守重”企业申请;现场受理动产抵押登记1件,抵押价值2亿元。五是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经委积极争取,为*市新星源食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获得约100万元乡镇企业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

(三)、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业负担专项整治

根据省减负办[*]3号文件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通知》(国减负[*]6号)的要求,市减负办及时进行了部署,并明确了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职责。财政部门、物价部门负责对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进行清理;政府各部门要对现有涉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规定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凡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及时取消或修改完善;市经委、各区县经济商务局牵头,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业负担情况进行调查,全面了解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负担情况、有关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从各区县、各相关部门清理、检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市尚未发现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及限制其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继续加强公路“三乱”的源头治理

1、严格执行涉车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继续清理了涉及机动车的收费项目和取消的落实情况,除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项目外,没有向机动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公布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做到了“收支两条线”,所收费款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市财政局及时转发并严格执行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号)。废止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加强了对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检测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46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规定检测流程及标准。

3、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对运输企业农村客运车辆客附费、养路费减半征收的政策,据统计今年全市减轻运输企业和农村车辆客附费、养路费401万元,其中客附费231万元、养路费170万元;减免农村客运交管费11万元和出租车停车费86.3万元,减少出租车客附费447万元。

4、进一步对收费站点进行清理整顿。目前我市所有的收费站点,都是经过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没有乱设点现象。由于“一环二快”工程建设需要(S305线道路的建设),市交通局于去年决定暂时停止艾叶收费站和双石验票站的收费工作,今年又停止了卫平收费站的收费工作。截至9月底,少收入通行费1799万元。

5、清理城市公交及出租车收费,落实燃油补贴政策。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财综[*]32号),取消了6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停收了9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大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今年财政(含两县)共对城市公交汽车安排石油价格改革补贴438.46万元,对出租汽车安排石油价格改革229.29万元。

(五)、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1、强化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市政府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市减负办设在市经委。同时,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也相继结合实际,成立了企业减负领导班子,落实了减负工作机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减负办重点建立了联系制度、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督查调研制度、考核制度等。三是各部门建立了信访举报制度、案件举报制度、重大案件回访制度、通报制度。

2、建立了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按照省减负办、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级部门推荐,经市减负办和市纠风办审定,确定了34户企业和个人为“*市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及监督员”,其中:5户企业和个人为“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及担监督员”,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及各区县分别组织召开了监督员座谈会。

3、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我市对执收执法部门的评议工作已形成了制度化。按照*市政府纠风办《关于组织开展*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自纠办[*]1号)的要求,市纠风办在全市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监管、市场调节、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或行业开展评议工作的同时,重点对市文化局(系统)、市交管处(系统)、市移动公司(系统)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通过聘请评议代表,组织召开动员会、各类服务对象的座谈会、明查暗访、个别走访等形式,目前正在形成三个评议组的评议意见。

各区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的力度,每年在纠风工作中都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状况的情况纳入了年终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进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招商局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全市开展了招商引资软环境调查活动,重点对3个目标管理系统的65个投资促进责任单位在审批程序、收费名目、服务意识、执法行为、政策兑现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测评,促进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六)、开展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自府办函[*]156号)要求,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了近40户企业座谈会,总体来看:各区县、各部门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目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工作到位。企业一致认为,我市各级政府机关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企业办事顺畅、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日益趋好。

10月22-23日,接受了省政府企业治乱减负检查组对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行的检查,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受到省政府检查组好评。

(七)、加大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宣传力度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都及时以情况简报、工作交流等形式及时报送市减负办、并通报相关部门,市减负办针对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要求,对具有指导意义的作法、经验等及时以*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简报的形式进行编发。各新闻媒体也加大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如,*市建立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和企业负担监测网络的情况,省政府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组到*检查的情况等*市党政网和政务信息、*日报等均进行了宣传和报道。市招商局建立了“*市招商引资网”,建立了外商投诉中心、政策查询、项目库等系统,进一步加大了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提升了*的对外形象

*年,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在开展上述各项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了治理新老“三乱”,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治乱减负,“三查活动”,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制度等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各区县、各部门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通过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听取了企业的意见,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下几方面:

一是各区县和各部门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发展不平衡,由于缺乏工作人员,造成工作力度不大。二是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滞后,专业培训不够。三是对企业收费(包括部分政府基金)政策、资金的使用宣传不够,造成部分企业不了解,企业反映土地使用税、医疗保险费、主副食品调控基金偏高,税收返还政策兑现迟缓。四是个别基层部门和行业协会变相收费、搭车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层层重复收费、搭车订报刊杂志等现象仍然存在。省、市、区县对产品重复抽检和个别中介机构及垄断行业部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五是卫坪收费站的设置地点对沿滩区企业成本负担加重。六是部分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幅度掌握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