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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村发展总结

农业局农村发展总结

*年,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切实履行职能,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紧密围绕工作大局,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紧密围绕“三农”工作大局,针对《森林法》、《气象法》执行情况、农村能源工作等,依法开展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1、深入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市、县联动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我们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并于6月17日至7月2日,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就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检查。7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完善管护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妥善解决国有林场实际困难、建设城市生态圈等五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市政府和林业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将林业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偏远山区和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推动林业事业可持续发展。林业部门针对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的现象组织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临时征占用林地64宗,面积53.42公顷。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县新开镇、*楼区郭镇乡无序采矿破坏林地案均已查处,破坏植被的钒矿被关闭,当地林业部门拿出15万元用于恢复森林植被。汨罗市新市镇滥伐森林案件的2名犯罪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已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认真组织农村能源工作视察。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工作,组织好农村能源工作视察,我们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会同市能源局事先调查了五个县(区)的八个村场,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并对视察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农村能源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村能源工作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议。这次视察,引起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农办制定了《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农村能源工作意见的方案》。市政府于8月5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并印发会议纪要,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发展资源,大力支持配合,把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抓好。9月19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工作的通知,将农村能源建设继续纳入民本*考核内容,将农村沼气建设作为省、市实事任务予以安排。

3、专项调查《气象法》执行情况。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气象法》,9月中旬,我们会同市气象局对执行《气象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实地察看了气象台站,听取了县(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气象法》的情况汇报,召开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气象法》在我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常委会办公室与农业委于10月6日印发了调查情况的通报,建议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探测环境保护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和灾害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通过调查和通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气象事业发展进一步重视,临湘市政府和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专门就临湘市人武部搬迁工作进行协调,认真解决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问题。

4、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工作评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部署,8月中、下旬,我们组成工作评议调查组,对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进行了评议前调查,到市教育局召开了座谈会,在市直及县、区实地察看走访学校18所,召开有143名校长和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9场,发放征求意见表50份,并对900名公众进行了民意调查。调查组认为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实现了整体推进,在全省有地位,在全国有影响,但也存在义务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学校社会环境堪忧、乱收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9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评议,并向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调整教育布局、优化学校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管理的意见,促进了我市义务教育工作的进展。

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农财预算的监督力度,确保对农业投入的增长比例高于当年财政增长比例。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配合审查涉农规范性文件2件。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安全行”活动迈上新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将“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作为农业委的工作重点来抓,取得了良好成效。

1、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市“安全行”组委会领导成员在年初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振斌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忠清、市政府副市长陈四海任副组长,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贾罗生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农业委、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召开了组委会会议。同时,我们督促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应调整充实了“安全行”组委会领导成员,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

2、强化工作职责。3月初,我们组织召开组委会和县(市)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联席会,传达贯彻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年*市“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为了防止出现多头对下、交叉管理、职责不明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市“安全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各守其责。市委办2号文件、市政府办10号文件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为今年“民本*”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副市长陈四海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状》,从而在全市进一步健全了党政齐抓共管、人大监督支持、农业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3、依法组织视察和督查。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8月份我们专门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到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进行调查,听取了情况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督查。9月份又组织了常委会驻会委员视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视察意见,并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11月下旬,我们与市农业局一起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并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及农业部门进行了交流,既肯定了成绩,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春节后,我们将对全市“安全行”活动进行总结评比。通过视察和督查,促使组委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突出了源头治理,严格了执法监管,加强了检验检测和市场准入,促进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今年我市被列为全省五个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之一。

4、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经多方努力,今年市、县两级政府都依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和“安全行”组委会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预算总额比*年增长17.7%。特别是组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努力,争取了市政府重视,将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解决了多年来经费不足的问题。

随着“安全行”活动的持续开展,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全市通过自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仅为3.37%,较去年又下降近一个百分点。水果、大米、茶叶农残超标稳定在2%以下,饲料、兽药产品、水产品的合格率均在98%以上。在全省例行监测中,我市的水果、茶叶合格率均为100%。今年4月份国务院农资监管督查组、7月份省人民政府刘力伟副省长带队的督查组,都对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市已连续5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的重大中毒事件,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放心度明显提高。

三、切实加强沟通联系,自身建设得到新提高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工作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一是加强与省人大的联系。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省人大农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我们不定期向省人大农业委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省人大农业委指导。先后两次参加全省市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联席会议,围绕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和休闲农业发展撰写了经验材料。我们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森林法》情况的检查,并对《森林法》的修改提出建议。精心组织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带队的检查组在我市的视察活动,积极参与由省人大农业委组织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论坛和县域经济发展论坛,组稿数量和质量在全省位居前列。二是加强与县区人大的联系。我们先后召开两次全市县(市、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联席会议,分别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为主题,部署工作、交流情况。在执法检查、专项调查、“安全行”等重大活动中,采用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的方式,积极发挥县、区人大力量,形成了全市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工作效果不断提升。

2、加强与委员代表的联系。在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充分发挥委员与代表的作用。年初我们就召开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体会议,充分征求各位委员意见和建议,宣讲专门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性质与工作职能,通报全年工作安排。及时向委员、代表通报政务情况,《森林法》执法检查、义务教育法工作评议等重大活动邀请委员、代表参加,不定期组织委员、代表集中视察,重大决定充分征求委员、代表的意见。切实加大涉农建议、意见的承办督办力度,农业委承办代表建议1件,认真予以办理。同时,抽查了市水利局、市铁山管理局对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配合和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强化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确保委员、代表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仅如此,我们对委员们的工作十分关心,组织到各兼职委员的工作单位听取意见,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给予支持和帮助。

3、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对市政府和农口各部门,我们加强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年初我们组织全体委员到农口各单位调查走访,及时了解政府和农口部门工作动态。12月份我们召开了农口部门座谈会,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听取对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建议。在执法检查、专项视察等重大活动之前,我们会同各个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广泛收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的意见,为更好的组织活动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全年委室成员平均下基层时间在7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