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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半年总结

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半年总结

在全市日益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下,我们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一刻也不放松,上半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总体较好。

(一)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强化

一是通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了提高我市及外地施工企业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我局组织465人,分2期,于7月2—5日在乐校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乐清市文明标化工地评审办法》交底培训工作,并邀请温州市建设局有关领导来乐授课,使管理人员对规范、法律、法规等有更深理解,为我局的安全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7月22日,我局在新世纪大酒店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全市有关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约130人参加,市二建工程公司、白象建筑工程公司等6支队伍参赛。经过激烈角逐,决出了一、二、三等奖,白象建筑工程公司荣获冠军。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我们还精心安排了一场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题材的安全小品,寓教于乐使在场的人员接受了生动活泼的安全知识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上半年已开展2次质量安全大检查,累计检查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发现安全隐患200余件,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163份,因安全问题立案处理工地8个。对在检查过程中主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或停工整顿。

三是开展评比,奖优罚劣。上半年共创乐清市级标化工地9个,创温州市级标化工地5个,创省级标化工地1个,并对20*年度创乐清市标化工地予以奖励,对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市二建工程公司、白象建筑工程公司、成泰建筑工程公司、浙江兴华建筑工程公司、市建设工程监理事务所及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予以表扬。对浙江中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乐清市双雁建筑工程公司、温州宏锦建筑工程公司、乐成镇建筑工程公司、温州中城建筑公司、虹桥建筑工程公司要立案查处的工程项目,我局对照整改的情况进行处理。

(二)工程建设质量保持良好态势

一是强化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办理质监手续1*个,总监督面积65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备案工程61个,总建筑面积44.7万平方米,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86个,建筑面积52.05万平方米。二是进一步深化质量监督模式改革,规范了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逐步建立监理人员管理体系。三是组织了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抽查。共抽查工程12个,监理单位12家,参照温建建[20*]159号文件进行评分。对评比总分排在前2名的监理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对评比总分排在末位的监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承接监理业务一年。抽查结果表明,我市目前监理工作总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项目监理部人员不足,专业配置不齐,部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资格不符合要求;部分外地企业未办理进乐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情况及平行检验记录不及时和不规范、部分现场责任主体之间无书面整改及回复等。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我们要求立即整改,不能一时整改的,我们全程监督其进行整改。四是开展夺杯活动。上半年工程合格率为100%,我们指导和鼓励有实力的施工企业争创“雁荡杯”、“瓯江杯”,力争今年“钱江杯”零的突破。

今年上半年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至今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最近一段时间,我市周边兄弟县(市)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特别是7月28日,平阳县水头镇温州辉煌皮革有限公司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再次给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敲响警钟,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应该随时做到提高警惕,严阵以待。

二、认真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防汛抗台工作

平阳“7.28”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乐清市委、市府的具体部署,按照“压事故、减伤亡、重防范、打基础”的工作要求,我局进行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由高建光局长亲自挂帅,分东片、中片、西片3个组,于7月31日至8月6日,在全市范围内对320个建设工程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工程涉及建筑施工企业54家,监理单位17家,累计检查建筑面积183.2万平方米。从检查情况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有所改进,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淘汰型安全防护设备和工艺逐步退出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较往年有较大提高。但对照国家、省厅的有关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等工作仍存在不足。重要表现在:

一是施工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流于形式,部分施工现场不注重安全资料的及时归档工作,在做安全资料时没能联系现场实际,缺乏针对性,特别是目标考核、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等没有认真记录。如:山西建筑总公司承建的乐成镇中心村委员会公寓式住宅,永嘉第六建筑公司承建的七里港中学等工地的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未落实。

二是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经理从工程开工至今一直不在现场,而是通过设置常务副经理等职位来行使项目经理职权,另外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调动随意,没有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且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在现场时间较少,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是施工现场支模系统不规范。今年,温州市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建筑施工现场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安全事故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建筑工地模板支撑架严禁使用木支撑,凡建筑层高超过4米或跨度超过9米的模板支撑,如使用钢管扣件支撑系统的,其支撑方案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认证。但在此次检查中,许多建筑工地至今仍在使用木支撑架,且搭设不规范,支撑体系的整体稳定性差,易造成坍塌事故,个别工程在建筑层高超4米时,仍在使用木支撑架,且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瓯海三建承建的摄氏龙电气公司厂房,层高5.2米,使用木支撑系统,搭设不规范,又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四是部分工地施工用电仍没有采用TN-S系统,也无按“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要求落实,存在着电线架设乱接乱拉,配电箱内的电器参数不匹配,高压线的防护无落实,用电管理混乱,开关箱随意打开等现象。如南城建筑公司承建的春晖电器配件厂综合楼和国耀电气成套公司厂房工程严重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别是高压线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

五是工地的安全消防措施不到位。在检查中发现,许多施工现场没有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未按规定配置义务消防人员(不少于施工人数的10%),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未配备具有足够扬程高压水泵,每个楼层没有按规定安装防火栓、消防水龙带和设置蓄水池(不少于20m3)。个别施工现场没有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未按照动火等级审批手续等。如樟湾村旧村改造三期和翔金新农村工程项目大面积使用毛竹脚手架,安全网又未采用国家规定的阻燃式安全网,且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六是违法违规建设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工程建设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检查的建设工程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的有32个,占10%;未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有41个,占12.8%;既没办施工许可证又未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有24个,占7.5%;个别工地在质量监督手续也未办理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给工程质量带来重大隐患。这些违法违规的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区和学校。如芙蓉工业区的乐清市众泰工具厂综合楼、仙溪一小、双峰二小等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四都卫生院和天力工具有限公司等项目既未办理施工许可,又未经我局竣工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们共开具安全防患整改通知书97份,其中限期整改书89份,停工整改书8份,按照“三定”原则,要求做好整改工作,由市安监站做好监督,对违法违规的工程建设项目,由监察大队进行查处。本次地毯式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另外,我们认真做好了建设工程防汛抗台工作,确保建设工地安全。当14号台风“云娜”到来时,我们及时启动了防汛抗台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先是逐个通知施工工地要求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工作,确保塔吊、临时工棚人员等安全,并由何小曙副局长带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进行巡查,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做到万无一失。根据市府统一部属,我局成立建设工程安全小分队,随时待命。当接到坝头村一工地打桩机倒翻砸向民房的信息后,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台风过后,我局又及时对工地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乐成旭阳小区黄坑村移民工地打桩机严重倾斜,给周围居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威胁,安全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工程制订排险方案,采取周密的措施。通过一天的努力,排除了险情。本次台风由于我们准备工作做得较充分,使工程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