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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依法行政上半年总结

法制局依法行政上半年总结

今年上半年,州政府法制局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办、国办(*)27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纲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从今年开始州政府开始实行政府常务会要求州政府法制局列席,对每次政府常务会决策的合法性进行把关。二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可操作性论证,提高公众参与率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比如在制定《德宏州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规定》时,我局在审查中除征求了6个行政部门的意见外,还征求了12个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意见。在审查《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的规定》时,专门到瑞丽市征求了7家外贸经营企业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才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提高了政府制度建设的质量。

(二)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巩固连续四年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的成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4号),上半年我局对州直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报经州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通过清理减少了我州的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使各部门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为确保州政府及各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年经州编委批准,我局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年上半年经我局审查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共28件。经审查后,州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件。各县市政府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在审查中有2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备案程序的,已责令制定机关自行纠正,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今年上半年我局还按照省法制办的要求,积极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有11件与该法有关,经审核作出了保留的决定。

(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政府当好法律参谋助手。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上半年我局积极参与了玉溪佳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开发芒市风情街、梁河郭云胜等人承包田及搬迁待遇问题等矛盾纠纷的解决。积极参与了全州城市天燃气管道等重大招商引资经济合同合法性的审查。

二、不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62号)要求,我局拟定并由州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德政办发〔*〕73号)。5月19日至23日对全州交通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了行政执法案件,及时指出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能,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取到了明显成效。

二是全面完成州直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布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行为规范和监督的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将42个州直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作了全面清理,并将州直83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在州政府法制网页上向社会公示,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查询,进一步畅通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渠道。

三是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年审换证工作。为贯彻落实《纲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4号)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要求,上半年对全州16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新办理各种执法证件156件,其中行政执法证126件,委托执法证30件,审验215件。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力度。为使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更科学合理,适应政府法制工作的新要求,我局总结了近年来我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经验,又拟定了*年的《德宏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对州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州直行政执法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组织对*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考评和总结,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

三、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及时解决行政纠纷

一是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能,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上半年,州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7起,不予受理4起;受理阶段经协调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起;受理2起,已办结2起,其中维持1起,1起通过协调,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终止审理。在复议工作中,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实行“阳光”复议,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努力提升政府形象,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案件听证会的形式,提高办案人员水平。

二是注重行政复议机构和复议能力建设。州法制局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全州政府法制机构的复议能力建设,复议人员的素质有明显提高,复议人员有所增加。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复议机构和人员上有较大突破,潞西市、盈江县、梁河县在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方面也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是开展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全面理解和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我局在去年专门组织条例培训班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将条例列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必备课程,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各县市各部门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复议人员的素质,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作用有了进一步了解。

四是对全州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及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6月我局会同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全州各级政府进行检查,并对盈江县和潞西市政府进行了抽查。检查结束后我局及时将各县市开展行政复议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向州政府领导作专题汇报,引起了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编委会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此次检查对认真落实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保障力度,全面推动全州的行政复议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认真开展“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省政府制定的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自3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局作为州政府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成员单位,经州政府领导授权作为“四项制度”总协调机构,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我州落实“四项制度”的相关问题。3月31日我局与州纪委监察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全州“四项制度”培训班,全州近300人参加了培训。4月8日又组织全州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全省“四项制度”统一考试。为使各部门把“四项制度”落到实处,我局积极督促各部门成立贯彻“四项制度”领导机构、制定相关制度。7月8日-10日又组织监察、人事等相关单位对州直行政机关贯彻“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共编缉上报“四项制度”工作简报9期。对我州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提高办理实效

州*人大一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州各项工作提出了277件建议和提案(其中交由州政府承办单位办理249件,人大代表建议116件,政协委员提案133件),占建议、提案总数的90%。为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州法制局积极履行督办职责,认真组织召开了*年州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在督办工作中,认真督促各部门抓好办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我州提案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使我州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年2月21日在州政协召开的第九届委员会提案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上,州政府法制局由于在办理九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成绩显著,被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州政府法制局段曼兰同志被评为了先进个人。

六、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今年的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巩固我州多年开展政务公开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州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今年2月份我局积极派员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并于3月31-4月1日组织举办了全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班,对各县市区政府、州直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选派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近300人进行了师资培训。4月29日我局与州人事局、州监察局、州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组织了州直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考试。6月25日—30日派员参加州政府督查组,对各县市政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州顺利实施,推动了我州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建设。

为及时、准确、全面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在政府法制网站做到内容经常更新,新法律法规文件及时登载,政府法制简报增强了综合性和指导性,突出了基层政府法制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受到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欢迎。

七、以年度计划为目标,做好下半年的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制度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派员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培训班,并为全州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决定》做好各项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四项制度”贯彻落实的协调工作;三是按照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好行政执法检查,对一至二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并认真组织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五是组织好全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培训工作;六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七是继续开展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八是加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努力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九是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继续办好州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法制简报,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单位协作,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的舆论氛围,指导县市政府法制局建设好法制网站;十是在做好本局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落实的同时,积极为县、市(区)法制局创造条件,解决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特别要抓住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难得的机遇和政府领导的支持,以改变不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