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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会讲话

农村公路会讲话

同志们: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列入了“十大惠民行动”,对农村公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通部在节后立即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年农村公路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农业、做好“三个服务”的高度提出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新要求。厅党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牢牢抓住机遇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全面完成农村交通建设惠民行动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农村公路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基本经验

*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成绩突出,完成投资和里程创历史最高纪录,探索和推广了用民主的方式组织建设农村公路的新经验,得到了部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年建成通乡通村公路12000公里,为省政府下达目标的两倍,完成投资59亿元,新增通油路(水泥路)的乡镇150个,新增通公路的行政村1000个,新增县级客运站10个、乡镇客运站点390个。农村公路的发展,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带动了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激发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同时,通过用民主的方式组织发动农民修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强化了基层政权的执政能力。全省交通人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努力,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做法及经验:

(一)抢抓发展机遇,搞好农村公路普查及规划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交通部支持

从2005年10月开始,我们用了一年时间培训和组织交职院师生500多人,在各市、县交通部门以及乡村组织配合下,对全省4544个乡(镇)、51436个行政村通公路的情况进行了普查,准确地掌握了通达和通畅工程的现状和需求,为争取交通部的专项资金支持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编制了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模达到11.9万公里。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交通部的大力支持,交通部与省政府签订了《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期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模约占全国十分之一,交通部对我省的专项补助有望争取到100亿元以上,居全国第一位,交通部还书面承诺“*”期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继续给予专项补助,为我省向开发银行申请农村公路建设软贷款提供了有力的信用支持。

这几项工作,为农村公路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农村公路示范工程,探索用民主的方式组织建设农村公路的新经验

为落实总理作出的“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村公路建设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从为贫困地区服务的实际出发来解决”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的安排,我们在川北革命老区仪陇、通江等10县进行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示范。我们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自上而下的宣传动员机制、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援助机制。把修路的决策权交给农民,让农民说了算。始终坚持从村民会议、乡人代会到县人民政府自下而上民主决策、认真填写“三张表”的民主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公示制,将项目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公诸于众,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在省、市、县交通部门共同努力下,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培育了仪陇、通江、达县、宜宾等新的示范典型。仪陇县创造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落实‘四权’,发扬民主;统筹发展,为民造福”的好经验,特别是村支部行使领导权、村民大会行使决策权、村委会行使执行权、村民行使监督权的“通村公路四权管理模式”,“竞争立项、动态管理”的项目管理方式,“八步工作法”的工作流程,“不修未经农民民主决策的路,不修大多数农民不参与修的路”等做法,很有创造性,效果很好。在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再一次对“仪陇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宜宾市、通江县、达县农村公路建设也取得了突出成绩:宜宾市加大市、县财政投入,通乡油路(水泥路)建设除部、省补助外,市、县政府每公里再配套30万元,对渡改桥和农村公路桥梁工程也予以资金配套,农村公路建设热情持续高涨;通江县以农村公路为中心任务,四大班子齐抓共管,整合县级相关部门的人才资源,强化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监督;达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等不靠,埋头苦干,一年建设农村公路808公里。

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

(三)抓好政策研究与制度规范,出台了加快农村公路发展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精神,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号)和《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42号),交通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川交发[*]71号),省政府还专门在南充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现场会议,对“*”期农村公路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明确规定县政府在农村公路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加强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的组织领导力度;建立了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渠道,省本级整合财政性资金31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交通厅力争三年内按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项投入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交通厅还决定将摩托车养路费的征管使用权下放到县交通局,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足额征收摩托车养路费,以大幅提高交通规费的基数,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和体改投入。

这些政策措施,为农村公路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四)努力改进农村公路建设督导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和行业管理

一是改进督导工作方式。省督导工作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分片区进行全面督导,抽调精干力量对川北革命老区农村公路建设进行重点督导,各市、州交通局也成立了督导组,分级负责,层层督导和帮助。二是强化质量监管。通乡公路项目要求规范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业主、监理和施工方的质保责任;通村公路项目根据面宽量大的特点,充分依靠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各县交通局建立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室,加强质量抽检。三是开展送技术下乡、送图纸上门活动。县交通局主动为项目村免费提供通村公路简易设计;厅公路局制定了农村公路设计文件编制指南、施工技术指南、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修路一本通》等技术指导文件,免费发放到基层;全省免费培训市、县、乡、村农村公路技术管理人员8000多人,努力推进修路人才本地化、实用化和速成化工作,以适应农村的要求。

这些管理措施,为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路通车通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们在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巩固建设成果,让农民充分享受建设成果。一是努力搞好农村公路养护,全面推行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通村公路养护制度,在绵阳、成都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如:绵阳市涪城区通过建立以交通规费和财政投入为主的县乡公路资金渠道,实行管养分离,建立模拟养护市场,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职工收入。二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乡镇客运站、村级招呼站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如:南充市仪陇县组建了农村客运公司,实行农村客运公司化、片区化、冷热线捆绑经营,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民“坐车难”的问题。

二、当前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遇意识不强,领导重视不够

部分市、县交通部门领导对农村公路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认识不足,决心不大,没有看到加快发展的许多有利因素,没有将农村公路发展作为交通工作的重点,消极畏难,等待观望,不敢于、不善于组织发动群众。特别是部分市(州)交通局仍未调整工作重心,仍然只抓干线公路,不认真抓农村公路,以致出现了省、县“两头热”,市级“中间冷”的怪现象。希望尽快纠正错误,把农村公路工作真正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下大功夫支持帮助各县把农村公路工作抓起来。

(二)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

省政府20号文件出台后,部分地方贯彻落实较差,有40%的市(州)政府未开会贯彻,有50%以上的市(州)政府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除成都、宜宾等部分市外,多数地方政府无配套资金投入;除阿坝、甘孜外,多数县无政府划拨的沙石料场,乘机哄抬地方材料价格的现象比较普遍,控制农村公路建设成本的难度很大;有的地方农村公路工作机构未落实,有的虽有工作机构,但人员和管理手段都不足,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

(三)民主决策不规范,监督机制不落实

有的地方不习惯让农民说了算,不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办事,填写“三张表”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代民作主;有的地方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规范、补助政策宣传不够,农民的积极性未激发出来,投劳、筹资比较困难;有的地方不习惯公开办事、接受监督,农村公路项目公示制执行情况较差,公示内容不规范,群众难以全面了解情况,难以有效参与监督管理。

(四)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工作不到位

市、县农村公路技术管理力量薄弱,深入一线检查指导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地方对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不清楚。有的地方前期工作不扎实,项目储备较差,勘测设计质量不高,建设标准控制差,标准过高或过低的问题都存在。部分农村公路的排水系统不完善,必要的挡防工程和桥涵设施缺乏,抗灾能力弱。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借牌投标和违法转包、分包现象仍然存在。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室未全面建立,质量控制乏力;资金监管不严,有挪用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的现象存在。

(五)重建设轻管养

部分地方农村公路管养责任未落实,农村公路接养不及时,甚至有失养现象,未实现建成一条、接养一条的目标。一些地方对摩托车养路费下放到县征管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多数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不落实,农村公路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尚未建立。养护体改和机制转换推进缓慢,模拟养护市场普遍还未建立。

三、*年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年全省农村公路工作要继续振奋精神、克难奋进。力争新(改)建农村公路25000公里,其中,建成通乡油路(水泥路)4000公里,通村油路(水泥路)6500公里,通村公路14500公里,完成总投资75亿元。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设农村客运站450个,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

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十大惠民行动”,将作为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下达给市、州,按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的一票否决。今年农村公路工作的任务很重、责任很大,各市、县交通部门必须将这项工作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交通建设惠民行动的责任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首先,要牢牢抓住发展机遇,“*”期部、省专项投入近200亿元,投入规模、补助标准都大大高于历史水平,同时,广大农民建设农村公路的愿望十分强烈、积极性空前高涨,如果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我们就会犯历史性的错误!其次,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配合,要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构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交通牵头、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第三,市、县交通部门要把农村公路工作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市交通局要在资金、人才等方面向农村公路重点倾斜,县交通局要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公路工作。

二要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县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通乡公路由县交通局组建项目业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管理,通村公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县交通局抽调技术管理力量,分片包干进行指导和服务。省、市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和服务的职责,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市、县交通局要依托市公路局和县养路段,设立专门的农村公路工作机构,组建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深入现场开展工作。

三要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的优惠政策。交通部根据中央的要求,提出了“三个高于”的原则:“*年中央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的投资总量要高于去年,各省级交通部门用于农村公路的投资要高于去年,各市县政府对农村公路的支持力度要高于去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个原则。今年,宜宾市的工作力度很大,市、县财政已预算安排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2.26亿元,各地要学习宜宾、攀枝花等市的经验,争取市、县政府加大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尽快出台优惠政策。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有效控制地方建材价格,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为核心的农村公路发展运行机制

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四项机制”和“三张表”的决策程序。“四项机制”是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原则的体现,必须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全面落实。“三张表”是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的具体做法,项目公示制是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今年要将这两项工作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另一方面,要检查其真实性、规范性,凡属走过场、弄虚作假者,建设项目暂缓安排,并在全省通报。

积极推广“仪陇经验”。一是要掌握“仪陇经验”的精髓,即:坚持用民主协商的办法组织发动群众,把“修不修路、修什么路、怎么修路”交由农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让农民在“当家作主”中体现自身利益、保护自身权利、发挥自身潜力。二是要学习借鉴“四权模式”、“八步工作法”、“竞争立项、动态管理”等成功做法,让村社组织和广大农民始终把握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环节。三是要积极开拓创新,创造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做法,丰富和发展我省农村公路工作经验。

(三)强化管理,为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第一,要强化前期工作。凡纳入“*”规划的项目,都要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当年10月底以前必须完成次年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通乡公路的前期工作周期较长,请市(州)交通局与同级发改委适当增加打捆审查的批次,成熟一批审查一批,减少滞留时间;市(州)交通局要抓紧施工图设计审批,努力提高设计质量和审批效率。通村公路要按照简易设计的要求加快进度,县交通局要配合乡镇政府作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完成“三张表”的民主决策程序。

第二,要强化督导工作。省最近充实了督导组的力量,制定了督导工作手册,由厅公路局领导带队分5个片区对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收费公路管理三大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各市(州)交通局也要充实督导力量,建立健全督导工作制度,提高督导工作质量。对农村公路的督导要抓好三点:一是突出督导工作重点,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动员、前期工作、民主决策、计划执行、农民投工投劳、资金筹集使用、交通部门督导服务等工作进行督导。二是改进督导方式,把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技术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指导服务,要座谈了解农村公路建设的基本情况,要查阅资料核实农村公路建设决策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要对必要的项目采取技术检测手段,要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要跟踪整改情况。三是严格督导工作要求,省督导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督导,每月开展一次重点督导,全年对100%的通乡公路建设项目、30%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三州10%)进行督导;建立督导工作报告制度,农村公路完成情况每月报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报省政府。

第三,要强化质量监督。一是质量监督的关口要前移,在设计和招投标环节就要把好关。努力提高设计质量,合理掌握技术标准,充分利用旧路,防止大挖大填、大改大调,不拆迁民房,注重完善挡防工程、排水系统和桥涵设施;注重施工队伍的资质和信誉审查,严防借牌投标和违法转包、分包。二是施工过程监管要做到“两个到位”:专业监督管理要到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必须按合同到场,业主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现场;群众监督管理要到位,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积极主动组织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教会群众怎样监督管理。三是继续送技术下乡、送图纸上门,抓好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省重点培训试验检测人员,市、县重点培训乡村干部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四是督促各县建立农村公路检测试验室,加强质量检测,提高工程质量,积极推广“三新”科技。五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把工程质量与项目资金补助挂钩、与干部绩效挂钩、与企业信用挂钩。

第四,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省级八部门联合制发的《*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抓好三点:一是确保资金及时拨付,省、市资金到帐后3日内必须下拨,县必须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公示,按进度拨付。二是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中央和省安排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不得列支咨询、设计、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必须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开设帐户,由村民大会民主推选组建资金使用监督小组,监督小组集体签字后才能拨付使用,资金的使用情况每月要向群众公布;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

第五,要强化统计和信息工作。规范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报送制度,落实统计管理人员,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农村公路投资和工程形象进度,以及通乡镇、通建制村情况、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情况、扩大农民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情况、是否增加乡村债务和增加农民群众负担等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形成部、省、市、县沟通顺畅、上下联通的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方面的信息。

第六,要强化目标考评。省政府将把农村交通建设惠民行动的目标分解下达到市(州)政府,交通厅将把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进一步分解下达到市、州交通局,形成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省交通厅对市(州)交通局的双重考核。对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次年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地区,除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的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外,厅对市(州)交通局的考评也实行一票否决,并在项目和资金上减少支持。

(四)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是我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探索形成的农村公路发展的基本模式,各市、县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随着国办49号文件、省政府办42号文件、厅71号文件的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建立。今年我们将认真总结成都、绵阳的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地指导和推进全省的改革。

首先,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县交通局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按照专群结合、维护与维修相分离的原则实施公路养护。县、乡道要依托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管养,逐步建立模拟养护市场,提高养护工作效率。村级道路的日常管养,要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和“一事一议”的决策程序,建立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管养制度,把管养责任落实到人。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要全面推行道班或农户承包养护,大中修工程走专业化施工、逐步实现市场化的路子。

其次,要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养护投入。除厅通过养路费新增部分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外,市、县还要努力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投入。一方面,县交通局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摩托车养路费征管工作。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的潜力巨大,是今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重要来源。各县交通局和各级稽征机构要正确理解厅将这项规费下放到县征管和使用的良苦用心,千方百计把摩托车养路费征好、管好、用好。县交通局是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主体,要紧紧依靠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做到应征不漏。稽征部门是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的监督主体,严禁市、县稽征部门再直接征收摩托车养路费,造成规费严重流失。摩托车养路费必须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了必要的征管费用和体改经费外,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市、县财政的投入。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是国办49号文件的要求,在各级财政转移支付中,也包括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目前,部分市、县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已有投入,并逐步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列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

其三,努力转换养护机制。改革的方向是管养分离、事企分开、推进养护市场化。各地要坚持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分批次推进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换一套讲求效率的运行机制,在提高工作效率的条件下不断提高职工收入,而不是将养路职工当包袱,更不是将养路职工顺便推向社会,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借改革之名侵占国有资产,置职工死活于不顾。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要适应养护市场化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质量标准、操作规程、考评办法,确保养护质量和效率提高。

(五)搞好宣传,营造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农村公路的宣传是交通宣传工作的重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宣传的主动性,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整合宣传资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经常有农村公路消息,随时有情况反映,形成强大的宣传合力,构建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尤其要注意反映农村公路工作中的感人事迹,把农村公路工作同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农村公路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变化结合起来,挖掘宣传深度,扩大宣传影响,争取各级领导对交通工作的了解和重视,争取社会各界对交通人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同志们,实现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是一项重大的历史性任务。希望大家增强机遇意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振奋精神,再鼓干劲,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交通建设惠民行动任务,向省委、省政府、交通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