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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必然选择

健全法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必然选择

1月6日,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首次将反商业贿赂确定为我国当前反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称其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此后的2月15日和2月24日,国务院总理先后两次就政府系统的反商业贿赂问题发表讲话,要求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时收受贿赂的行为。这意味着商业贿赂的“潜规则”已浮出水面,进入了决策层的视野。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反商业贿赂同样是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他们纷纷指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所在,要通过建立健全法制、转变政府职能、重塑商业文化等多种途径加以治理。

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非常中肯。从商业贿赂的法律表述来看,它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建立健全法制、依法严打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必然选择。

如果能换一种思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商业贿赂的成因,或许更有利于探索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因为商业贿赂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以较小投入换取较高产出的交易行为。既然是一种交易,交易双方自然都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对行贿者来说,贿赂品是经营成本,它最终会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从而获得比成本要大的收益;对受贿者来说,权力滥用的负面预期是成本,如果能有效规避风险,这种预期并不能变成现实,那么钱权交易就成了一桩无本万利的生意。

值得注意的是,“两会”代表和委员们所说的商业贿赂“重灾区”正是目前垄断性比较强的行业。根据经济学原理,垄断厂商在交易中会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有能力将成本轻易地转嫁给交易相对方,获取巨额的垄断利润。对行贿者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同时,垄断行业的权力资源也往往垄断在少数人手中,行贿者只需找到他们并呈上“贡品”即可完成交易,大大节省了交易成本。再者,权力资源的垄断有利于掌权者游离于法纪监管之外,为所欲为。于是,商业贿赂既有可能的利润空间,也有现实的交易途径,双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可见,商业贿赂的生存前提就是经济资源和权力资源的垄断,而破除这种垄断就是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一方面,约束垄断厂商的经营行为,营造积极的市场竞争环境,可以降低垄断厂商的成本转移能力,压缩其巨大的利润空间,也削弱了权力资源拥有者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完善分权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机制,可以提升权力滥用的风险,并加大行贿受贿的成本。

相对于事后治理手段而言,反垄断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事前治理。这种手段通过增大成本、压缩利润的方式破坏商业贿赂的生存空间,使钱权交易双方失去交易的动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逐利润是资本的本性。如果没有利润,买卖不合算,交易便不会发生。来源:中国企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