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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孤残儿福利保障管理

健全孤残儿福利保障管理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社会引导的长效保证机制,建立孤残儿保障机制是构建社会福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只有政府和社会相互配合、良性互动。才干破解瓶颈,为孤残儿擎起一片蓝天。

一、健全服务保证体系。

一是建立生活保证机制。将孤残儿生活保证所需资金纳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基金预算。机构供养的孤残儿按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残儿按每人每月600元的规范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预算,建立孤残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规范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

二是健全孤残儿医疗救助制度。将孤残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安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

三是完善孤残儿教育保证政策。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孤残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大(中)院校就读的孤儿。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平安等政策,保证孤残儿受教育的权利。

四是实施孤残儿成年就业计划。免费为成年后有劳动能力的孤残儿提供职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就业;积极出台对孤残儿成年后就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为其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就业援助。

二、增加财政公共事业投入。

主要服务对象是社会上无人监护的孤残儿。然而,儿童福利机构是孤残儿保障的专业机构。州仅1所儿童福利院还在建设当中,从数量、规模和福利设施上看与现实需求差别很大。因此,州要抢抓“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孤残儿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一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依托“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着力夯实基础。一是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充分考虑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需要,配齐配强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编制。二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儿童福利机构条件。三是配备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救护用品等。四是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养护、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技能培训、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功能。五是拓宽资金渠道,将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有关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捐助中解决。

三、加强工作队伍素质建设。

要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和使用效能为核心,提高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员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以健全用人机制和环境为抓手,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孤残儿童服务水平、促进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一是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专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采取在岗学习、脱产轮训等多种方法,提高他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直接实现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二是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员队伍的基础上,引进补充一批专业素质高、实际工作能力强、结构合理的专业工作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进一步壮大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三是将儿童福利机构中教师、医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结构比例、评价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四是积极推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支持开发孤残儿童护理员教材,设置孤残儿童护理员专业,建立孤残儿童护理员定期培训制度。

推动孤残儿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四、整合社会资源。

一是政府主导。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孤残儿保证工作机制,抓住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方式,把孤残儿福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财政、编委、发改、民政、国土、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证、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人口计生、平安等部门要将孤残儿保证有关工作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资金、项目、人员编制、土地划拨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二是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残儿的氛围。大力发展孤残儿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自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奉献爱心,让孤残儿生活得更加幸福、尊严。

三是依法行政。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证他人身、财富平安,为孤残儿的健康生长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关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