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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补建通知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补建通知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环卫基础促进农村环境卫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补建和维护工作的通知》(府办字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垃圾收集点补建和填埋点选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年9月8日—11日。

二、检查人员:由区环保局、区督查考核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补建和填埋点选址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收集点补建情况。收集点是否补建到位,破损的收集点是否及时维修、加固、扩容。

2.垃圾收集情况。垃圾是否倒入坑内,是否有乱抛乱堆垃圾现象。

3.垃圾清运情况。垃圾是否长期堆积在坑内,是否做到及时清运。

4.填埋场选址情况。各乡镇是否有垃圾填埋场。

四、检查方法:查看各乡镇集镇并随机抽查1个村委四个未完成任务的乡镇除查看集镇外还随机抽查3个村委。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式。听:听取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情况汇报;看:实地查看自然村垃圾收集点补建和乡镇填埋场选址情况;查:查看有关环卫所车辆、人员配备、垃圾装运以及填埋等运行情况。

五、检查要求:检查组要认真负责,确保检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各乡镇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认真做好本次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的准备工作,没有完成垃圾收集点建设任务的乡镇应立即部署,认真对照检查,严格按照每25户一个垃圾收集点的标准建设补足数额,对已损坏的收集要及时维修好,落实好垃圾填埋点,妥善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防止垃圾二次污染。切实把农村环卫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好、做实,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