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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发展公共机构节能会讲话

环保局发展公共机构节能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并根据中央、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党政机关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待会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陈应许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龙湾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长期以来,我区由于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资源节约考评机制,以及个别错误观念的影响,党政机关资源浪费现象还普遍存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自去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写入区政府工作报告,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党政机关是公共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不仅是组织者、管理者,而且还起着领头人的作用,起着表率的作用。我们必须更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以实际行动树立节能的良好形象。

(二)深入开展节能工作是全面实现我区“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现实需要。“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一五”的后两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明显进展的关键两年,是进一步打牢经济基础、增加经济总量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我区作为温州沿海产业带规划的主要区域,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新一轮投资热潮即将到来。面对这种战略机遇,全区上下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大胆创新,务实进取,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更要以节约能源资源为抓手,为我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能源和资源保障。

(三)深入开展节能工作是加强公共机构自身建设的需要。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落实起着重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公共机构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窗口,公共机构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政府部门是节能降耗工作的倡议者、领导者、管理者,更应该是节能工作的先行者。《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是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法制性文件,在当前能源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各级公共机构更有责任和义务带头做好节能工作,这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各单位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经过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区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区机关事务局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技改”。特别是在加强常规性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了节能技术改造工作,采取消防楼梯电灯改为声控,中央系统水泵运行和卫生间排风系统改为变频控制运行,停用低层电梯等多项措施,耗电量、耗水量、耗气耗油量都有了明显下降。但从全区面上来看,我区部分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公共机构或多或少仍存在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部分干部节能的意识还有待提高等等,应该说我区公共机构节能的潜力还很大。因此,我们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思想转化为具体行动。

二、把握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为目标,做到既抓源头又重细节,既抓重点又重整体,既抓建设又重制度,努力使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今年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具体目标是:以20*年为基数,实现节电5%、节水5%,公务用车节油5%,办公耗材节材5%。为此,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建立管理体系,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是确保《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到位的关键。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能不能实现,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狠抓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主体,但落实这一工作仅靠机关事务管理局是难以完成的,还需要各单位的重视与支持,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特别是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经贸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人事劳动局、科技局、统计局要在抓好机关自身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要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配合。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各单位的一把手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具体问题,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区机关事务局要抓紧制定“十一五”后两年规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建立能耗监测统计体系;区财政局和区机关事务局等相关单位要研究制定各单位能源消耗定额;区审计局要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审计办法;区建设局要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区科技局要加大节能技改产品的研究推广;区机关事务局同时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各项节能工作的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节能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建立详细的水耗、电耗、车辆油耗、办公用品消耗、会务费和接待费等基础台账,定期向区机关事务局报送本单位资源消耗情况。区机关事务局要将各单位能源消耗情况建成系统、完整、动态、详实的基础资料库,在分析研究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各级机关实际能源消耗情况的基础上,挖掘能源节约潜力,研究制定节约能源的更有效的方法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

(二)加强科学管理,节约办公耗费支出。根据《关于做好全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温龙政发〔2009〕4号)文件精神,2009年区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继续压减5%。各镇(街道)、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行政开支,从细节抓起,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才能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一要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的购置、配置、处置方案,防止资产的闲置、流失和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要加强节水、节电、节油和办公耗品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落实节水、节电、节材措施,杜绝不必要的浪费,降低运行成本开支。三要大力精简会议。加强会议的计划性,严格审批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要开的会议,也要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节约经费,提高会议质量,并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四要控制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对可办可不办的庆典活动,坚决不办;必须举办的节会和庆典活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尽量简化仪式。五要加强对公务接待、差旅等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大力压缩接待、差旅经费支出。六要加强设施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在对本单位建筑、照明、采暖、制冷、用水设备、办公设备等能耗设施设备及其耗费进行调查比较的基础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高耗能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减少设备的资源消耗量。

(三)严格控制源头,促进节能降耗工作。一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更新或购置新车,今年原则上停止公务用车购置,财政安排的购车经费预算暂停执行。二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加大节能评估和审管工作力度,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三要抓好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办公用品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

(四)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在责任落实、目标确定、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方面,要加强研究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工作例会、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和专家咨询“三位一体”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通过定期召开节能工作协调会,奖惩并举,在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对那些节能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能源消耗不合理而造成浪费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节能降耗职能。要积极探索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把这一活动情况做为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每一个部门单位、每一位机关干部都要坚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做起,使节约能源成为公共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共同价值观和自觉行动。今年还要重点抓好几个单位和几个项目的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公共机构真正成为全社会节约能源的先行者和推动者。

三、健全机制,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与各级领导的重视与否具有密切关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节能工作纳入机关建设的议事日程,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证节约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要强化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对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要加强对节能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地对节能工作进行抽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加强业务指导。

三要严格考核。为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效,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已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目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将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该评分细则,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落实具体措施。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年终进行综合量化考评。

同志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条例的出台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