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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通知

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工作通知

夏季高温时节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了控制手足口病等水源性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乡镇(办)自来水厂、学校,各有水井单位,区属各有水井企业,部分个人水井。

二、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各水源的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及水质消毒情况。

2.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项目,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本次抽检分为全分析检验和常规分析检验,要求各自来水厂、学校、乡镇政府的水井做全分析,其它单位和个人自选一种。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样方法采集水样,水样由渝水区疾病控制中心检验。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价费字第号,省财政厅财综第号文件规定,常规分析检验收费140元,全分析检验收费294元。

五、检查时间

六、检查要求

为使这次水检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和支持,并派专人负责。区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政,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对拒绝接受水检的单位或个人,造成肠道传染病流行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