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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发展违法建设整治讲话

建设局发展违法建设整治讲话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市区将开展市容环境、违法建筑、交通秩序“三大整治”行动,龙湾区将“温瑞塘河整治”也纳入此次整治中,简称“四大整治”,为期三年。3月11日、12日,龙湾区政府、市局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在这二次动员会上,我代表分局都作了表态发言。今天,我们召开分局动员大会,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部署任务,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全力以赴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更好更快地完成。下面,我结合分局今年整治任务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当前,违法建设的严峻现状已成为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我想在座的都是一线的管理同志,应该都有清醒的认识和深切的体会。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和出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阻碍城区的健全、有序建设;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酿成四邻纠纷,引发社会矛盾,带来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些,都给我们基层规划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和挑战。

如何积极开展好此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化危为机,有效推进规划监察管理,是我们每位同志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我想,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此次专项整治的有利时机,借此次整治的东风,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密切配合各级政府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开创规划监察管理新局面。

二、强化责任,扎实推进今年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

根据市局和龙湾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9年分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责任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一是协助区政府开展违法建筑的查证、认定和实施强制拆除工作;二是简化程序,及时审批与温瑞塘河、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有关的项目;三是组织开展城区内被挪用的公共及配建车库的治理工作,进一步研究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建设,指导业主单位启动部分地下或机械式停车库建设。

对照责任内容,第二、第三项主要是市容环境、交通秩序整治涉及分局职能的工作任务,请局建设科、技术科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分解责任,狠抓落实,做好服务。同时,对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地块的建设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批。

分局主要工作是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各所在今天的动员大会后,要加强与当地镇(街道)政府沟通,建立各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工明确的责任制。在开展2009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各所要根据以下实施步骤,结合区政府整治方案,分解内容,强化责任,扎实推进。

(一)积极协助清查认定。协助清查认定辖区内违法建筑是专项整治中分局的主要和重要的工作。各规划所务必积极协助当地镇(街道)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12月1日以后建成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登记造册。确定拟拆除的违法建筑,及时报当地镇(街道)政府。拆违重点按以下几类确定:

1、群体性违法建筑不作为办公、公益用途,而是用于出租的;

2、楼顶搭建的违法建筑;

3、移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4、已经申请法院还未执行的违法建筑;

5、督查大队已经入库、正处暂缓执行状态的违法建筑;

6、个别农村个人建房违法性质恶劣、特别典型的违法建筑;

7、市政园林部门确定的影响市容市貌和塘河办、安全办确定的违法建筑;

8、影响规划管理秩序的其他违法建筑。

协助清查认定时间一般为4-5月份。做好清查认定工作,要根据市局和龙湾区政府的整治要求,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报送拆违数据“只增不减”。市局已上报市政府确定今年各区政府(管委会)拆除的违法建筑总面积约83万平方米,国土部门上报50万平方米。分配到龙湾区的违法建筑共约40万,其中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违法建筑约15万,温瑞塘河沿线的违法建筑约3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约6.8万,主要道路沿线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约。在清查认定过程中,有些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会有重叠。为此,各所向当地镇(街道)报送拟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量,必须掌握一个原则,就是根据区政府责任书载明的任务量,“只增不减”报送拟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量,对重点拆违对象要重点标注,与当地镇(街道)政府做好沟通,特别对我局日常执法难以完成的违法建筑要及时报送,确保拆违任务保量保质。

二是边清查边报送边拆违。各所可根据现有掌握的违法建设情况,先报送一部分拟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对已报送的违法建筑,与当地镇(街道)政府及时衔接后,可组织拆违行动,实行边清查边报送边拆违,推进工作进程,掌握工作节奏。

三是报送拆违对象要明确。报送的拟拆除的违法建筑物,要明确建筑物的建设年份、具体位置、面积、结构、违法影响性质等详细内容,并做好备份,便于统计和下步拆违整治工作的开展,也便于掌握进程及成效。

四是突出重点。报送拟拆除的违法建筑,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以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当事人有势力、有背景为重点,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法建设行为的,附详细调查材料一并报送。

(三)协助实施拆违整治。对列入拆除计划的违法建筑,各规划所要协助当地镇(街道)政府依法发放市政府专项整治限期拆除通告,对限期拆除到期后拒不拆除的,协助各镇(街道)分期分批进行拆除。同时,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拆后整治工作。协助实施拆违整治时间一般为6-11月。

在协助当地政府实施拆违工作中,一要当好参谋,积极协助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开展的拆违行动。二要求真务实,做好统计,确保拆违数据统计客观实际,做好已报送未实施拆除的违法建筑的备案。

(四)做好年度检查总结。12月份,市局将对各分局年度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分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为认真全面总结分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所要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各阶段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分析不足,积累经验,健全机制,提前谋划下一年度专项整治工作。

三、明确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一要明确职责定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分局的工作职责是协助各区政府开展工作。因此,对违法建筑的查证、认定和实施强制拆除由区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分局各所要积极协助,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各科(室)、所要按照区政府和市局的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

二要抓好结合。一是抓好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规划监察管理工作的结合;二是抓好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结合;三是抓好专项整治和塘河整治延续工作结合。

三要加强联动协作和信息沟通。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矛盾大,利益敏感、涉及面广。在开展违法建筑的协助清查、认定、拆违工作中,必须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横向纵向沟通、协作和联动。同时,建立“一月一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向分局报送整治工作进程、信息。分局将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五要加强长效政策机制的研究。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察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调研,能在本级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就地尽快解决,难以解决的及时报分局研究解决。

今年,市局还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请各科(室)、所结合“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根据市局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这项治理活动。

同志们,市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已启动,我们一定要同心协力,上下一心,密切配合区各级政府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市局、区委区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