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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干部监督

坚持制度创新推进干部监督

近年来,*县干部监督工作始终坚持制度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探索了靠制度来规范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有力地推进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

围绕“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县委组织部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1、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听证制度,增强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管理,县委制定了《中共*县委委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科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如实地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不按规定如期报告,或与事实存在出入的,组织、纪检部门及时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责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县委组织部定期邀请各类党员召开党内民主听证会,听取他们对干部任免、重要决策等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防止小错酿大过。结合班子考察、干部提拔调整、年度考核和群众反映,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违反科学发展观,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的,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和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由县委领导和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以及其他有关领导进行函询和谈话诫勉。*年,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制度,还与县纪委共同建立了廉政档案,要求每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填写廉备案表。*年以来,共函询7人次,谈话诫勉1人次。

3、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妥善解决班子内部矛盾和问题。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关于县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共*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规则》。与此同时,每年都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下发通知,对民主生活会的议题、方法步骤提出明确要求。并借鉴“先进性教育”的成功做法,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生活会上,协调县级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领导有重点地参加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一把手”严肃认真地搞好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员和群众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每年还对年度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从而,达到了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县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准确评价干部的经济责任。为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年以来在坚持对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的同时,着力探索领导干部届中、届末及任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途径,实现由“离任审计”向“全程审计”的转变。并把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年以来,共对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依据审计结果,今年9月份,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

5、建立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及时澄清有关问题。为了增强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今年5月,成立*县委组织部干部举报中心,针对群众举报反映有问题的干部,县委组织部根据问题的性质,采取与县纪委联合调查、直接查核和发给回复组织函询通知单等办法,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年以来,先后对9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相应处理。《效能建设“五条禁令”》公布以来,纪委与组织部先后对3个单位的领导中午接待饮酒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相应处理。通过坚持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问题调查核实制度,既增强了干部的自警意识,又提高了查证、核实问题的效率,便于澄清事实真相,给干群一个明白。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

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套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寓监督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之中,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效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在推荐环节上,建立了民主推荐制度。在干部选拔上,将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群众在选任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做到“两个坚持、两个决不”,即: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除个别特殊情况可由组织推荐外,凡未经民主推荐或不按规定进行推荐的,决不考察和讨论;坚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决不提拔任用。在民主推荐的方式上,采取了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每次推荐后,都对推荐的结果进行客观的分析,既尊重推荐结果,同时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今年来,结合县级班子换届,对全县县管干部职位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公开推荐,部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等代表12人参加了推荐会。两个乡镇党委书记职位出现空缺,又在全县县管干部中进行了民主推荐。据统计,*年以来我县共提拔科级干部104名,都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到其所在单位和部门进行民主推荐。

2、在考察考核环节上,建立了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考察档案记实制和考察责任制度。在干部考察中,坚持落实好“三项制度”:第一项是考察预告制度,即在对班子和干部考察前,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考察预告,便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第二项是实行了差额考察制度,坚持一个职位考察几个人选,由一个考察组考察,优中选优。*年以来,有三个职位实行了差额考察。第三项是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记实制度,从干部考察的第一个环节到公示任用实行全过程记实。几年来,县委组织部对提拔的干部都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考察,严把用人的考察关。2005年,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探索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百分制年度考核办法,采取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分类别、分层次、百分量化的方法,将县管领导班子及成员按所在部门与经济工作关联紧密程度分为四个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实行单位群众、县级分管领导、同级同类、考核组四个层次分别评价,汇总计分,通过分数评价干部,扩大了群众参与程度,提高了干部考核评价的准确度。为了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确保考察质量,防止用人失察,正在探索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度,要求考察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对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将按照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3、在任用环节上,建立了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既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又是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形式。县委常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认真听取组织部门有关考察情况和审计结果的汇报,主要领导不定调子,不率先表态,与会人员各抒已见,认真发表个人意见,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年,县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县委任用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暂行办法》,规定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由县委全委会实行票决,制度实施以来,对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全委会票决制16人次。从而从机制上防止和克服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人或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的不良倾向。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凡拟提任的科级干部都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据统计,*年以来先后公示拟提拔干部104人,受理来信来电举报12件次,涉及拟提拔干部9人,对反映事实比较具体的举报,都一一作了认真的核查,对新提拔的实行委任制的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4、在监督管理环节上,建立了《条例》检查制度。认真履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宏观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一方面,坚持每年一度的《条例》自查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逐条进行检查和对照。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认真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并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列入组织部工作目标加以改进和完善。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对乡镇和县直局以上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平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一些单位的贯彻《条例》情况进行抽查。结合每年的年度考核,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查阅基础材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和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为了抓好检查问题的整改,下发了检查情况的通报,特别是对问题比较突出乡镇还下发了专项通报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落实,较好地维护了《条例》的权威性。

三、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努力提高干部监督的整体效应

干部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在加强内部分工协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形成多层次的干部监督网络,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1、建立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去是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在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规范运作中,要求组织部门内部各科室都要切实负起干部监督的责任,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内部分工协作制度。规定干部监督科是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日常监督,并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干部考察工作以干部科室为主,班子内部存在问题或对拟提拨干部有反映时,干部监督科参与考察,并负责有关问题的核查;对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干部监督科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干部监督科负责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形成了干部监督科牵头,其他科室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格局,增强了组织部内部抓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

2、建立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年印发了《*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县委组织部一直坚持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纪检、监察、公检法、信访、审计、计生、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会,邀请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干部队伍的现状,相互通报有关干部存在问题的信息,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等。2005年印发《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广泛搜集信息,尽可能多地掌握干部在有关案件中的涉及查处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利用各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成果。2005年以来,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对群众来信举报的2起案件进行了联合调查。

3、建立干部工作监督特约信息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真正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006年下发了《中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特约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县委组织部聘请了14名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已离退休的科级以上老干部、老党员和县直、乡镇在职的领导干部为干部工作监督特约信息员。今年乡党委换届工作中,注重发挥干部工作监督特约信息员的舆论宣传、信息收集和监督反馈作用,通过听取所在单位和其它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将反馈信息进行汇总整理。信息员们如实反映各自所了解的情况,并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如何做好没有继续提名同志的工作安排及思想工作,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平时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寄发干部选任工作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加强与监督员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反馈。另外,还设立了干部工作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保证干部监督渠道的畅通。

4、建立“贤内助”监督队伍学习教育制度。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贤内助”监督队伍的作用,使之能监、善监、监出实效,我们新建了“贤内助”监督队伍学习教育制度。就是让“贤内助”经常监督和提醒领导干部坚持在与亲友交际过程中坚持做到不染丑行恶习、不沾单位利益、不犯制度原则。今年11月,县委组织部牵头与县纪委(监察局)、县妇联合举办了一期“贤内助”学习班,组织她们学习家庭助廉读本,观看反腐倡廉录像,开展互动交流。这种寓监督于教育之中的“贤内助学习班”,在党委、人大换届前,各增加一期专题培训,换届期间同时邀请各类党员召开县、乡(镇)换届工作党内民主听证会,积极探索县乡机关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听证的有效途径。我县这种好的经验做法,被安徽组工信息第101期采用,并做为正刊头条加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