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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三滥专项治理工作通知

加大三滥专项治理工作通知

近日,我旗境内普降入春以来第一场有效降雨,全旗平均降水量超过30毫米,对当前春耕生产极为有利。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春耕生产加大三滥专项治理力度的紧急知》(政办字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好全旗的春耕生产和“三滥”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知如下:

一、抓住时机抢墒播种,确保春耕生产一次抓全苗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抢抓气象和土壤墒情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和指导农牧民抓紧实施大田播种,迅速掀起春播高潮,确保适时播种一次抓全苗。农口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准确掌握气象变化信息和水情、墒情变化情况,及时、有效搞好科技服务。气象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强化春耕期间气象信息制作和,抓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春耕生产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气象服务。

二、加快春季造林步伐,狠抓植树造林质量

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春季造林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各项林业生产任务的落实。旗林业部门要安排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到造林一线,跟踪服务,现场指导,在保证造林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全面完成今春造林任务。

三、严厉打击滥开垦行为,加大“三滥”治理力度

一是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当前,正值非法开垦行为易发、多发的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滥开垦、滥放牧、滥樵采”行为、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知》(政办字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尤其要把治理滥开垦做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强化用地管控。要严格落实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土地类型、性质和用途,划清草地、林地、耕地界限,建立全面系统的农户土地信息登记档案。对草原上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改变草原用途的,必须上报自治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对已建设的人工草地和饲料地,要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加强管理,严禁随意扩大种植面积和改变用途。对因禁牧舍饲,确需建设人工草地和饲料地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严禁再开垦草原原生植被建设人工草地和饲料地。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禁以开发盐碱地、四荒地、宜林地、未利用土地等名义开垦草原,防止农牧民以“拱地头、扩边垄”形式非法增加耕地面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三滥”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旗生态、农牧业、纪检监察、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三滥”行为。要加强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动态巡查制度,深入嘎查村开展巡查和宣传,强化事前监督,有效预防“三滥”行为发生。司法机关要积极参与对复杂案件、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各苏木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开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科技服务,宣传农牧业生产科技知识,加快推进春耕生产,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农牧业科技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断强化生态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对重大案件及时曝光。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旗政府成立了专项治理非法开垦草原工作领导小组,各苏木镇也要建立健全相关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制度,强化各项措施,及时对春耕生产和治理“三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由旗生态办牵头组织开展巡回督查。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或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三滥”案件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问责。